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478期2017年7月)
靈修小品:聖經中的「右邊」

恩沛

一、前言

在漢字中,「左」與「右」最初出現在何時,不可考證,只知在漢代有「無出其右」的成語。中國古代皇帝登基之後,便向南而坐,位置都是坐北朝南,稱為「南面稱王」。所以面向南方時,「左方」是東邊,「右方」是西邊,因而江「左」即稱為江「東」地區。「左」與「右」有時也指地位的卑與尊,比如成語「無出其右」,就是無人能勝過的意思;被降職或貶官稱為「左遷」。再者,近代在政治立場上,「左派」和「右派」通常用來表達完全對立的看法。一般「左派」被認為是激進者,主張積極改革,支持社會平等,反對階級統治。一般「右派」被認為是保守者,主張穩妥、漸進的改革方式,維護舊有傳統。

《聖經》中是否也有「右邊」的記載?「右邊」的意義為何?為何「右邊」代表尊貴?「神的右手」意義為何?人坐在「神的右邊」有何意涵?因為《聖經》對「左邊」的記載較少,以下的探討以「右邊」為主。

二、右邊的意義

在《聖經》中,「右邊」表示方位。例如祭司獻平安祭的時候,要得「右」腿為分(利七33);又如大衛王為了數點以色列人,就吩咐跟隨他的元帥約押,從但直到別是巴,數點百姓。約押和眾軍長就從王面前離開,去數點以色列的百姓。他們過了約但河,在迦得谷中、城的「右」邊亞羅珥安營,與雅謝相對(撒下二四5)。

在《聖經》中,「右邊」也常作為比喻性的用語,代表尊貴的位置,因為大多數人的「右手」比左手靈敏。茲舉例略述如下。

(1)代表尊貴的地位

《聖經》第一次提到「右手」比「左手」尊貴,是在《創世記》中。例如約瑟帶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兒子,去見父親雅各,雅各要給他們祝福。雅各伸出「右手」來,按在以法蓮的頭上(以法蓮乃是次子),又剪搭過左手來,按在瑪拿西的頭上(瑪拿西原是長子)。約瑟見他父親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就不喜悅,便提起他父親的手,要從以法蓮頭上挪到瑪拿西的頭上(創四八14、17)。可見當時人的觀念,認為右手的祝福可以帶來特別的力量。又如雅各為幼子取名為便雅憫(創三五18),意思是「右手」之子,顯示父親對兒子的偏愛。再如所羅門王的母親拔示巴去見他,要為亞多尼雅提說;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王上二19)。

此外,在祭司的按立儀式中,要獻上贖罪祭的公牛、燔祭的公綿羊,還要獻上第二隻公綿羊,就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羊,也就是特別的平安祭(出二九28)。摩西要把公綿羊的血抹在亞倫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利八22-24)。「抹血」代表被潔淨,也就是要分別為聖奉獻給神。把血抹在「右耳」、「右拇指」和「右腳拇趾」上,「右邊」是較重要的一方,代表身體的全部,都要被潔淨奉獻給神。所以我們的耳應分別為聖,要單聽神的話;我們的手應分別為聖,要單作神喜悅我們作的工;我們的腳應分別為聖,要單走神要我們走的路。我們要將全身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在《新約聖經》中也記載許多「右邊」,強調它是尊貴的位置。例如耶穌施行神蹟時,要求門徒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約二一6);有主的使者站在香壇的「右邊」,向祭司撒迦利亞顯現(路一11);彼得拉著生來是瘸腿人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徒三7);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約十八10)。

(2)是友誼與信任的標記

「右手相交之禮」是表示接納對方的一種形式,在教會中普遍被信徒採用。例如使徒們向保羅行「右手相交之禮」(加二9)。這就如同英文的“Give me five”,five 是指五隻手指頭,也就是伸出右手相互擊掌的意思。一般陌生人不會隨便和別人擊掌,這是屬於伙伴之間的親密動作。

(3)代表南方

「右方」的希伯來文,有時被譯為「南方」,因為在面向東方日出之地時,右手正好在南方(撒下二四5);而左手正好在北方,因而「左方」的希伯來文,有時被譯為「北方」(創十四15)。

例如,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過約但河,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地,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申二七12-13)。「基利心山」位於示劍山谷「南方」,和「北方」的「以巴路山」對峙。顯見「南方」是「右方」,代表尊貴的位置,因此要在「基利心山」為百姓「祝福」。而「北方」是「左方」,代表不好的位置,因此要在「以巴路山」宣布「咒詛」。向百姓宣告「祝福」或「咒詛」,是由利未人來宣告,每一種宣布百姓都要回答:「阿們!」(申二七14、26)。

