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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69期2016年10月)
自由來稿:信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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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教會陳祈恩小朋友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我要作的見證,是媽媽告訴我的。小時候,媽媽住在鄉下,那時候家裡比較窮,外公、外婆務農很辛勞,要種田、要討海、要賺外快……身兼數職。

一個安息日的早晨,外公未信主的好友家有喪事要出葬殯就找外公去幫忙,但海裡的蚵也要撿,於是外公和外婆商量之後,就決定由外公去幫忙喪家,外婆去海裡撿蚵,媽媽、大姨、二姨、舅舅這四姊弟照常去教會聚會。當天,一如往常吃完晚飯、盥洗之後便就寢了。隔天早上,媽媽的雙腳莫名奇妙地不能走路,且輕輕碰一下就痛得哇哇大叫。

媽媽小時候很肥胖,外公、外婆抱起來都很吃力,他們抱著媽媽到處看醫生,中醫、西醫,包括大醫院,卻都沒有用。媽媽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哭,因為很痛、藥又很苦。本來教會隔壁安老院的阿公、阿嬤都叫胖胖的媽媽為「歐羅肥」,結果媽媽卻被這莫名的病折騰到消瘦,都不像「歐羅肥」了。

隔了約一個月後,外公、外婆又帶媽媽去大醫院照X光,但是也沒有結果,醫生都說沒問題。在快回到家的路上,剛好遇到駐牧傳道,就是現在的蔡正一長老,他就跟外婆說,想想看你們做了什麼不合神旨意的事,要不然好好的一個小孩怎麼會無端的變成這樣?

回家後,外公、外婆很仔細的思想,後來他們知道了,一定是因為沒守安息日去賺錢的原因!而且,沒守安息日所賺的錢,也剛好都用在媽媽身上了。

外公、外婆就向神悔改禱告,隔天剛好也是安息日,媽媽就好了,好奇妙!

所以媽媽都跟我們說:「一定要守安息日,除非遇到很不得已的事。」願一切榮耀歸於天上的神,阿們。


作者: 永福教會陳祈恩小朋友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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