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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72期2017年1月)
真理論壇:你們要在主裡喜樂(八):以感恩的心獲得喜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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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為昇


經文進度:腓立比書四章14-16節

因別人共享他的苦難而得的喜悅


前文已論及保羅是如何以知足的心來使他感到喜樂,接著,他再提及一顆感恩的心,也會引導人進入喜樂的情境之中。

保羅在第14節一開始用與前文對比的副詞──「然而」,乃是保羅在前文論到他喜樂不是由於他們的餽贈,乃是因為他已經得著能處於任何境遇的智慧,並因靠主而能在任何事上得著喜樂;但保羅恐怕腓立比教會因為他在《腓立比書》四章11-13節所說的話,而誤會他不希罕他們慷慨的餽贈,因此他加上「然而」來表達他對他們的餽贈深深的感激。

保羅稱讚腓立比人「你們做得真好」,雖然表面上他沒有直接用感謝的字眼,但他用這樣的說法表達他誠摯的謝意。這種說法也出現於哥尼流對彼得所說:「你做得真好……」(徒十33)2,意思是感謝與歡迎彼得的到來;約翰也說:「……你將做得真好」(約叁6),這是他以教會長輩的口吻,向當時的教會能為巡迴的傳道人提供去下一站的食物與旅費,3表達稱讚與謝意。

在第14節中的「做」,就是執行某件事;4「共同參與」5,意思則是在某聯合的行動中彼此連結,彼此有幾分持續性關係的意涵。之所以他敢說腓立比教會參與保羅的患難是件美事,乃是因為若他們有了類似受苦的經驗,更可以從保羅身上學習到他所傳授面對苦難祕訣的機會。

所謂的「苦難」,是指直接所遭受的問題與困難;而保羅之所以說「我的苦難」,應該是指他們在保羅受患難時,雖然自己不是十分富足(林後八2)6,還是盡力供給保羅的需用,在他的患難裡一同有分。他們付諸行動提供保羅物質,證明他們內心中對保羅所受患難的關切跟同情。換句話說,保羅與他們先有在患難中同作夥伴的經歷,他才能用同理心看待施予者,同感他們的友情與愛心,更能體會神多多的恩典。

《腓立比書》用了很多都是以「一起」作字首的字,表達信徒彼此共同的關心,例如:「恩典的合夥人」(一7)、「一起奮鬥」(一27)、「一心」(二2)、「同樂」(二17)、「同工、同袍」(二25)、「一同效法」(三17)、「同勞、同負一軛」(四3)、「共同參與」(四14)等,在在說明弟兄姊妹之間,在這世上藉由共同的步伐,同辱同榮、同苦同樂,來表現基督裡的合一與主內一家的生活,這也是恩典與喜樂的來源。

因著體會別人的恩情而得著喜悅



第15節中的「腓立比人啊!」是呼格(Vocative)7,這種直接稱呼對方的特殊用法,在保羅書信中也有出現幾次,其中有兩次的呼喊是帶有勸戒與責備的口吻,企圖以這樣親密的稱呼喚醒對方,例如:「哥林多人啊!」(林後六11)、「無知的加拉太人啊!」(加三1);然而,保羅在呼喊「腓立比人啊!」的時候,是帶著感謝的心呼叫的,乃是要引導大家去思考過去他們為保羅所付出的一切。

保羅說「你們也知道」,這句話點出了腓立比教會知道保羅所知道的,到底他們知道什麼?保羅用兩次表原因的連接詞「」,解釋了到底他們知道保羅所知道的什麼事,就是第15節所說,保羅離開馬其頓的時候,腓立比教會是如何地幫助保羅;以及第16節裡,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時候,腓立比教會贊助保羅等事。

第一、當保羅離開馬其頓之後的幫助

所謂的「事情」,原指的是資產與債務的記錄帳目,而「給予」,意思是給某人某件有價值的東西;至於「接受」,則是收到或接受某樣東西或利益,原本這主動權是落在施予者這一方,但之後轉移到接受者這一方。這三個字都是在蒲草紙文獻中常見的商業用語,「給予」與「接受」指付錢和收錢,也就是現代會計帳簿的收入與支出,因此「給予與接受的事情」以商業的用詞來說,就是「收支的帳」。保羅之所以說「給予與接受的事情」,是指他藉傳福音把「屬靈的好處」給予腓立比人,同時也從腓立比人接受「物質的供應」,使他與他的團隊在日常生活上不至於過度匱乏,這也正是一種有出有入的平衡人生。

第15節中的「在福音的起初」,到底是指什麼時候呢?保羅接著提到「當我從馬其頓而出」,也就是他離開馬其頓的時候。但是保羅在馬其頓的傳道,乃是他第二次的旅行佈道,事實上已經距離第一次與巴拿巴旅行佈道有好一陣子了,就算是以第二次旅行為起點,在去馬其頓之前,保羅的團隊至少也去了亞細亞(徒十六6),為什麼保羅在這裡說是「在福音的起初」?

