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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擴
序言
末世真教會的信徒如何面對當前的就業環境,能以聖經中的真理為基本準則以及指引,藉著從神而來的智慧在自身的工作崗位中榮神益人,乃是本文查考之重點。若僅以屬世的角度去談工作的選擇,而將屬世的工作完全從信仰的生活中切割出來,那麼,這種觀點本身就是相當危險的。需要進一步強調的是,儘管本文所涉及的「工作」多在社會生活的範疇,但就信仰生活本身而言,無論「終身勞苦」亦或是「汗流滿面」(創三17、19),都是神對我們愛的管教,讓我們在這之中經受熬煉,學習如何重新順服歸向神(參:彼前四1f)。我們任何時刻都不應該忘記,基督徒的工作和生活也納入在神的工作中,這也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意思就是說,無論我們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一.先求神國神義
這並不等於說可以低估屬世的工作對信仰生活的影響,這種影響對自身的信仰而言,可以是積極的也可以是消極的。有的時候,屬世的工作一不小心就成為我們手中親自造出來的偶像,我們可能會重視這些工作,以及它們所帶來的益處遠遠超過神,並陷入其中而不能自拔(參:徒七41)。若我們不能將神放在首位,搞錯了優先的次序,意識不到福禍的根源,由此我們所選擇作的一切在神的眼中都是枉然的,都是虛空的,甚至是可憎惡的(賽四一24、29)。在這裡一個不變的原則就是:「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六33),「祂的國」就是以神為中心的信仰生活,主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做主作王來統治帶領我們;「祂的義」就是好的行為,就是將神的道能實實在在地行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如果我們能順服按照神的真理去行,主耶穌便告訴我們,祂會加給我們需用的一切,這也包括擇業在內。
換句話說,我們需要的工作神會賜給我們。現在很多人都在抱怨,好的工作太難找了,尤其是基督徒,更有很多擇業方面的限制,找都很難,更別說白白賜給我們了。我們好像明白要把神放在首位,這些道理也聽了不知道有多少遍,但實際上呢?我們還是會常常以自己的意思來決定想要的工作是怎麼樣的:職位太低不想去、薪水太低不考慮、沒有發展空間不要做……,我們很自然地將這些要求先入為主地放在我們的潛意識當中,從而替代神給自己預先做了決定。這個陷阱是我們自己製造出來的,源於從小到大社會的教導,如果以普世的角度去看,似乎沒有什麼錯的。但是,做為信主的人,我們需要更換角度來使我們從這個陷阱中擺脫出來。我們要問自己:「我們為擇業向神禱告了多少?我們有沒有按照神的旨意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來去選擇?我們有沒有遵行主耶穌的教導『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我們有沒有謙卑順服讓神來動工?」不要忘記,神賜工作給我們也是為要我們在工作中榮耀祂。難道神會不知道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嗎?
筆者也曾經歷過找工作的艱難,為了要遵守安息日,不得不辭掉有所謂「美好前景」的工作。在將近一年的時間中,儘管靠自己努力去找,仍不獲合適的工作。一家的生計眼看沒有來源,教會的弟兄姊妹也很為我們著急。曾幾何時,一度懷疑為守安息日在沒有找到新的工作下辭去原先的工作不是神的旨意。有些工作好像合適,卻又要搬到沒有教會的地方。但這一切原來自有祂的美意,在這過程中,考驗我們信靠祂的決心。筆者現有的這份工作是之後在為神工作的過程當中,一個偶然的機會找到的,這不能不說是神所賜予的,不是僅靠自己努力就可以的。一路走過之後才會真正明白,原來不是我找工作,而是工作找我。不要懷疑神的道,只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去愛神(路十27),遵守祂的誡命,那麼,在一切的事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二.神使我們亨通
聖經記載約瑟被賣到埃及之後,法老內臣護衛長波提乏買了他去,他就住在他主人家中,因為神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創三九1-2)。沒有人會認為奴僕的工作會有什麼前途,最多僅能維持生存就算不錯了,更談不上什麼身分地位。在雅各家中的一個寵兒,如今卻淪落如此,又不是因為自己的錯誤,如果我們是約瑟,我們的心會平衡嗎?我們會甘心在這個埃及人家中工作嗎?我們會順服主人,無論事務的大小都盡我們的本分去做好手中所分配的每份工作嗎?(傳九10)。其實,這正是約瑟的成功之處,這也就是為什麼《NKJV英文版聖經》譯為“he was a successful man”,他是一個成功的人(創三九2)。
