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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75期2017年4月)
靈修小品:聖經中的安葬之地

恩沛


一、前言

中國古代的民間習俗,認為死者的命運與安葬的地點有關。如果死者能葬在自己的故鄉,則可以分享在世親屬的生活。所以一般中國人眷戀故土,不願意老死他鄉。先民渡海出外經商,死後為求落葉歸根,仍有將全屍運棺或拾骨裝甕以歸葬故里的習俗。

《聖經》中是否有安葬之地的記載?為何列祖想葬在迦南地?為何國王想葬在列王的墳墓裡?為何身葬異鄉、無法安葬,甚至被暴屍荒野,是極大的羞辱和懲罰?以下擬根據《聖經》的記載來談論這些問題。

二、葬在應許之地──迦南地

(一)要葬在迦南地

以色列人與中國人相似,也有安葬在家鄉的習俗。例如神應許亞伯拉罕,要將他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創十七8)。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應許,就以迦南地為自己的故鄉。後來,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希伯崙。因為亞伯拉罕是外人,是寄居的,所以向赫人以弗崙買地,好埋葬撒拉。以弗崙就將麥比拉、幔利前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都賣給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就把他妻子埋葬在該地(創二三17-20)。這地後來成為亞伯拉罕的家族墳地,亞伯拉罕自己、以撒、利百加、利亞和雅各都葬在該墓地(創二五9,四九29-31)。

當約瑟要接父親雅各下埃及去的時候,雅各心中害怕,神在異象中安慰他說: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必給你送終(創四六4)。後來雅各的死期臨近了,他就兩次向約瑟要求說: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我與我祖我父同睡的時候,你要將我帶出埃及,葬在他們所葬的地方(創四七29-30,四九29-32)。約瑟遵照父親遺言,將父親安葬在迦南地,幔利前、麥比拉田間的洞裡(創五十13)。

約瑟要死之前,叫子孫們起誓,一定要將他的骸骨從這裡搬到迦南地去。當約瑟死了,人用香料將他薰了,把他收殮在棺材裡,停在埃及(創五十25-26)。要葬回故土,是約瑟的心願(出十三19)。後來約瑟的骸骨在曠野漂流四十年,終於葬埋在迦南地的示劍(書二四32)。

(二)葬在應許之地的意涵

列祖都希望能葬在「迦南地」,就是神所應許之地。他們都知道「地上的家鄉」是作客之地,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一樣。列祖都在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天上的家鄉」。所以葬在應許之地,就是盼望「天上的家鄉」,是神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座城(來十一8-16)。

三、葬在家族的墓園

亞伯拉罕買地作為家墳以後,這種作法漸趨普遍。約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劍,是雅各從前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所買的那塊地,也成為家族墓地(書二四32)。有關家族墓地,《聖經》常用「葬在他父親的墳墓裡」來表達(士八32;撒下二一14)。例如士師參孫死後,葬在他父瑪挪亞的墳墓裡(士十六31)。又如亞希多弗見國王不依從他的計謀,就吊死了,葬在他父親的墳墓裡(撒下十七23)。

「葬在他父親的墳墓裡」,代表能「與父親同睡」,這是蒙神的祝福。亞伯拉罕之前的世代,《聖經》中記載人們的結局,是用「共活了幾歲就死了」來表達(創五5)。到了亞伯拉罕以後,《聖經》是用「歸到他列祖那裡」(創二五7-8;申三二50)、「與列祖同睡」(王上二10)來表達人生的終局。「列祖」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父親、祖先、祖宗。「歸到他列祖那裡」,象徵與先祖相連,一方面,可以繼承列祖的信仰和生命,能夠代代相傳,一直延續下去;另一方面,可以與列祖一同長眠,一起得到神的喜悅。所以「歸到他列祖那裡」、「與列祖同睡」,都成為神的祝福語。例如神祝福摩西說:你必和你列祖同睡(申三一16)。又如神祝福大衛說:「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七12-13)。

四、葬在列王的墓園裡

(1)可以葬在列王的墳墓裡

在王國時期,國王也設立墓園,成為列王的墳墓。能被葬在列王的墳墓,是一種榮譽,代表受到百姓的愛戴,也代表蒙神的喜悅。例如大衛王是合神心意的王,他與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王上二10)。又如約沙法作猶大王,神與他同在;因為約沙法行他祖大衛初行的道,不尋求巴力,只尋求他父親的神,遵行神的誡命,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為。約沙法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代下二一1)。

再如大祭司耶何耶大,他不是國王,但卻被葬在列王的墳墓裡,這是非國王唯一得享這個殊榮的人。因他推翻篡位的亞他利雅,並立約阿施為王,使約阿施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當耶何耶大死的時候,被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裡(代下二四16)。

(2)不能葬在列王的墳墓裡

在王國時期,國王不能葬在列王的墳墓裡,是一種咒詛,代表受到百姓的唾棄,也代表無法蒙神的喜悅。例如大祭司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王約阿施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神差遣先知警戒他,他卻不肯聽。祭司撒迦利亞也責備約阿施,他就派人將撒迦利亞用石頭打死。後來約阿施患重病,臣僕背叛他,要報祭司撒迦利亞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葬他在大衛城,只是不葬在列王的墳墓裡(代下二四25)。又如約蘭登基作猶大王。他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與亞哈家一樣;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他又在猶大諸山建築邱壇,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誘惑猶大人。後來,神使約蘭的腸子患不能醫治的病,他就病重而死。他去世無人思慕,眾人葬他在大衛城,只是不在列王的墳墓裡(代下二一20)。再如亞哈斯作猶大王,他不像他祖大衛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鑄造巴力的像,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可憎的事。亞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耶路撒冷城裡,沒有送入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代下二八27)。