或許是保羅認為到馬其頓傳道才是真正神交付於他擔負起責任的宣教工作,因為這趟從亞洲轉到歐洲,乃是他見到馬其頓人呼聲的異象而來的,所以可將在馬其頓工作的期間視為「在福音的起初」,也就是這趟福音之旅的起點。若是按照這樣的思路來看,保羅在腓立比城的佈道工作的確是「在福音的起初」。

此處的「從馬其頓而出……」這句,應該指的是保羅扺達哥林多之後,西拉與提摩太從馬其頓趕來見保羅(徒十八5),保羅透露很可能與腓立比教會託他們餽贈其之所需有關(林後十一9)。在那個時候,保羅說:「沒有教會分享於我除了僅僅你們」,所謂的「分享」,意思是將某人所擁有的有價值的東西分送給別人,是基於彼此之間有某種程度的共同參與和興趣。因此,「教會分享於我」的意思,就是他們提供物資給保羅,使這個佈道團隊能維持基本的生計。「除了僅僅你們」一句,表達出腓立比教會是當時唯一贊助保羅的教會,這除了表面上的價值外,也含有「同甘共苦」的特殊情誼,因為那時他也正需要他人的幫助。

第二、當保羅在帖撒羅尼迦時的幫助

保羅之後又在第16節提到另一個原因:「因為在帖撒羅尼迦也是」。帖撒羅尼迦事實上仍是在馬其頓境內,保羅這種倒敘法,似乎特別刻意地提起,當他在帖撒羅尼迦時教會對他的饋送。

保羅離開腓立比後,接著第二站便是帖撒羅尼迦(徒十七1)。起初,保羅主要還是靠自己的勞力維生(帖前二9;帖後三8),之後腓立比教會便一而再地來餽送保羅所需用的。其中的「需要」,意指不是僅僅想要而已,更是必須的或非常重要的;「且一次與兩次」,有一而再、持續不斷的意思。

然而,因為猶太人的慫恿,讓保羅在傳道不久之後便遇見暴動(徒十七5),若不是當地信徒趕緊將保羅送出城,保羅幾乎可能喪命於暴動之中。沒想到,在這樣糟糕的信仰環境下,腓立比教會仍然不懼危險地差人幫助保羅,這樣的信心與愛心,即使十幾年之後,保羅仍念念不忘。

腓立比教會或許認為對保羅這些傳道人的幫助只是一件平凡的事,但保羅為何又一再地復述這些看似平凡的事呢?最主要的原因,是保羅要讓自己破除「理所當然的觀念」,因為唯有如此,才能珍惜所擁有的,並認定這些是如此的不平凡。或許腓立比教會幫助的效果十分有限,然而他們才剛信主不久便立即以行動參與保羅的宣教工作,並且熱誠歷久不衰(腓一5),這種宣教精神和毅力,堪作現代教會的榜樣。

為何保羅多次接受腓立比人的幫助,卻堅決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給?(林後十一9)。他這樣做是否有違他在其他書信所表明:不運用靠福音養生的權柄、自食其力的原則?(林前九18)。

第一,保羅接受腓立比人的幫助,很可能是在他離開了腓立比教會之後。換言之,他在腓立比的時候,很可能如初期在帖撒羅尼迦,以及後來在哥林多和以弗所一樣,保羅基本上都是自食其力的。

第二,有時保羅之所以能無所畏懼地傳講神的信息,而不必「討人的歡心」(加一10;帖前二4),其中一個原因乃是他選擇自力更生,而不受當地教會的餽贈。至於他接受其他教會的餽贈,這既可以讓他有更多的時間專心宣道的工作,又不會受制於當地教會,何樂而不為。因此,他在哥林多傳道的時候,也坦承他接受馬其頓教會的資助,而且他不用受制於哥林多教會(林後十一8-9)。

最後,保羅會接受腓立比教會的資助而拒絕哥林多教會,並不是他愛前者多過後者之因(林後十二13、15),而是因為兩間教會的情況不同。保羅若接受哥林多教會的資助,則那裡反對保羅的人,便很可能會趁機利用這點攻擊保羅及其工作(林前九12;林後十二16-17);但以腓立比教會來說,保羅並沒有這方面的掛慮,因此他便大大放心地接受他們的幫助。

這讓筆者想到保羅自己所說過的話,可作為處於這樣情境下的總結:「考驗不會落到你們身上,除非是像人一般平常的;並且神是信實的,必不允許你們受考驗過於你們所能之上,反而在對考驗的同時留下一條能忍受得住的出路(直譯)」(林前十13)。


參考書目:

原文聖經部分

1.希臘文聖經Nestle-Aland 27th edition,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Stuttgart 2001.

希臘文字典部分

1.Arndt, W., Danker, F. W., & Bauer, W. (2000).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Kittel, G., Bromiley, G. W., & Friedrich, G. (Eds.). (1964–).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3.Louw, J. P., & Nida, E. A. (1996).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electronic ed. of the 2nd editi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4.Newman, B. M., Jr. (1993). A Concise Greek-English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Stuttgart, Germany: 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 United Bible Societies.

5.Swanson, J. (1997).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Greek (New Testament) (electronic ed.).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希臘文文法部分

1.J. Gresham Machen, 呂榮輝、戴紹曾譯,《新約希臘文》(第四版),高雄:聖光神學院,1983。


註:

1.筆者為了忠於原文,所引用的經文均直接從Nestle-Aland 第27版希臘文聖經與BHS希伯來聖經直譯為中文,因此筆者所譯出的經文便忽略中文的流暢與文雅。

2.和合譯本譯為:「你來了很好……」。

3.《約翰叁書》6節中的「送行」,意思是送某人到下一個目的地,並提供所需要的幫助。

4.本文的字義皆出於希臘文原文字典,書目請參見本文末所列的參考書目。

5.保羅用過去分詞,意指保羅之所以稱「你們做得真好」,乃是之前所發生的腓立比教會「共同參與」保羅的苦難這件事。

6.腓立比教會屬於馬其頓眾教會之一。

7.為名詞的一種表示法,用來對人(動物、物件等)的稱呼,或者有時作為名詞的限定詞使用,是一種直接式的表達法,常常是置於句子中來表示的。



作者: 黎為昇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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