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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為昇
經文進度:腓立比書四章6-7節
關於憂慮
第6節中的「憂慮」,意指基於擔心可能發生的危險或厄運,而急切的關心某人或某事;2「 你們要憂慮」是現在命令式,有持續、重複之意。因此,保羅要腓立比教會「沒有任何事你們該憂慮」,意思則是要他們持續不斷地不要憂慮。這有兩種可能性,第一是腓立比教會正陷入憂愁之中,保羅勸勉他們應該停止憂慮;第二則是他們已經不憂慮,而保羅希望他們持續保持不要憂慮的狀態。
為何要制伏憂慮呢?因為憂慮顯示對神的眷顧缺乏信心,而且憂慮像嬰兒一樣,越是照顧它,它就愈來愈長大。在肉體上,憂慮會使人生病,特別是消化器官與心臟會受到損害;在精神上,《箴言》有云:「心裡憂愁,靈被損傷」(箴十五13),當憂愁盤旋於內心時,精神頹喪、諸事不順、找不到重新啟動的點,彷彿周圍的人都不肯定你,對身邊的人事物漠不關心,失去理想與抱負。
雖然我們知道憂慮是基於對眼前的危險或厄運感到沮喪與煩惱,不斷地想著某個難題對其放心不下;然而憂慮更可能對靈性有相當的殺傷力,因為它會破壞與主的關係。我們憂慮一開始,信心便結束;真信心一開始,憂慮便結束。
耶穌在撒種的比喻中,特別將撒在荊棘裡的種子解釋為「……聽見的人,前進時被日常生活的憂慮、財富、與享樂擠住,並且不能結出成熟的果實(直譯)」(路八14)。這種「不能結出成熟的果實」更可怕,因為它會誤導我們以為有結果子,卻在最後與最關鍵的時刻,才發現自己所結的果子不成熟,不能被收藏在主人的庫房中。其中「日常生活的憂慮」就是生命荊棘的一種,造成我們無法結出成熟的果子,也就是無法把出於信心的性情,內化到我們的生命當中。
因此耶穌在即將要被害之前,又再度勸勉門徒:「你們要謹慎自己,免得你們的心被重壓,在放蕩、醉酒、與今生的思慮之中……(直譯)」(路二一34)。
將憂慮卸給神
儘管我們都知道憂慮有損無益,但除非我們知道並熟練戰勝憂慮的方法,否則「沒有任何事你們該憂慮」這種勸告,只是一個口號、一個標語,更別提說要活出喜樂的人生了。其實一個基督徒之所以會掛慮,乃是因未學會將重擔和憂慮交託給主。
彼得曾說:「你們要將所有的憂慮丟卸到祂身上,因為對祂來說祂顧念關於你們(直譯)」(彼前五7)。「 丟卸」字面上的意思是扔、擲,而衍生為將對某事的責任交給某個人;而且彼得用過去分詞(aorist participle)的,意思是,該「丟卸」的動作發生在第6節的主要動詞「你們要謙卑」之前,換句話說,要學會「謙卑」之前必須先學會「將憂慮交卸給神」。也就是說,驕傲有時是憂慮的根源;我們之所以不把憂慮卸給神,不願意讓神承擔我們的責任,乃是因為傲心作祟,以為自己能一直掌控一切,自己能走自己的路,因而無法服在神大能的手下。
我們之所以可以「將憂慮交卸給神」,是因為神顧念一切關於我們的憂慮,「 顧念」的意思,是特別關心某件事,隱含憂慮之意。所謂的「祂顧念關於你們」,也就是神會特別關心關於我們的一切事,或是任何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才有將憂慮卸給神的條件。然而,要如何將憂慮丟卸給神?