神之所以與他同在,從上下文的經節不難看出乃是因為他能遵守神的誡命和為人處事的原則,在他所做的事上榮耀神,讓別人能從他身上看到神,並歸榮耀給神。否則,一個外邦人波提乏又如何能知道神與他同在,又如何能看見是神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創三九3)。尤其在拒絕他主人之妻誘惑的這件事情上,更凸顯了約瑟敬畏神的心,他對人對神都能盡忠職守,儘管遭誣告被下到監裡,仍能得蒙神的恩典,並最終被立為埃及的宰相。這就如猶大王希西家,神與他同在,他無論往何處去,盡都亨通(王下十八7)。因為他專靠神,總不離開,謹守神所吩咐摩西的誡命(王下十八6)。
也許我們並不滿足於工作的現狀,也許在工作中我們會遇到很多不順心的人事,也許工作當中的錯根本就不是我們自身的問題……。但是,我們有沒有意識到與不信的人一起工作這本身就是神給我們的功課。只要我們良心對得住神,也就是以純正規模的真理做為處事準則,就算是那乖僻的主人,做僕人的我們也要順服,能忍受冤屈的苦楚,這在神眼中是可喜愛的(彼前二18f)。當前很多人抱有「不打東家打西家」的工作心態,稍微遇到一些不順心,就以辭工換工做為解決問題的方法,認為反正「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這也就難怪我們會陷入頻繁換工的盲區之中。結果往往是,換工了之後,又有新的問題,甚至有的時候感覺越換越糟,浪費了時間不說,工作了多年之後,也無法獲得任何領域的突破。究其原因,是因為我們忘記了約瑟成功的「祕訣」:遵行神的道乃是亨通的根本(書一8)。
三.在神面前蒙恩
《創世記》第三十九章記載約瑟分別在主人波提乏和司獄眼前「蒙恩」,皆是因為神施恩與他(創三九4、21)。這裡的「蒙恩」是伺候他的主人並被派管理家務和他主人一切所有的,是將監裡的所有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並經他的手辦事;另一方面,「蒙恩」也是要別人因自己而「得福」。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在小事上能忠心於神,神就施恩在大事上讓我們來作管家的(路十六10)。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其實更能體現出我們對神的忠心來。因此,「蒙恩」不是簡單的領受而已,而是在從小事到大事上神所賦予我們更多的工作和責任。當路得跟著她的婆婆拿俄米從摩押地回到伯利恆,她們是空空地回來的(得一21f)。為了讓婆婆和自己有東西吃,路得主動出去工作,以拾取麥穗為生。這看似低下的工作,卻因路得對神的敬畏與持守,使其大大地「蒙恩」,讓波阿斯從路得身上看到了她在神面前所蒙的恩惠(得二2、10-13)。
無論我們所從事的工作是什麼,加薪也好、升職也罷,都需要從小處見精神。神更看重的是我們凡事都能榮耀祂,成為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所以,我們不可以看輕任何一份職業,嫌棄神讓我們「蒙恩」的機會,只要是不與神的真理相違背的工作,在任何的崗位上,我們都能活出基督的形象,讓別人從我們身上認識耶穌。
四.神所賜的工價
1.做工的果效
筆者最近參加了一場在教會舉辦的婚禮,就在弟兄姊妹彼此招待享用愛餐的時候,有些被招待的同靈反而有聲音出來說,不要「貪」食,要有「節制」。其實,這提醒本身並沒有違背聖經的教訓而且是好的。但是,是不是在婚禮中教會準備的食物豐盛一些,同靈和朋友稍微多吃一點兒,就應冠以「貪」和沒有「節制」的罪名呢?是不是每個人在享用愛餐的食物(福氣/恩典)的時候定會被食物(福氣/恩典)所跌倒呢?還是有的時候我們替別人想多了,從而有了負面情緒而妄加論斷呢?因為我們常常在沒有了解具體情況的時候,就認為別人一定會是自己想的那樣,這在教會的事奉中是十分危險的行為。最終,讓人跌倒的不是食物本身而是講這些話的人!(參:林前八3、8-9、12-13)。殊不知,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可七18、20)。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羅十四13)。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羅十四15、20、22)。
在日光之下,本應學會稱讚快樂,懂得享受工作所帶給我們的(工價)(傳八15)。我們無須刻意為要使自己顯得很屬靈,而將同靈的一片愛心當作是可有可無的,難道這就是榮耀神的表現嗎?「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但這不是說當輪到我們該被愛心服事的時候,非但不感謝神而領受,反而將這份祝福置於千里之外,難道我們不想做給人機會得福的工作嗎?我們基督徒並非等同於所謂「憤世嫉俗」的群體,因為做工的本應得工價(羅四4;提前五18)。做世界的工會帶來「工價」,做神的工也會帶來「工價」。只不過,這前後兩個「工價」所帶來的果效卻不盡相同(啟十四13)。
2.靠福音養生
