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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75期2017年4月)
主題特寫:切莫順從誘惑

Rehoboth


看見、知道、思想、明白乃是人認識神的必經之路(賽四一20),這是每個基督徒每日都在經歷著的潔淨過程。從懷疑到確信,從軟弱至剛強,主耶穌讓我們在作出每樣選擇、行出每個動作之前,都應將祂的國和祂的義放在首位(太六33),在經過一切的考驗之後,得以作完全人(林後十三9)。真耶穌教會宣教百年以來,所面臨迷惑的事也日漸增多,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對神或對人)才漸漸冷淡了(太二四11f)。做為末世真信徒,在信仰生活當中如何拒絕誘惑就成為迫切需要看重的問題之一(太二四4)。

誘惑出於那惡者,其目的就是讓選民陷入罪中,以至於墜落,從而隔絕與神的關係(彼後三17)。若我們毫無防備,分辨不出惡者的詭計,僅憑人的能力是很難勝過的。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有時候我們認為自己能看到(有敬虔的外貌),但我們行事卻與我們口中所承認的相違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當考驗臨到我們的身上時,對真理的立場就藉著我們的行為表露無遺(參:提後三9)。任憑聽過多少道理,任憑多少同工勸過,眼瞎耳聾似乎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三7),原因乃是他們對神的愛已經變質了(不愛神反倒愛自己、愛世界勝過愛神),他們對真理的心已經壞掉了,驕傲和自大矇蔽了一個人屬靈的眼光(提後三2、4),各樣私慾引誘如同荊棘擠住了神的道(參:提後三6;太十三7、22)。於是,這些人就成為了世俗的朋友、神的敵人(雅四4)。《希伯來書》的作者更是直接告訴我們這等人的結局,是可廢棄的,就是咒詛和焚燒(來六8)。

分辨:我是基督徒?


聖經記載猶大王約沙法奮勇自強,尋求神並遵行祂的誡命,防備以色列人,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為(代下十七1、4)。所以,神堅定他的國,使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代下十七5)。但也因為這樣,他就與以色列王亞哈結親,甚至不分彼此,答應與以色列王同去攻取基列的拉末(代下十八1-3)。即便神的先知音拉的兒子米該雅真實地講出神的預言──以色列王亞哈上基列的拉末會陣亡(代下十八19、27),以色列王卻仍不肯聽從,並且苦害神的先知(代下十八26)。就連猶大王約沙法此刻竟也不懂得分辨,夥同以色列王上基列的拉末去了(代下十八28)。最終,以色列王受了重傷,約在日落的時候,王就死了(代下十八33f)。難怪猶大王約沙法一回到耶路撒冷,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就對他說:「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代下十九1-3)。

我們時常在神面前會面對兩種選擇,尤其是在情慾的考驗上,善惡不過是一念之間。我是基督徒嗎?當以這個問題不斷提醒自己做為基督徒的身分,是要做神的朋友還是仇敵。儘管惡者的詭計變幻多端,若我們自己能謙卑地順服神,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我們逃跑了(雅四7)。魔鬼當然希望我們看重人情世故多於神的真理,因為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雅四4)。在工作當中,為了討老闆的賞識,或是為了自身的前途利益,我們是否因此就可以妥協真理,而將自己的長子名分賣了呢?(來十二16),我們所從事的工作,是否與真道相抵觸而不榮耀神呢?(林前十31),人生的價值若是為賺得全世界,而卻賠上自己的靈命,又有什麼益處呢?(路九25);所以,我們做為基督徒的立場要明確堅定,愛神所愛,恨神所恨,這才是敬畏神的表現(箴八13)。

警戒:我是基督徒!


是哦,我們不可以做對不起神的事情,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泯滅我們對神的良心(西一10)。世人恨惡我們,乃是因為我們不與他們同流合污,就以我們為怪(彼前四4)。做為神奧祕事的忠心管家(林前四1f),我們要預備被人看作是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3)。這本是對我們的一種警戒(林前四14),就好像神警戒猶大王約沙法一樣。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惡王亞哈謝交好(代下二十35),合夥造船運金子(王上二二48),因為神不喜悅約沙法與亞哈謝交好,於是破壞了那船(代下二十37)。這是神在警戒他明白如何分別為聖的道理,尤其在選擇合作夥伴時,更是如此。

神會用不同的方式來警戒我們,會眾中個別信徒的犯罪也都可以招致神對全會眾的發怒(民十六21f),我們不可以用不知道如何分辨作為藉口來逃脫神的審判。神曉諭摩西,摩西就吩咐會眾說:「你們離開這惡人的帳棚吧!他們的物件,什麼都不可摸,恐怕你們陷在他們的罪中,與他們一同消滅」(參:民十六23-26)。這是神給他們的警戒,是機會,也是考驗。摩西行這件事情不是專權自高(民十六3),而是憑著神的心意去行的,並且是有證據的(民十六28)。若神的工人或是同靈勸誡我們離開這些惡人,就不要與這些人同工,就算有再深的感情或是利益關係都要切斷,就連他們的家人也都應避忌。因為,地開了口,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財物都吞了下去,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地墜落陰間,他們就從會中滅亡(民十六31-33)。所以,我們不可以心存僥倖,掉以輕心,覺得神不會追究。經歷這些事情的以色列眾人,就都逃跑,說:「恐怕地也把我們吞下去」(民十六34)。即便這樣,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還是被從神那裡出來的火所燒滅(民十六35)。

使徒們很清楚做為基督徒的立場:對於那些被迷惑、抵擋教會、傳假道的信徒,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貳10f);我們不要與他們同夥,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弗五7、11);因為有人不認識神,所以我們不要被他們騙了(和合本此處譯為「自欺」,NKJV此處為“deceived”,直譯為「被騙」),醒悟過來,不要再犯罪得罪神,因為,濫交是敗壞善行,這本身就是罪來著,是要向神交賬的(林前十五33f)。

結論:我是基督徒。


我親愛的弟兄們(同靈們),不要看錯了(NKJV此處為“deceived”,直譯為「被騙」。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6-18)。真道是從神一次交付給教會的(猶3),聖靈是應許賜給那些順從之人的(徒五32),神的原則從未改變,任何對教會基本信仰的質疑都是敗壞的開始。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多一11)。甚至有見證說,革哩底人常說謊,乃是惡獸……。所以,要嚴嚴地責備他們(多一12f)。

經過一番分辨、警戒之後,我們是否可以像約沙法王一樣,可以立定心意尋求神(代下十九3)。之後,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對約沙法說:「容我的僕人和你的僕人坐船同去吧!」約沙法卻不肯(王上二二49)。約沙法王為何這次如此堅決,不容他的僕人和亞哈謝王的僕人坐船同去將金子運來呢?我們可以看到約沙法王這個決定背後所經歷的,因為以利以謝向約沙法預言說,神必破壞他所造的那船,後來,那船果然被破壞了(代下二十37)。若一個人失去了對神的良心,保羅描述這樣的人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提前一19)。如果我們同這樣的人一起作工,我們對真理的認識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最終我們所作的在神眼中也會是徒勞的。因此,約沙法王對合作夥伴選擇的這一決定,絕對不是看在錢的分上,這是約沙法通過了神的考驗,懂得分辨,經過警戒之後,所顯示出做為基督徒討神喜悅的正確立場,也是與悔改之心相稱的明智行為。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二四15)。


作者: Rehoboth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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