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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80期2017年9月)
信仰社會:做自己,或是和大家一樣?

藍溪

放學了,小薇和同學們一起搭公車回家。在車上大夥兒嘻嘻哈哈的,男生女生打成一片,笑鬧聲不小,無視於公車上屬於「公共場所」。大夥兒說話總不忘「幹、靠」等發語詞,有些同學還常夾雜一連串流利的三字經。原本安靜的車上變得喧嘩不已,引得同車乘客對這一群穿著某中學制服的學生,不時投來異樣的眼光。

小薇雖感覺到別人對他們言行的不滿,但也不以為意,反正在學校大家都是這樣交談的嘛!聽不慣是你們的事,現在的年輕人就是這樣啊。過了十多分鐘,就在小薇不經意地往車窗外一望時,進入眼簾的竟是掛在教會門口的「靈恩佈道大會」紅色布條,彷彿被閃電擊中般,她不由得用力眨了眨眼睛!而腦海中突然出現了從小在兒童聚會就背熟了的聖經節:你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4)。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做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

她也猛然想起:「啊!我現在已經是少年班的見習教員了說,上個星期還勉勵小朋友說話要有禮貌、不能罵髒話,佈道會到了要邀請同學來……。」想著想著小薇不禁一陣心虛,臉也兀自紅了起來。

和同學們在一起時,為了能融入團體,常覺得要和「大家」「言行一致」,否則會被當怪咖。一開始還覺得說髒話不好,但耳濡目染久了就也脫口而出,習以為常了。不過,有時是否會聽到心裡有聲音提醒著:我是基督徒耶,耶穌說我要當世上的光,照亮別人!保羅說得更嚴格了:「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29)。這真的太難做到了!不過,如果只一心想成為「大家」的一份子,卻失去了獨特的「自己」,是不是值得?其實只要願意,聖靈可以幫你「自己」口不出穢言,卻仍然和「大家」在一起,說不定進而有人發現,這樣的你其實是更好的,而你就成為照亮同學的光了呢!


作者: 藍溪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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