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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82期2017年11月)
主題特寫:分工有專職嗎?

楊恩超

壹.緒論

在現今複雜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需要互相依賴和互助。假設我們要吃米飯和水果,我們需要自己買地種植嗎?這大可不必了。因為這些事務已經分工下去,並且有專職的人為我們完成。而分工、專職的目的就是要維持整體社會正常的運作與和諧,並且提升生活品質。何謂專職?它與專業是否有所區別?為何在教會內要分股別與組別?如何劃分工作,才能夠達到盡善的結果?專職專業的事奉就是完美的嗎?聖經中是如何看待分工與專職事奉?有哪些是我們需要提醒與注意的?

貳.本論

一.何謂專職?

首先我們必須區分名詞「專業」及「專職」的不同。按照「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對「專業」一詞所下的定義是:「主要研究某種學業或從事某種事業」(英文是professional或是specialized),而對於「專職」一詞所下的定義是:「專門擔任的職務」(英文是full-timework)。因此,專業(professional)和專職(full-timework)是有所區別的。舉例來說,一位專職的母親全天候照顧小孩,但不一定有專業知識或相關的證照(如保姆證照)。而在本次的文章中,筆者兩方面都會略略地提及。

二.為何要有專職?

專職是全時間投入一項工作,而兼職是有時間才去做的工作。因此,專職人員在一個領域中,會有較多的時間投入精神和體力,且因為重複練習相同或類似的事務,就能逐漸提升熟悉度和自身的能力。專職人員若有專業知識以及技能上的培育,加上日後的在職進修,便能提升專業知識、服務品質,遇到事情也比較有精準的判斷力。

三.如何分工?

問題是先分工再合作?還是先合作再分工?兩者之間的心態和過程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時候我們會聽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這是把工作量均分為考量的重點,或者「把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做對的事情」,則是思考到效率與品質。或者「先求有,再求好,後求精」,是漸進式的完成目標。反之,先合作再分工的人,他們的著重點是以人和為主。團隊中追求要共識、齊心或觀念雷同,再來按需要分配工作。兩者之間無優劣之分,乃是視當時的需要。舉例說明,按本會的制度,每三至六年需要改選負責人(當然也有不在此限的),是要由信徒直接票選某人擔當某項職務(以事為主),或是由負責人自行討論(以人和為主),就沒有一定的規範。

四.專職並專業的優缺點

專職專業的團隊(例如特種部隊),為了拯救一位人質,就必需先有專業技能的人才(如狙擊手或爆破專家),必要時編列在一起,然後一起努力搶救人質的生命,如此的團隊能夠在有限的時間內去完成任務。若以教會為例,可成立專案小組(如購車、建堂),藉由專業知識、經驗和技術,將每分錢花到最大的利益,即事半功倍。反之,若是外行人做內行事,有的時候會事倍功半,是花錢學經驗的。

專職專業的團隊,有的時候也未必都是好的。團隊中會因為工作上過度的細分,而產生一些負面的結果。記得有一次家裡要建造圍牆,趁工程進行時,要請工人做鐵欄杆,他回應:「不好意思,這不是我的專業,我是負責沏磚頭的,請你另請專業人士來完成。」所以,就算是專業,也會帶來一些不便。假設一間公司,各部門被劃化分出來,也可能形成了一個孤島(只知道自己的工作項目,卻無法得知其他部門的事務)。同時也可能因為太過專精,產生了各自為政的局面(雖然在相同的空間裡,彼此也知道對方,卻無任何互動)。做一件事情缺乏全面性的思維,或整體性的規劃。另外,為什麼有一些產品開發後要請用戶來作回饋,那是因為開發者與使用者有時候會有理念、使用習慣、便利性以及感觀上的差距。

五.聖經的例子

在新舊約之中,我們都可以看到有專職(full-time)和專業(professional)的教導,有必要時,是專職中再分專業的服事。

1.摩西之例

摩西的岳父葉忒羅因為看他整天勞碌,管理、審判、處理事務,就為他出謀劃策。用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分擔摩西的工作量(出十八13-27)。這些被選出來的人都是屬於專職人員(full-timeworkers)。

2.會幕之例

利未支派的人被分別出來服事神,「這樣,你從以色列人中將利未人分別出來,利未人便要歸我」、「此後利未人要進去辦會幕的事」(民八14-15),這是專職的部分。而在他們當中也因為要搬運會幕,在工作上有更加細分項目(民三25-39),如「米拉利子孫的職分是看守帳幕的板、閂、柱子、帶卯的座,和帳幕一切所使用的器具」(民三15、36)。

3.新約中的例子

教會初期靠著聖靈建立,因為日常供給上出現問題,教會內起了紛爭。使徒們要專注於祈禱和傳道的事奉(徒六1-4),這也是一個明顯分工專職的例子。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4-6節中寫到:「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彼得也有相同的觀念:「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彼前四10-11)。保羅與彼得在此教導我們在教會中的服事也有分工(恩賜各有不同),並且要專一(意思是固定在某個時間、地點或位置)(羅十二7-8;提後二4),但是卻要聯絡作肢體(不要各自為政),目的是要榮耀神而服事。

4.保羅的提醒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中教導我們在服事中的幾個要點:首先,教會內每個人恩賜不同,都是聖靈隨己意分賜給各人的(4-11);因此,凡事都是從神領受的(林前四7),若是需要,也可以向主祈求(31)。其次,不可擅自脫離(15-16),必須聯屬於身體。再來,不可能全部的人都是同樣的功用(17節),肢體(信徒們)本是要互相搭配、互相幫助,且恩賜沒有貴賤之分(21、28-30),只有功用之別(27),每個人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叁.結論

回到聖經來看教會中的事務,為了使教會一起「長大成人」,聖靈會分賜給人不同的恩賜(分工的必要),同時也要有專職(full-timework)的觀念(羅十二7),或是進一步說是專業(管家)(彼前四10)。但不要因為分工而分化,分工、專職的目的是為了要榮耀神的名(彼前四11)。分工是合作分工的概念,但仍要互相擔當,以一體的精神來運作,畢竟主權不在人,而在賜恩賜給人的神。如保羅所說的,大家要一同建立基督的身體,並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2-13)。


作者: 楊恩超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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