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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84期2018年1月)
自由來稿:講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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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曾經在某間教會領會,當結束後走下講臺時,一位慕道者趨前來說:「執事!您今天講的道理我聽不懂,是不是可以再為我解釋一下?」從此以後,讓小弟有了應該如何提供「嗎哪」,才可以使羊「躺臥在青草地上」(詩二三2)的臺上壓力了。

三歲半的小孫女,聽到大人們對著電視節目大笑時,突然冒出了一句話:「他們劈哩啪啦的講什麼?我聽不懂……。」

有位主持「領會人員講習會」的長者,一開始就叮嚀來參加受訓的人員,要注意二件事:

一、臺上的講者,沒有權利要求臺下的聽者與你一起浪費時間;個人事小,眾人的生命被「剝奪」就嚴重了。

二、臺上的講者,更沒有權利在講完道理之後,去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個人事小,神的榮耀被「侵占」就嚴重了。

保羅說:「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要讓人聽懂)。……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要充分準備)。我說的話、講的道,……只在乎神的大能(要榮耀歸神)」(林前二1-5)。

也因此,不管是講者或是聽者,都應該先「存心謙卑」(腓二3),求「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賽五十4)。

切勿像希律,「在所定的日子(崇拜時間),穿上朝服(西裝革履),坐在位上(佔據講臺),對他們(臺下聽者)講論一番。百姓喊著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希律不歸榮耀給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蟲所咬,氣就絕了」(徒十二21-23)。

弟兄姐妹們,「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9、13)。阿們。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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