第一、從禱告中發出帶有感謝的祈求
「將憂慮交卸給神」的方式不是用手,而是用心與用口,簡單地說,保羅乃教導我們必須透過禱告來學習去除焦慮,在禱告中從新建立信心,去相信沒有一個重擔是主無法擔當,以及主不願意承擔的。
第6節中所謂的「懇求」,是指非常急迫或謙卑地要求某件東西,且是根據推測的需要,是由自身本能所認知的狀況下判斷出的結果。畢竟人會焦慮,是因為察覺到這件事可能有不利於我們的結果,而這種察覺不一定出於事實,有時焦慮是源於錯覺,可能是因為與他人比較、大環境突然的改變、或是自身的狀態出現變化……等。
若我們在禱告中無法將憂慮除去,我們的懇求最終會被憂慮綁架而淪為「帶著憂愁地懇求」,這種祈求會讓人只停留在令人擔憂的事上來祈求神的幫助,永遠只能在擔憂的事中打轉,這就好像走入迷宮一樣,失去方向而精疲力盡,心血枯竭。
「(感謝)」的意思是對利益或福氣表達感激,以親切與仁慈的行動回應對方。因此什麼是「在所有的禱告與懇求中帶著感謝」?就是將因本能所產生的憂慮,提升到藉由相信神必使我獲利的信心,而將這些以往看不見的祝福浮現出來。保羅會有這樣的建議,是因為保羅先命令他們「沒有任何事你們該憂慮」;換句話說,保羅就是要他們先學會透過禱告,將推測、想像所產生的焦慮在禱告中漸漸褪去。
第二、從禱告中建立對神的信任
所謂的「 請求」是指透過用言語或是書寫的方式,去表達滿足或成就某人願望的行動。這個字除了此處以外,另外出現在兩處:一處是「彼拉多裁定進行他們的請求(直譯)」(路二三24),另一處則是「既然我們知道祂聽我們一切的請求,我們知道我們擁有向祂祈求的請求(直譯)」(約壹五15),這三處經文都是出現被請求者答應請求者的「 請求」的狀態;代表雖然所謂的「請求」是出於請求者的願望,但最終該「請求」得以成全。
所謂「我們知道我們擁有向祂祈求的請求」(約壹五15),一方面可解釋我們得到我們的請求,另一方面「我們知道」,也可能是指請求沒有得著,但卻知道我們蒙主的垂聽。因為根據《希伯來書》的作者所提,耶穌在肉身的日子,也曾大聲哀哭地流淚禱告,希望神能拯救他免於死,然而神似乎沒有答應他的請求,聖經卻說:「因敬畏神蒙垂聽(直譯)」(來五7)。他的禱告蒙垂聽是什麼意思?第8節說:「因所遭受的苦難學會了順從(直譯)」,可見學會順從神的旨意也是一種「我們擁有向祂祈求的請求」。
否則就禱告的意義來說,保羅說:「你們的請求要不斷地讓神知道」,這可不是因為我們不講出來神就不知道我們的問題;神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我們的需要與擔憂的事。如此,我們要把我們的請求告訴神的意義又是如何?其實禱告的過程,就是要透過敬拜的行動,去建立個人與神的互信關係,這信任的關係會使我們原本憂慮周遭事件的心境,轉變為平安與樂觀。
這好比桌上有一塊蛋糕,旁邊擺上一把刀,假若這把刀是在陌生人的手裡,必會讓桌邊小孩的眼光凝視著刀而感到不安;但若是換作媽媽持著這把刀,小孩不但不會不安,反倒會將眼光從刀轉移到蛋糕,帶著興奮的心情等待媽媽切開蛋糕。小孩對這兩者間的反應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距,關鍵乃在於信任。信任的關係是從不斷地溝通、不斷地交換生命信息而換來的,這就好像小孩不會因為父母的身分就把心中的事全盤說出,乃是端看於他們對父母信任的深淺,而信任的關係便是建立在不斷的交流與深度的溝通上,如此才可能打開心扉而交心。
禱告也是如此,透過我們不斷地在禱告當中將內心的憂慮、不安,與種種負面的情緒向神投擲,慢慢地,聖靈會在我們心裡浮現出祂對我們的期待與指引,使我們漸漸學會以交託的心放下憂慮。
「在所有的禱告與懇求中」,既然是「所有的事」,就包括一切與我們有關的大小事情。因此,當建立起一個沒有一件事大到神不能應付,也沒有一件事小到是神不願眷顧的信心。更不要把禱告當作屬靈急救箱,不要等到事情發生到無能為力才去禱告;而是要在日常生活之中,就學會把萬事交託主,過信心的生活。因此禱告的生活要內化到如同一個習慣,而不是走投無路才禱告。這種素常的習慣所發揮的力量,甚至能像但以理一樣,能處之泰然地面對死亡的困境。
第三、從禱告中產生平安的意念
保羅在第7節提到「神的平安是超過所有心智的」,所謂的「 心智」,是指了解(to know what)、理性推論(to know why)、想法(to know how)、與決定(to know which);因此所謂的「超過心智」,可以指的是,主耶穌所成就的超過我們最聰明的預料、最精密的盤算,或超越一切人的想法,高過我們所有的夢想。