三、神的右手

神是靈,原本沒有手。但《聖經》的作者,用「擬人化」的方式來描述神,強調神用手來工作;而「神的右手」則是代表祂的能力與尊榮。對神的選民而言,神的手就是救恩;但對敵人而言,神的手就是毀滅(出七4;撒上七13)。

《聖經》最早出現「神的右手」,是在摩西的凱歌中;這是比喻性的用語,顯示神的無所不能。例如,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唱歌說: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祂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耶和華啊,祢的右手施展能力,顯出榮耀;耶和華啊,祢的右手摔碎仇敵。祢伸出右手,地便吞滅他們(出十五1、6、12)。

在《詩篇》中,也常出現「神的右手」,顯示神的能力與拯救。例如《聖經》云: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新歌!因為祂行過奇妙的事;「祂的右手」和聖臂施行救恩。在義人的帳棚裡,有歡呼拯救的聲音;「耶和華的右手」施展大能(詩九八1,一一八15)。神是造物主,祂是無所不能的,人在「神的右手」中,可以得著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

此外,「神的右手」成為神子民在急難時的盼望。例如經云: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賽四一10)。

四、在神的右邊

「神的右邊」代表最尊貴的位置,只有末世的彌賽亞才配坐在其上。耶穌是末世的彌賽亞,祂現在坐在「神的右邊」,已經成為榮耀的王。例如經云:「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一一○1)。這原是在君王登基典禮時,由祭司或先知所宣讀的詩,表示膏立的君王是蒙神悅納的。君王的權柄是由神所賜與,他與神十分親近,因而坐在「神的右邊」。君王是由神派人按立,代表他是神旨意的執行者。神應許要擴展他的國度,使仇敵都臣服於他,作他的腳凳。同時,這經文也預表彌賽亞,祂是蒙神悅納的君王。

《詩篇》一一○篇常被《新約聖經》所引用(太二二44;可十二36;路二十42-43),例如使徒彼得說:「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2-36)。「主」對我「主」說,第一個「主」是指耶和華,第二個「主」是指彌賽亞,就是耶穌。彼得在此解釋《詩篇》一一○篇時,他認為這裡所預言的彌賽亞已經實現了,就是耶穌基督。所以使徒在此宣告耶穌坐在「神的右邊」,祂已被神的右手高舉,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

此外,耶穌也曾多次自我宣告,祂要坐在「神的右邊」。例如大祭司問耶穌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可十四61-62)。在《新約聖經》中,除了用「坐在」神的右邊,來描述神將耶穌升為至高以外(腓二9),有時會使用「站在」、「高舉在」神的右邊來描述。例如,眾人用石頭打司提反的時候,他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徒七55);又如彼得說:耶穌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33)。

就靈的觀點而言,神是靈(約四24),而耶穌與父原為一(約十30)。但就救贖歷史的觀點而言,目前耶穌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它有下列的意義:(1)代表耶穌是蒙神悅納者。因耶穌順服至死,完成救贖的大功,所以神高舉祂,將最好的右邊位分賜給祂。(2)代表耶穌是得勝者。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耶穌戰勝魔鬼(林前十五24-26),就以得勝者的身分,坐在神的右邊。(3)代表耶穌是掌權者。神將耶穌升為至高,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二9-11)。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祂要作萬王之王,直到永遠(路一31-33;提前六15;啟十一15)。

五、結語

經云:「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來十12-13)。所以耶穌已經被神高舉,成為萬主之主。耶穌要消滅所有的敵人,末日祂與魔鬼爭戰,祂必勝過他們(啟十七14;林前十五24-26)。

我們是否會成為耶穌的敵人,被耶穌消滅?還是成為耶穌的貴客,坐在耶穌的「右邊」?倘若我們願意遵行神的吩咐,肯照顧教會裡的小弟兄,就可以成為蒙福的人;能夠坐在耶穌的「右邊」,承受那創世以來為我們所預備的國。倘若我們不願意遵行神的吩咐,不肯照顧教會裡的小弟兄,將成為被咒詛的人;結果是坐在耶穌的「左邊」,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二五33-46)。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臺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白高倫主編,楊牧谷編譯,《種籽新約神學詞典》,香港:種籽出版社,1983。
3.鮑爾等著,麥陳惠惠譯,《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辭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
4.劉承業,《五經:史敘、律法與神學》,香港:建道神學院,2010。


作者: 恩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17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