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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信)
喜信:第二章 最長壽的人

第二章 最長壽的人

 

據傳,秦始皇併吞六國,統一天下之後,為求長生不老,以便永遠享福而計,曾差遣徐福(秦時方士,字君房),及童男、童女各三千人,搭乘樓船入海,往東海中祖洲尋找「不死草」。但徐福等一行六千人,卻一去不返(見「仙傳拾遺」)。

雖然人生是勞苦和愁煩的連續(詩九十10),伊甸園早已不存在於人間;但「惟願享高齡而不願夭折」,卻永遠是人人共同的願望。

 

 

一、人生在世如白駒過隙

 

誰是最長壽的人?壽數最高的人最長壽,壽數愈少的人愈短命,這是一般人的觀念。就這個觀念來說,瑪土撒拉便是歷史上最長壽的人。因為他活了九百六十九歲,再差三十一歲就是千歲(創五27),比民間的傳說所說我國上古時代的彭祖更長壽。

創世記第五章所記載的,可以說是原始時代的「長壽者的名單」。在那份名單上,以瑪土撒拉為魁首,其次便是活了九百六十二歲的雅列20,第三位是活了九百三十歲的亞當5。其餘都是九百多歲,八百多歲,最少的是活了七百七十七歲的拉麥31。在我們今日這個世代,一般人的壽命通常都在六、七十歲之間,若有人能活到一百歲,已可算為罕見的長壽者了。但若拿瑪土撒拉那時代的人來作比較,卻又顯得非常短命,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呢

「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更。」(詩九十4)。當神人摩西對神如此說的時候,他的心或許正浮顯著活到將近一千歲的瑪土撒拉的影像。在摩西那個時代,一般人的壽數大約是七十歲,只有比較強壯的人,才可以活到八十歲(詩九十10)。所以瑪土撒拉的壽數,對於摩西那時代的人來說,確是太長太長了。但由那位「從亙古到永遠」的存在者--真神(詩九十2)看來,一千年卻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更,真是極其短促的。

「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更」--事實確是如此。試想:在歷史上,活得最久的瑪土撒拉,如今何在?與他同時代,許多活到九百多歲,八百多歲的長壽者,都到那去了?我國的彭祖呢?「時間的巨輪」不斷的旋轉著。它送走了許多人的青春,催人衰老;它奪去了許多人的生命,使他們永眠於墳墓。「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9);「?使人歸於塵土,說:『你們世人要歸回!』」(詩九十3)。死是眾人的結局(傳七2),墳墓是人類肉身的歸宿(傳十二7上)。世人既然都必死,不能永遠住在世上,就算能活到千歲,也是很快就成為過去了。

在神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更。就我們世人來說,七、八十年的人生,則好像一聲歎息,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九十9-10)。「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傳一4)。今晚的月亮,不知道曾照過多少古人但那些古人卻都早已亡故,一個也不在人間了。

「人生世間,如白駒過隙。」(史記)。世上的歲月,真是短暫易逝,一去不復返

 

 

二、有永生的人最長壽

 

所謂「永生」,就是永遠沒有窮盡的生命,不止千歲,也不止萬歲;更不是用「與山河並壽,與日月同光」一語所可形容的。由此可知,真實最長壽的人,並不是在世上活得最久的人,而是有永生的人。因為人若沒有永生,縱使能享千歲,甚至萬歲的高齡,也是很快就度盡了。但若能得到永生,雖然在世寄居的日子不多,仍可算為最長壽的人。

創世記第五章所記載的,也可以稱它為「死人的黑名單」。因為在全章短短三十二節的經文中,「就死了」這三字,竟然連用了八次之多。諸如:「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5);「塞特共活了九百一十二歲,就死了。」(8);「以撒士共活了九百零五歲,就死了。」(11等。但在這份「死人的黑名單」上,卻有一條漏網的魚,沒有被「死神」抓到,他就是唯一未曾經歷死亡之痛苦的以諾。在二十四節如此記載:「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希伯來書的作者,也為此事做見證說:「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來十一5)。

就在世寄居的日子來說,以諾的一生只有三百六十五年(創五23),比與他同時代最短命的拉麥還短四百一十二年。但因他有「神把他接去,使他不至於見死」這個福分,所以實際上他是最長壽的人。三百六十五年--這不過是以諾在世做人的日子,他的生命並沒有結束,乃是永遠沒有窮盡的存續於天堂的。

我有一位小學時代的同學,他的太太和兒女們都是本會的信徒,他的岳母也是;他雖然來本會參加過幾次聚會,卻一直沒有受浸。他有一個兒子,在十五歲那年受浸歸屬本會,而且也受了進入永生神國之憑據的聖靈。那一年,他的兒子因肺結核病嚴重,不治而離。彌留之時,他說:「我要回去了!」

他的伯父恰巧在身旁,因為沒有信主耶穌,不明白他的意思,所以問他說:「我們的家就在這,你要回去那?」

於是,他回答他的伯父說:「這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天堂!伯伯,請您趕快信主耶穌,將來我們才能同聚於天堂!」

在歷史上,曾有許多著名的哲學家,雖然潛心研究「人生問題」,以終其一生,還是不明白人生的意義如何,生存的價值何在。這位小弟兄只有十五歲,但書讀得非常少,而且毫無社會經驗,對於人生問題更是根本未曾思索過。但他對於那些哲學家所不能解決的「人生問題」,卻有如此深刻的認識。他說:「我要回去了!這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天堂!」若不是出於聖靈的啟示,對於深奧的「來世觀」,他怎能認識得如此清楚?若不是有聖靈在他頭,對於「死亡」這件人生大事,他怎能如此坦然無懼?對於回去天家享受安息的盼望,他怎能如此有把握?在「准南子」一書中,有一句話說:「生寄也,死歸也。」但實實在在能「視死如歸」,對於死亡毫無畏懼,而且有「回家似的快樂之心情」的人,究竟有幾個?要回去那?有什麼憑據沒有?