所謂的「 平安」,意思是從紛亂中得釋放,特別指的是內在的混亂,希臘文常常以「在心裡坐下 to sit down in the heart」、「在心腸中休息 to rest in the liver」、或是「在內在的自我中寧靜 to be quiet in ones inner self」等片語來表達這類的平安。因此神所賜的平安是先從「心與意念」開始,也就是對我們所了解的、我們理性所推論的、所想的、或是所決定的事感到安心。
例如在《耶利米書》二十九章,耶利米先知寫信給被擄到外邦的猶大人說,七十年滿了以後,他們會回到此地,然而聽見這訊息的人,除非他們能長壽活過七、八十歲,甚至百歲才能回到故鄉,試問這與「你這輩子妄想回來!」又有什麼兩樣。然而,神藉著耶利米先知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平安的意念()」(耶二九11),當這「平安的意念」進入內心時,神說會給他們「未來與希望」。所謂的「 未來」是指讓我們相信事情會有一個結果,而「 希望」則是相信會有一個更好與更有益處的將來。這樣的「平安的意念」在我們心中不斷的運行,便在心中萌芽與茁壯,而使憂愁消退,即便問題仍舊存在,也能藉此享受來自神的平安。
「將守衛你們的心情和你們的意念」,所謂的「 守衛」,乃指成為某人的守護者,或是提供保護來抵擋可能發生的事件,可以用軍事的概念來類比,因腓立比人住在軍隊駐防的腓立比城,對羅馬哨兵按班守衛的景象十分熟悉。當我們禱告時,可以在聖靈所賜平安的意念防守之下,讓我們敢勇於徹底瞭解憂慮的起因、經過、和預期的結果。
換句話說,透過在靈裡的禱告,我們可以在聖靈的監管之下,去設想自己最壞的情況是什麼?如何預先準備面對最壞狀況的打算?並在其中尋求神的幫助,求主加添心力。若內心連最壞的狀況我們都能倚靠神堅立自己,那還有什麼是我們好擔心的呢,就好像大衛被非利士人捉拿之際所說的:「我倚靠神,必不懼怕,血氣之輩能把我怎麼樣呢?」(詩五六4)。
參考書目:
原文聖經部分
1.希臘文聖經Nestle-Aland 27th edition,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2001.
希臘文字典部分
1.Arndt, W., Danker, F. W., & Bauer, W. (2000).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Kittel, G., Bromiley, G. W., & Friedrich, G. (Eds.). (1964–).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3.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4.Newman, B. M., Jr. (1993). A Concise Greek-English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Stuttgart, Germany: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United Bible Societies.
5.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Greek (New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希臘文文法部分
1.J. Gresham Machen, 呂榮輝、戴紹曾譯,《新約希臘文》(第四版),高雄:聖光神學院,1983。
註:
1.筆者為了忠於原文,所引用的經文均直接從Nestle-Aland 第27版希臘文聖經與BHS希伯來聖經直譯為中文,因此筆者所譯出的經文便忽略中文的流暢與文雅。
2.本文的字義皆出於希臘文原文字典,書目請參見本文末所列的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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