教會中不可能人人都是全職工人,大部分的信徒都需要作世界的工,這也是對每位信徒信仰生活的一種訓練過程。面對教會中很多青年畢業後卻懶於工作(參:箴二一25),對工作諸多挑剔,再加上長輩在經濟上也會有一定的支持,因而藉著「做聖工」的名義而不願意找工作的人也不是沒有。至於,他們到底是不是真心實意為神工作,還是找個藉口而已就不得而知了。其實,靠福音養生本是不錯的(林前九4、14),因為做神的工乃是人生最有意義的工作,會大大蒙神的祝福。但在沒有成為全職工人之前,保羅給我們作了榜樣,讓我們效法他辛苦做工(林前四12),按規矩而行。「帖後三8f」這裡提到的規矩,專門針對那些什麼工都不做的「閒人」(帖後三11)。保羅很清楚地道明了他做工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沒有靠福音養生的權柄(林前九6),而是給這些「閒人」作榜樣,不要白吃教會的,免得叫一人受累(帖後三7-12)。保羅還一再吩咐了教會的立場,要遠離以及歸勸這些在教會中不做工的「寄生蟲」(閒人)(帖後三6、14f)。
3.不義的工價
同時,聖經中也教導我們,有「義的工價」也有「不義的工價」。無論我們是僱主還是僱員,在工作中都牽扯到這一問題。做為僱主,為了積攢錢財,我們有沒有苛扣工人應得的工錢?(參:雅五4),不要以為神不會介入,工人被苦待的聲音已經入了神的耳了。尤其是當我們在作世界的工時,很容易忘記神的原則,而被世俗化的管理方法所左右。往往為了自己的利益,就要排除異己,壓搾僱員的「工價」。就如同埃及的新王見以色列民的強盛就用巧計待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使他們因做苦工覺得命苦(出一8-14)。尤其是當我們與不信主,或是持有不同信仰的老闆,想要爭取自身信仰的權益時,因為觀念的不同,又缺乏彼此體諒,最終都常以不愉快而結束。我們希望我們的老闆能理解我們的信仰,讓我們可以多有時間參加聚會、守安息日、做聖工。但一不小心,僱主就可能會誤解他們的僱員想要利用信仰做為藉口偷懶。這也是埃及王對摩西、亞倫的反應,說「他們是懶惰的」(出五8、17),非但沒有減輕他們的工作,反而把更重的工夫加在這些人身上,叫他們勞碌,不要他們聽神的話(出五9)。
當我們的信仰在我們從事的工作中遭遇逼迫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會好像以色列人的官長一樣,抱怨摩西、亞倫所做的,要不是因為他們向法老爭取以色列人敬拜神的權益,也不會讓百姓遭遇如此的禍患(出五20f)。就連摩西竟然也向神抱怨,認為神一點也沒有拯救他們(出五22f)。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面臨工作和信仰的衝突時,我們往往願意選擇妥協信仰,而不是憑著信心向神祈求繼續為我們自己的信仰爭戰。難道神看不見我們的苦情嗎?(出六5),難道神沒有權柄改變一切嗎?(出六6f),難道神會忘記我們和祂的約嗎?(出六8)。其實,問題不在神那裡,而是我們沒有信靠祂的心;在工作的愁苦中,我們對神的心也漸漸消滅了,不再肯聽神的話(出六9)。神要求人的不是非凡的口才,而是一顆向神執著追求的心;凡神所吩咐的,在工作中都要盡量優先爭取,最終是神領我們出埃及(參:出六10-13)。
所以,僱主選擇合作伙伴亦或是僱員選擇適合的僱主是非常關鍵的。如果有可能,最好選擇主內靈程比較好的弟兄姊妹的工作,在信仰上能有同樣的根基,可以彼此理解和扶持,免去很多無謂的愁煩。有的時候我們會一味地認為親屬會待我們好些,所以不加選擇就去加入他們的工作。但我們也都知道聖經記載拉班是如何苦待雅各的,雅各做為拉班的外甥,在拉班家二十年可謂是盡忠職守,本來說好七年,卻用了十四年才以工價換來了他深愛的拉結,還要忍受拉班一再更改工價,為他的羊群服侍他六年,仍不想讓雅各和他的妻子、兒女回他本鄉本土去興家立業(創三十25-27、30,三一7、38-42)。
五.結語——真智慧的選擇
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做為基督徒,我們應選擇配合這一身分的職業,才能榮耀神,得「義的工價」。若我們貪行不義,就會如先知巴蘭一樣得「不義的工價」(彼後二13、15f)。保羅離開雅典來到哥林多之後,就去見一個名叫亞居拉的猶太人,他帶著妻子百基拉從義大利來到哥林多(徒十八1f)。為了維持生活,因保羅與他們同業,都是製造帳棚的,就和他們同住做工(徒十八3)。之後,百基拉和亞居拉跟保羅到了以弗所(徒十八18f),聽見猶太人亞波羅在會堂放膽講道,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徒十八26)。不僅如此,百基拉和亞居拉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保羅的同工(羅十六3),並在他們的家裡建造了教會(林前十六19)。由此,足見保羅在這份工作上面的智慧選擇,乃是今日我們效法的絕佳榜樣。他不單只是考慮從信仰團體中獲得一份自己所從事領域的職業而已,更是藉著工作的機會,將福音傳給職業上的同工,使之成為將來屬靈上的同工,讓他所從事的這份職業在救贖的恩典上有分。以此,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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