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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有幸參訪了位在北蘇格蘭聞名世界的尼斯湖,訪途中間,問了權當導遊的老弟兄,是否湖內的魚產也是觀光業中「饕客」的選項之一?他直接了當地說:「湖內禁止捕(釣)魚。」並要我猜其中原因?
答案是:捕了魚,就會餓死湖中的「海怪」,沒有神祕(傳說)的海怪,觀光客就不見了。
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四18-19)。
還好加利利海(基尼烈湖)不像尼斯湖,沒有濃厚的「商業」氣息,乃是為得人,不是在得「財」。
「耶和華說:禍哉!這悖逆的兒女。……結盟,卻不由於我的靈,以致罪上加罪;起身下埃及去,並沒有求問我……。埃及的幫助是徒然無益的;所以我稱她為坐而不動的拉哈伯」(賽三十1-7),「拉哈伯」即是神話中的海怪。
我們雖在「埃及」(啟十一8,指世界),卻蒙天父保守(約十七15)。對外,是為要作得人如魚的「真理的見證人」(約十八37;啟十一3),是在傳「神的話」,不是傳「神話」;對內,是要防備「那等人是假使徒,……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的海怪(參:林後十一13-14)。
海怪的背後,是「說謊之人的父──魔鬼」(約八44),是「神祕」客,不是真「漁夫」。真漁夫乃如天使飛在空中,當傳「永恆的福音」,傳「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祂」,傳「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神」(啟十四6-7)。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祢嗎?……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賽五一9-11)。
兄姐們!要作約櫃上方榮耀的基路伯(來九5),勿做埃及河下神祕的拉哈伯。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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