這位小弟的人生只有十五年,用一般人的觀念來說,算是夭折,未能終其天年,非常可憐!事實則不然,他只是結束了地上的生活而已,在天上更美的家鄉那邊,他的生命仍然是存續著,而且是永遠沒有窮盡的存續著。所以就基督徒的信徒立場來說,他實在是最長壽的人。

當我們的家人要出國之時,我們雖然也會淌出幾滴傷心的眼淚來送別他,但那卻不是絕望的。因為我們知道,他的生命並沒有終止,他不過是結束了在甲國的生活而已,他正要開始他在乙國的生活。他是出國去了。基督徒的死也是如此,他的生命並沒有終止,他不過是結束了在地球國的生活而已,他正要開始他在天國的生活。他是出國去了--由地球飛往天國去了!有一天,我們還要見面--在天上更美的家鄉那邊!

 

 

三、怎樣行才能得到永生?

 

那麼,我們當怎樣行,才能得到永生呢?在要解決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想一想:「死」是由那來的?為什麼人會死?然後,我們才進一步來查考「得永生」的方法。

有人說:「死是由老而來的。」然而,有些人卻還沒有老就死了。有死於青年時期的,有死於童年時期的,有死於嬰孩時期的,也有死於胎內的。「老」只是令人致死的許多原因之而已,並不是絕對原因。

又有人說:「死是病所招致的。」但是,有些人卻無病而死。有撞車死的,有墜樓死的,有溺死的,有燒死的,有凍死的,有餓死的,也有戰死的等,不勝枚舉。可見,「病」也是令人致死的許多原因之而已,並不是根本原因。

那麼,令人致死的根本原因是什麼?聖經說:「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又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由此可知,人之所以會死,乃因犯了罪。換句話說,人若沒有罪,便不會死。依此推論,已經犯了罪的人,罪若能得赦,也就不會死了。

如何使罪得赦呢?聖經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又說:「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二十二16);為什麼受洗(浸)有赦罪的功效呢?因為主耶穌是世人唯一的救主(徒四12),為世人的罪受死所流出的寶血,有赦罪的權能(7);我們受浸時,不但浸在水,同時也浸在主耶穌的寶血。怎麼知道,我們受浸是浸在水和主耶穌的寶血呢?因為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不但流出血來,而且也流出水來;是藉著水和血而來的救主,有聖靈明顯的見證,可使我們確信不疑(約十九34-35約壹五6-7。關於受浸有赦罪功效的問題,保羅也說過:「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洗淨了罪污),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

一九六三年,我往高雄教會佈道時,曾提到「罪是令人致死的根本原因;要使罪得赦,必須受浸」這個問題。散會後,有一位軍人朋友來問我說:「你剛才說,罪使人致死,受浸可以赦罪。是不是

我答道:「是

他又問:「那麼,在你們的教會受了浸禮的人,罪既已洗淨,是不是永遠不會死

我又答道:「是,您問得很好」他立即用表示懷疑的眼光注視著我。

於是,我向他解釋:「聖經上有很多地方記載,基督徒的死是睡了,當基督再臨之時,我們都要醒過來,而且要改變為靈體(林前十五51-53)。因為基督已經藉著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那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了(提後一10)。不是嗎?」那時,他在「教會聚會所」信主已有數年,聖經也懂得不少,所以很快就明白了我的話。在那一次佈道會中,他受了聖靈,而且重新受浸,歸屬於本會。

一般教會的洗禮,因為沒有依照聖經所指示的方法去施行,也沒有聖靈做見證,所以沒有赦罪、稱義的功效。因此,凡是在一般教會受過洗禮的,都必須在本會重新受浸,才能得享永生。

有一個法利賽人,叫做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有一次,他夜來朝見主耶穌。主耶穌對他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怎麼重生呢尼哥底母不明白。所以主耶穌又對他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1-5)。所謂「從水生」,就是受水浸(受浸禮);「從聖靈生」,就是受靈浸(受聖靈)。個人想要重生進入神的國,享受永生,除了必須受浸禮之外,還要領受聖靈,才算完全。聖經上所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聖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或說:「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天國的產業)的憑據。」(14)等,就是這種意思。

受聖靈的絕對憑據是「說方言」。當彼得在哥尼流的家佈道之時,與彼得同行的彼得之所以知道哥尼流一家人,以及他的親屬、密友等受聖靈,乃因聽見他們「說方言」,好像他們當初受聖靈那樣的狀態徒十44-47;十一15-16

一般教會都沒有聖靈,因為他們不會說方言。因此,凡是在一般教會信主的,都必須重新受浸,歸屬本會,領受天父所應許的聖靈路二十四49;徒二38-39,才能得永生。

親愛的慕道朋友你願意享受永生的大福分,成為真實最長壽的人嗎請你繼續在本會查考真道,並且趁早在本會領受水浸和靈浸

 

 


作者: 謝順道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出版日期: 09/01/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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