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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76期2017年5月)
靈修小品:聖經中的「神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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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有關「羔羊」的成語中,最有名的是「代罪羔羊」,意思為本來由這人所犯的錯,現在卻由另一個無辜的人來代替受罰。其實,「代罪羊」(scapegoat)的觀念是來自《聖經.利未記》中。在贖罪日的儀式中,百姓會獻上兩隻公山羊。大祭司要宰那隻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在聖所舉行贖罪之禮,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此外,大祭司要兩手按在另一隻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把羊送到曠野去,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利十六21-22),這便是「代罪羊」的由來。

《聖經》中是否有「羔羊」的記載?「羔羊」的意涵為何?「羔羊」與獻祭有何關係?「神的羔羊」的意義為何?以下擬根據《聖經》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羔羊的意涵

「羊」是以色列人在每日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牲畜。母山羊可以供應奶水(箴二七27),羊皮與羊毛可作衣服(創二七16;箴二七26)。因為羊是潔淨的動物(申十四4),所以羊的肉可以食用,也可在獻祭中作為祭牲(利五6,十二6;出十二5)。

《聖經》中的「羊」經常作比喻的用法。例如《聖經》說:「祂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賽四十11);這是形容神如同牧人,而百姓如同羊群,牧人要牧養自己的羊群。又如經云:「我如亡羊走迷了路,求祢尋找僕人,因我不忘記祢的命令」(詩一一九176);詩人形容自己是羊,因為走迷了路,祈求神來尋找他,如同牧人尋找羊一樣。再如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耶穌如同牧人,信徒如同羊群,祂顧念羊,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羊羔」(lamb)是指小羊,是未滿一歲或未長恆齒的小羊,可指綿羊或山羊,主要作為獻祭時使用。例如在人類的第一次獻祭時:有一日,亞伯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結果神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四4)。亞伯獻祭的「羊」,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羊羔」。又如神指示亞伯拉罕要帶著獨生的兒子,往摩利亞地去,把他獻為燔祭。亞伯拉罕聽從神的話,就帶著以撒前往。以撒對父親說: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創二二7-8)。結果神預備了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創二二13)。以撒與亞伯拉罕認為獻燔祭要用「羊羔」,但神卻意外的為他們預備了「公羊」。

三、羔羊與獻祭的關係

在舊約時期,羊是獻祭制度中的主要祭牲。雖然起初在獻祭時,並沒有指示一定要用羊羔,也可以使用大羊,但在整個獻祭制度中,羊羔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下列的情況中,一定要使用羊羔來獻祭:

(1)守逾越節。在守逾越節的時候,要獻上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為燔祭;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出十二5)。

(2)獻贖罪祭。倘若百姓行了神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就要獻上贖罪祭。可以用母山羊或是母綿「羊羔」作為供物(利四28、32)。

(3)行潔淨之禮。首先,是婦人生子的潔淨之禮。若婦人生男孩,要家居三十三天;她若生女孩,要家居六十六天。滿了潔淨的日子,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利十二1-8)。其次,是長大麻瘋的潔淨之禮。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要帶他去見祭司;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痲瘋痊癒了,要先行潔淨之禮。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為素祭,並油一羅革,一同取來。要獻上贖愆祭、贖罪祭、燔祭和素祭,為那本不潔淨、求潔淨的人贖罪,他就潔淨了(利十四1-20)。

再者,是拿細耳人的潔淨之禮。在拿細耳人離俗歸神的日子,不可挨近死屍。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他要另選離俗歸神的日子,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民六9-12)。

(4)每日與節期的獻祭。例如早晚要獻給神的火祭,要用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民二八3-4)。又如當安息日時,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民二八9)。再如每到月朔獻祭時,祭牲的數目要增加,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神為燔祭(民二八11)。此外,在會幕建立完成,首領都來行奉獻壇的禮,要用一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民七12-15)。還有,在節期獻祭時,如在七七節、吹角節與住棚節,也要獻上公「羊羔」作燔祭(民二八27,二九2、13)。

四、耶穌是「神的羔羊」的意涵

「神的羔羊」是一個新穎的稱呼,在《舊約聖經》中從未使用,只有在《約翰福音》中出現過兩次。第一次,是施洗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除去」希臘文的意思是帶走、移除。第二次,是施洗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裡。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約一36)。這是施洗約翰看見耶穌以後,對眾人所作的見證,揭示耶穌的身分是「神的羔羊」。其中,「羔羊」是與舊約經文的背景有關,而且還表達有「除罪」的功效。究竟「羔羊」的意義為何?以下擬從《舊約聖經》來了解其意涵。

(1)指逾越節的羔羊。這是最常見的解釋。因為在《約翰福音》中記載,耶穌是在逾越節羔羊被殺的時候犧牲的(約十八28,十九14-15)。而且保羅稱耶穌為「逾越節的羔羊」,祂為了我們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此外,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兵丁見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十九36)。這是應驗了《出埃及記》中有關逾越節羔羊的記載,「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十二46)。此論點的缺點是並未說明「逾越節的羔羊」與「除去世人罪孽」的關係。

(2)指贖罪祭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句話與贖罪祭有關,因為贖罪祭有赦罪的功效(利四20、26、31、35)。雖然在《希伯來書》中沒有提到「羔羊」這字詞,但卻提到耶穌是贖罪祭的祭牲,藉由祂一次獻上自己,就能除掉世人的罪(來九26-28,十10-14)。在贖罪日時,大祭司要獻祭為自己、本家,以及全體百姓贖罪。贖罪祭的祭牲是公牛(利十六11)與公山羊(利十六15),並非使用「羔羊」作祭牲,這是此論點無法充分說明的地方。

(3)指受苦與代罪的羔羊。在《以賽亞書》中記載:「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三6-7、12)。這是比喻耶穌如同將宰的「羊羔」,默默無聲的受苦,並且「擔當多人的罪」。這種解釋可以同時說明「羔羊」和「除去世人罪孽」,是常使用的解釋方法。

施洗約翰被聖靈感動說:耶穌是「神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罪孽」。「神的羔羊」代表是神自己所預備的,至於其意義為何?因為施洗約翰並未加以說明,所以上述三種觀點,都是傳統上可接受的解釋。這代表此處經文的背景是「多重」的,並非「單一」的經文所能解釋。但不論如何,耶穌是「神的羔羊」,祂的死顯明神愛世人,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三16-17)。

五、結語

耶穌是「神的羔羊」。祂是「除罪的羔羊」,為要擔當世人的罪孽。我們的罪過能得蒙赦免,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9)。耶穌也是「得勝的羔羊」。雖然羔羊曾經被殺(啟五6,十三8),但祂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五12-13)。末日羔羊與魔鬼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啟十七14)。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



參考書目:

1.哈里斯等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臺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楊慶球編,《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1。

3.陳惠榮主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1995。

4.Geoffrey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Mich. : W.B. Eerdmans, 1992.


作者: 恩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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