五、屍體無法妥善安葬

在《聖經》中認為,屍體無法安葬在家鄉或墳墓裡,被暴露荒野,讓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啄食,都是極大的羞辱和懲罰。不但惡人會因受到咒詛,屍體受到羞辱;有時連神的子民,屍體也會受到羞辱。茲簡略說明如下。

(一)屍身葬在異鄉

有一個神人奉神的命令從猶大來到伯特利,向耶羅波安王說神的預兆。神囑咐神人說: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於是神人從別的路回去,不從伯特利來的原路回去。有一個老先知住在伯特利,去追趕神人,對他說:請你同我回家吃飯。因有天使奉神的命令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吃飯喝水。」這都是老先知誆哄他。於是神人同老先知回去,在他家裡吃飯喝水。因為神人違背了神的命令,所以受到神的咒詛,不但被獅子咬死,而且屍身不得入列祖的墳墓,被老先知葬在自己的墳墓裡(王上十三1-30)。

(二)屍身被釘在牆上

1.因戰敗而屍體受辱

死後不得安葬,被視為是神所降的災禍之一,顯示當事人因為作惡犯罪而受到神的咒詛(耶九22,二五32-33)。所以將人的屍體安葬,是對死者表達忠貞之愛的一種方式,不但會受到人的稱讚,也會得到神的賜福。例如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爭戰。非利士人打勝戰,掃羅和他三個兒子仆倒在基利波山。非利士人將掃羅和他兒子的屍身釘在伯‧珊的城牆上。基列‧雅比的勇士就起身,冒著生命的危險,將掃羅和他兒子的屍身從城牆上取下來,送到雅比那裡,用火燒了;將他們骸骨葬在雅比的垂絲柳樹下(撒上三一11-13)。因為屍身已經開始腐化,這是對死者不敬的行為,所以「用火燒屍身」,是出於悲憫之心。大衛就差人去見基列‧雅比人,對他們說:「你們厚待你們的主──掃羅,將他葬埋。願耶和華賜福與你們!你們既行了這事,願耶和華以慈愛誠實待你們,我也要為此厚待你們」(撒下二4-6)。

2.因報仇而屍體受辱

掃羅王違背誓言,殺死基遍人。神為基遍人伸冤,使以色列人遭遇三年的饑荒。基遍人希望大衛交出掃羅子孫七人,將他們懸掛在基比亞。於是大衛把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給掃羅所生的兩個兒子亞摩尼、米非波設,和掃羅女兒米甲的姐姐所生的五個兒子交在基遍人的手裡,基遍人將他們懸掛在山上,這七人就一同死亡。愛雅的女兒利斯巴日夜守護著兒子的屍體,不容空中的雀鳥與田野的走獸前來糟踐,直到大衛將他們的骸骨埋葬才肯罷休(撒下二一9-14)。可見讓死者的屍體保持完整,並且能得到安葬,在古人心目中是一件大事。

(三)屍身被暴露荒野

例如猶大人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聖殿中,污穢這殿。又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神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耶七30-34)。當神的咒詛臨到,百姓將死無葬身之地,這是可怕的結局。同時,因為在戰爭中失敗,敵軍要將猶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領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並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從墳墓中取出來,拋散在日頭、月亮,和天上眾星之下。這些骸骨不再收殮,不再葬埋,必在地面上成為糞土(耶八1-2)。骸骨從墳墓中取出來,不再葬埋,這是入侵的敵人對猶大人的凌辱,也是猶大人因離棄神所遭受的咒詛。

又如當亞哈作以色列王,他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馬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耶洗別殺了耶和華的眾先知(王上十八4),又想殺以利亞先知(王上十九2)。所以神藉以利亞先知預言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王上二一23)。之後,以利亞先知叫了一個先知門徒來,要他去膏耶戶作以色列的王,並要耶戶去擊殺亞哈的全家,同時指出耶洗別必在耶斯列田裡被狗所吃,無人葬埋(王下九1-10)。耶戶到了耶斯列,就派人把耶洗別扔下來。她的血濺在牆上和馬匹身上,牠們也踐踏了她。後來他們去收殮她,卻找不到她的屍體,只尋得她的頭骨和腳,並手掌。這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以利亞所說的話,說:「在耶斯列田間,狗必吃耶洗別的肉;耶洗別的屍首必在耶斯列田間如同糞土,甚至人不能說這是耶洗別」(王下九30-37)。

六、結語

使徒保羅說:「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6-18)。事實上,「地上的家鄉」、「地上的墓園」都是暫時的,末日都要被烈火銷化。只有「天上的家鄉」方是永遠的,是我們要竭力追求的。

雖然成為見證人,為主作見證,可能被獸殺死,為主殉道。甚至屍首被倒在大城裡的街上,無法把屍首放在墳墓裡(啟十一3-9)。「屍首不放在墳墓裡」,表示屍體不歸到列祖的墳墓裡,是一種羞辱與懲罰。但勝利永遠是屬於神的,不久之後,有生命的靈從神那裡進入見證人裡面,他們就站起來駕著雲上了天(啟十一11-13)。所以我們要為主忍受短暫的羞辱,將來一定能蒙神賜與永恆的榮耀。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臺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鄺炳釗,《創世記(卷一)》,香港:天道書樓,1997。
3.區華勝,〈舊約的喪禮〉,《神學論集》第99期,1994。
4.恩沛整理,〈列祖與埃及〉,《聖靈》月刊第443期,2014。


作者: 恩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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