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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早期的戰爭是在地面上,「軍隊」也以地面的陸軍為主。在西元前2,500年,埃及人為了抵抗蠻族入侵,正式將各省的民兵組織,這是最早的陸軍。後來逐漸發展出具有精良裝備,以及擁有搜索、偵察、幕僚運作、後勤支援等的正規軍隊。
《聖經》中是否也有「軍隊」的記載?《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的記載有何不同?《啟示錄》中論及天上眾軍,其意義為何?以下擬根據《聖經》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舊約軍隊的意涵
「軍隊」(host)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打仗、事奉。廣義的「軍隊」在《舊約聖經》中的用法,有以下幾種:
(1)指人的軍隊。有時,指以色列人的軍隊。例如經云:「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出十二41),此處「耶和華的軍隊」指以色列百姓。有時,指外邦人的軍隊。例如以色列人與耶賓王爭戰,耶賓的將軍西西拉率領他的車輛和全軍往基順河,神必將敵人交在巴拉的手中(士四7)。「全軍」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軍隊,此處指外邦人耶賓的軍隊。
(2)指受造的萬物。例如經云:「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創二1),此處的「萬物」,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軍隊,代表所有的受造之物都是神的軍隊,都要聽命於神。神是造物主,是宇宙唯一的主宰,但外邦人卻以日月星辰為神(王下十七16-17)。以色列百姓被勾引,便以日月星辰為神,就是天上的萬象(申四19)。此處的「萬象」,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軍隊。
(3)指使者。例如經云:「米該雅說:你要聽耶和華的話!我看見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祂左右」(王上二二19)。「軍」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軍隊,指天使,是神所造的,是為神工作的使者,是天上的軍隊(尼九6)。又如「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耶穌,要與「獸的眾軍」爭戰(啟十九14、21)。末日,屬神的人是「天上的眾軍」,要與屬魔鬼的人,就是與「獸的眾軍」爭戰。因為神是統領「天上的眾軍」,所以祂也被稱為「萬軍之耶和華」(撒上一3)。
(4)指在會幕內的事奉。例如經云:「利未人是這樣:從二十五歲以外,他們要前來任職,辦會幕的事」(民八24)。此處的「任職」,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發動戰爭、在聖所服事。因為神是萬軍之耶和華(撒上一3),坐在會幕內二基路伯上(撒上四4),所以利未人辦理會幕的事、事奉神,如同在打一場屬靈的戰爭。
綜上所述,神是宇宙的主宰,就如同外邦的君王被稱為「受膏者」,這表達他們也是神的器皿,供神使用來完成祂的特定工作。例如神吩咐以利亞先知要膏哈薛作亞蘭王,他是外邦的入侵者(王上十九15)。表示神要藉外邦人來審判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拜偶像得罪神。後來,哈薛果然篡位作亞蘭王(王下八15)。同樣的,「萬軍之耶和華」、「萬軍之主」的「萬軍」,不但包含以色列的軍隊,也包含外邦人的軍隊;不但包含天使,也包含魔鬼,牠的作為會受到神的限制(伯一12;啟二十1-3)。因為唯有神是宇宙的主宰,萬有都是祂所掌管的。
三、新約軍隊的意涵
在《新約聖經》中,很少出現軍隊一詞,一般常指羅馬的兵丁。例如猶太人恨惡保羅,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徒二三10)。「兵丁」在希臘文的意思是軍隊。羅馬軍隊主要劃分為軍團,每個軍團有六千人。一個軍團分為十個大隊,每個大隊再分為六個隊伍,有百夫長指揮一百人。例如在該撒利亞有一個人,名叫哥尼流,是意大利「營」的百夫長(徒十1)。「營」希臘文的意思是指大隊,約有六百人。又如當猶大帶著許多人要捉拿耶穌,門徒伸手拔出刀要保護耶穌,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太二六52-53)。天使是天上的軍隊,是聽從神的差遣。
在《新約聖經》中,常出現屬靈的戰爭,因此軍隊一詞,也有屬靈的意涵。例如使徒保羅說:「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二3-4)。耶穌是我們的元帥(來二10),我們是基督耶穌的精兵,要凡事聽從元帥的指揮。精兵必須不怕受苦難,而且要專心作聖工,不讓世上工作纏身,好得蒙神的喜悅。
保羅又說:「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2-17)。我們戰爭的對象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這是一場真理的戰爭,因魔鬼常用似是而非的道理來迷惑人。所以我們要用《聖經》的真理作武器,來抵擋魔鬼的詭計。
四、《啟示錄》中的天上眾軍
(一)天上與地上的對比
