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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英文諺語說:「條條道路通羅馬」,這是指在公元前一世紀,羅馬帝國為了加強其統治,修建了以羅馬為中心、通向四面八方的大道。這也造成由歐亞非三洲的任何一條大道開始旅行,最終都能抵達羅馬。這諺語後來被賦予新的含義,就是殊途同歸,可以透過多種途徑來達到相同之目的。
信仰的「道路」是否與一般的「道路」相同?「道路」的意義為何?舊約與新約的「道路」有何異同?《約翰福音》中的「道路」有何奇特?以下擬根據《聖經》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舊約中的「道路」
在古代,沒有水泥路或柏油路,所以「道路」是指泥土路,乃因常行走而被踏出來的路。例如,神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夏甲(創十六7),「路」希伯來文的意思是道路。
舊約中的「道路」也常被使用在比喻的用法,描寫生與死的「道路」。人可以自己選擇「道路」,但其後果則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而且這是一條「往而不返之路」(伯十六22),是無法回頭與後悔的「道路」。
人生有兩條「道路」:(1)生命的道路。神的道路就是祂的話語(賽二3),也就是神的律法(出十八20;申八6)。這是一條「平坦的道路」(詩二七11),是正直的路(箴二13),公平人的路、虔敬人的道(箴二8),善道(箴二9),公義的道(箴八20),以及正路(賽三十21)、聖路(賽三五8)。當我們走在這條「生命的道路」上,就能得著生命,可以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2)死亡的道路。神要用洪水毀滅天下,因為神觀看世界,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創六12);「行為」希伯來文的意思是道路,點明他們沒有走在正路上。這是「人的道路」,因為各人任意而行,所以就引人走向罪惡之路。例如經云:「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士二19);「行」希伯來文的意思是道路,代表他們沒有走在主的道路上。他們都是走在「黑暗的道路」(箴二13),這是假道(詩一一九104)、邪路(詩一一九101),是偏離了神所吩咐百姓的道(申九16)。當百姓走在這條道路上,其結局是悲慘的,將會被奪去生命(箴一19),這是一條「死亡之路」(箴十四12)、「滅亡之路」(詩一6)。
三、新約中的「道路」
中文的「道」,可以解釋為「道路」,也可以解釋為「道理」。在希臘文中,「道路」與「道理」是不相同的字,但中文《聖經》卻都翻譯為「道」。所以為了要確實了解「道」的意義,應該要查其希臘文。例如,「救世的道」(徒十三26),「道」的希臘文意思是「言語」;又如,「救人的道」(徒十六17),「道」的希臘文意思是「道路」。
一般而言,新約道路的意義與舊約類似,可以指實質供人行走的道路。例如因希律王想殺害耶穌,博士在夢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從別的「路」回本地去了(太二12)。
新約的道路也常作為引申的意涵。「道路」可指通往天國或地獄的道路。例如耶穌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
「道路」有時指個人的行為。例如,經云:「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彼後二15)。「正路」是指正直的道路,而「巴蘭的路」是指彎曲的道路。當「道路」的希臘文是複數時,代表人的整體行為,例如經云:「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徒十四16)。
「道路」有時指耶穌基督的教導。例如保羅說:「因此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他在主裡面,是我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裡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林前四17)。「行事」希臘文的意思是道路,代表保羅是走在「基督的道路」上,他行事為人都遵照耶穌基督的教導。又如保羅說:「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林前十二31)。「最妙的道」是指「愛的道路」(林前十三1-13)。
在《使徒行傳》中,對於「道路」有獨特的用法。其中常使用主的道(徒十八25)、救人的道(徒十六17)來形容得救的道路。而且使用「信奉這道的人」來形容因信仰而遭受逼迫的對象。「這道」希臘文的意思是道路、生活或行為的方式。《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用「這道」來形容基督教的信仰(徒九2,十九9、23,二二4,二四14、22)。「這道」成為一個標誌,最後成為基督徒團體的稱呼。基督徒熱心傳揚福音,甚至因見證而遭受逼迫,但他們卻以此為榮,認為自己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例如,保羅在腓力斯大人面前分訴說:「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徒二四14)。保羅強調,他所信奉的「那道」,被反對者誤解為「異端的道」。
在舊約時期,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至聖所,而且要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所以在那時,「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來九8)。但在新約時期,「進入至聖所的路」已經顯明了。《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19-20),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四、約翰福音中的「道路」
在《新約聖經》中,對於「道路」最為奇特的用法,是記載在《約翰福音》中。耶穌將離開門徒,到他們無法去的地方(約十三33),門徒因而心裡憂愁。所以耶穌安慰門徒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我往哪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多馬對祂說:「主啊,我們不知道祢往哪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約十四2-7)。
面對多馬不知道往父的家是哪條「道路」,耶穌回答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道路」是主體,而「真理、生命」是附屬的,所以耶穌是一條「真理與生命」的「道路」。耶穌就是真理,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耶穌就是生命,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祂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人有了耶穌就有生命,沒有耶穌就沒有生命。所以我們信奉耶穌之名的人,就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1-13)。因為耶穌是真理與生命,人若要通往父那裡去,除了耶穌以外,別無其他「道路」,別無拯救(徒四12);若不藉著耶穌,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所以耶穌是往父家的唯一「道路」。
多馬曾經跟從耶穌,走十字架的「道路」,但是後來多馬放棄了,因他看見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他認為跟從耶穌是一條沒有盼望的「絕路」。當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祂向門徒顯現,多馬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告訴多馬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耶穌愛多馬,祂為了堅固多馬的信心,因而向多馬顯現。耶穌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當多馬看見復活的耶穌,他並未觸摸耶穌,但他已經相信耶穌是生命的主宰,因此多馬發出信仰的告白:「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19-28)。多馬除了相信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以外,他更加相信耶穌就是舊約的父神,祂是值得我們來跟從,祂是配受我們來敬拜。
五、結語
耶穌對拿但業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一51)。耶穌是「道路」,是天梯,是人要通往天國的唯一「道路」。
耶穌在世上所走的「道路」,也是值得我們效法的「道路」。這是一條順服之路、受苦之路,也是一條蒙福之路、得榮之路。耶穌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8-11)。受苦之路與蒙福之路,原是同一條「道路」。所以我們走在「受苦的道路」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我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因為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我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可以走在「蒙福的道路」上,就是能進入永恆的天國(彼前四13)。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鮑爾等著,麥陳惠惠譯,《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辭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
3.畢德生著,郭秀娟譯,《耶穌的道路》,新北市:校園書房,2009。
4.曾思瀚著,吳瑩宜譯,《耶穌的群體:使徒行傳新視野》,新北市:校園書房,2013。
5.卡森著,潘秋松譯,《約翰福音註釋》,台北縣:麥種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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