《啟示錄》中記載,在最後善與惡的決戰中,天上的眾軍要與地上屬獸的軍隊爭戰(啟十九14-21)。《啟示錄》使用「地上」與「天上」作為對比,其意義說明如下。(1)住在「地上」。比喻受到獸的迷惑的人(啟十三14),他們有禍了(啟八13),因他們跟從世界並且逼迫信徒(啟六10),所以他們的結局是沒有記在生命冊上(啟十七8)。末日審判時,他們要被扔在火湖裡,受到永遠的懲罰(啟二十15)。(2)住在「天上」。神國已經降臨,既是在地上,也是在天上。因基督徒受洗,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羅六3-5);並且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是來到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就屬靈的意涵而言,神為我們開了天上的門,並為我們設寶座,使我們如同二十四位長老,可以坐在天上的座位上(啟四1-4)。所以信徒住在「天上」,是比喻我們是屬神的人,會受到獸的咒罵(啟十三6),要與獸爭戰(啟十七14)。但主耶穌要用帳幕覆庇我們。我們不再飢,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我們(啟七15-17)。末日審判時,聖徒要進入新天新地(啟二一1-5),在那裡歡喜快樂(啟十二12)。
(二)唱哀歌與唱頌讚之歌的對比
「巴比倫」代表魔鬼所統治的世界。末日的時候,巴比倫大城要傾倒。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因她的罪惡滔天;她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啟十八1-5)。地上的君王、地上的客商,以及船主和眾水手,都一同為巴比倫大城的被滅唱起哀歌(啟十八9-19);但聖徒是屬天的。在末日的時候,他們要在天上唱出頌讚之歌:哈利路亞!(就是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啟十九1)
因有耶穌為我們爭戰,而且可以打贏戰爭,所以聖徒要唱出頌讚之歌。在《啟示錄》中記載,使徒約翰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祂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啟十九11)。「誠信真實」是耶穌的稱號(啟三14)。「祂的眼睛如火焰,祂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沒有人知道」(啟十九12)。耶穌的眼睛如火焰(啟二18),能洞悉一切的事。耶穌的頭上戴著許多冠冕,代表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6)。沒有人知道神的名字,對受造物而言,神的名字是隱藏的(創三二29;士十三18)。「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稱為神之道」(啟十九13)。耶穌來了,祂要施行審判,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啟十九2、11)。耶穌是戰士,祂從戰場返回,穿著濺了血的衣服,因為沾了敵人的血;就如同農夫在酒醡踹葡萄,衣服會沾滿紅色的葡萄汁一樣(啟十九15,十四19-20)。耶穌是太初的道,道成了肉身來到世上,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14)。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
(三)天上眾軍的意涵
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祂(啟十九14)。此處「軍」的希臘文,意思是軍隊,指屬靈真教會的信徒。耶穌是教會的頭,所以信徒要騎著白馬跟隨祂,即表示要在真教會中,因為離開教會就沒有救恩。
末日,有兩種神的筵席:(1)是與羔羊同享的筵席(啟十九7-9)。信徒要穿著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方能參加羔羊的婚筵。也就是要守神的誡命和耶穌的真道,是在主裡面而死的人,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十四12-13)。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便為有福了。(2)是人肉被飛鳥享用的筵席(啟十九17-21)。這是神的懲罰。那些不信耶穌而投靠獸的人,他們要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
末日,神的眾軍要與獸的眾軍爭戰(啟十九19)。獸的武器是龍口、獸口並假先知的口(啟十六13-14)。「口」指嘴巴所說的話,獸要用思想來迷惑信徒,所以就引進陷害人的異端(彼後二1-2)。耶穌藉著祂口中的利劍,就可以擊殺列國,打贏這場戰爭(啟十九15)。「利劍」指神的話語,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所以我們也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我們要拿著聖靈的寶劍,即是神的道,就能站立得住,可以打贏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弗六12-18)。
五、結語
經云:「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啟十七14)。我們是天上的眾軍,要與魔鬼爭戰,務要至死忠心,就能戰勝魔鬼,神要賜給我們生命的冠冕作為獎賞(啟二10)。我們與魔鬼爭戰,要穿上戰袍,就是細麻衣,是聖徒所行的義。所以我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我們是作惡的,因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二12)。
參考資料: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臺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陳惠榮主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1995。 3.柯恆雄,〈末世天上的眾軍〉,《柯恆雄傳道講道輯》,臺中:迦密文字中心,2009。 4.姚家琪,《啟示錄查經講義》,臺北:個人出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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