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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85期2018年2月)
主題特寫:基督的信

璞琢


難得在充滿年節氣氛的日子裡,走在好萊塢大道上,街上傳來悅耳的基督教聖樂歌聲,眼見穿著清教徒裝扮的詩班成員,有的認真唱詩,有的努力在街口發送免費的聖樂光碟片,臉上忍不住莞爾。當內心還在掙扎要不要伸手拿一片聖樂光碟片時,十字路口突然傳來一聲巨響,一位太太拿著麥克風,當街佈道,她大聲疾呼:世人都是罪人,不信耶穌的要被定罪。

我剛好站在喇叭的正前方,原本稍微被聖樂歌聲感動的心,剎那間,被廣播巨響刺痛的耳朵勝過,趕緊舉手嗚住耳朵,腦中瞬間閃過個念頭:這年頭,基督徒都是這樣傳福音的嗎?《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不是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如果我不是基督徒,我會因此信耶穌嗎?

不像基督的基督徒?


印度獨立之父甘地(Mahatma Gandhi),不僅是提倡非暴力的和平勇士,他也非常喜愛、尊敬耶穌基督。然而終其一生,他卻沒有成為基督徒。為什麼?

甘地的自傳中有一段令基督徒深思的話:「我喜歡你們的這位基督,但我不喜歡你們的基督教徒。你們的基督教徒是那麼不像你們的這位基督。」(I like your Christ, I do not like your Christians. Your Christians are so unlike your Christ.)

在甘地眼中,為何基督教徒與基督之間有如此大的差別?甘地曾說:「如果基督徒真正按照聖經裡找得到的基督的教導生活,所有的印度人今天都會成為基督徒。」可見讓甘地不願意成為基督徒的基督教徒,就是口裡承認基督,但生活方式卻讓人看不見基督,甚至否認基督的基督徒。

甘地的人生哲學:「我的生活就是我的信息」(My Life is my Message)。或許對他而言,一個信奉某種真理,卻無法在生活中活出該真理的人,不過是個虛假不誠實的人。基督徒不應該是信基督的教徒,而是活出基督樣式的門徒。

惹人厭的基督徒?


當今網路上也有諸多對基督徒看法的討論。簡而言之,非基督徒不喜歡基督徒的三大理由:「論斷、偽善、別有用心」。

記得大學時代,與同學外出時常會看到電線竿上貼著「神愛罪人」的標語。非基督徒的同學知道我是基督徒,常會半調侃地唱一段「酒後的心聲」給我聽:「我沒醉(罪),我沒醉(罪),我沒醉(罪),請你不要同情我。」順便暗示我不要像他們所接觸過的一些激進的基督徒,強行道德綁架,以自己的宗教道德標準叫他們「罪人」,定他們為有罪,聽了真的是又好笑又無奈。在末日神必以祂的道理定你我的罪,但若直接對不認識神、尚未明白道理的人扣上「罪人」的帽子,真能夠以定罪來吸引人歸向神嗎?還是反倒刺激人們對基督徒的自義感到不滿與反感呢?

工作中,有時會聽到非基督徒的同事在討論時事社會新聞說:這些自以為是、滿口仁義道德、道貌岸然的基督徒,看到無家可歸的街民,不見得是聖經中那位好心的撒瑪利亞人,會表現愛心助人的行為;遇到挫折的時候,口無遮攬,所謂基督徒的修養也好不到哪去;面對不順心的人與事,暗地裡中傷人的手段,未必因基督的緣故會手下留情;自以為熱心傳福音對人好,卻把人當作推銷信仰的客戶,而不是把人當做真心相待的朋友,傳不成福音就做不了朋友,誰會喜歡與這樣的基督徒交往呢?更別說去當基督徒了!

能否從你看見基督?


讚美詩492首「從你認識基督」(Let Others See Jesus in You),英文詩歌曲目的原意是:「讓人在你身上看見基督」。其中有段歌詞說道:「生活像書展在人前,被眾人時時閱讀,你是否能引人歸主,是否從你認識耶穌?」

目前流行的網路社交平台如臉書(Facebook)、賴(Line)、微信(We Chat)等等,有許多活躍的基督教會信徒與群組,不時上傳轉貼經文貼圖、勵志文、講道聚會影音連結、見證分享、教會活動相片,這些都是分享信仰與宣教的方式。

就知識層面而言,這是豐富的資源,只有純淨的資訊,沒有人為添加的話語,更免去人與人之間看法不同的紛爭。然而如此表面影音文字圖片分享,似乎比坊間保健食品的行銷手法略遜一籌。超級健康食品推銷員厲害之處,在於現身說法證明物有所值。豐富的科學研究報告不過是輔助資料,真正的利器是生動活潑的現身說法,見證健康食品如何改變他的病症,改善他的生活品質,讓他自從服用健康食品迄今,能夠不斷地活出健康與自信。

可見就屬靈生命層面,若單單只是轉載文字和影音連結,似乎少了發文者與轉載信息之間,屬靈生命的互動與回應,讓人看得見表面信仰追求的偏好與資訊的選擇,卻看不見發文者內心與真實生活是否因轉載的信息,進而讓基督的形象逐漸成形在他的生命裡。看似有生命之道同在,卻看不見內在屬靈生命的成長。或許讓人從網站上看見發文者表面豐富的基督徒生活,但能否讓人看見發文者內在活潑的基督生命呢?

基督的信


你們明顯就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板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後三3)。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起頭,談到他不需要人的推薦信來證明自己是基督使徒的身分,因為原本道理混亂的哥林多教會信徒,能夠順服真理勸勉,真心悔改,進而保守自己在基督裡,如此艱鉅的屬靈生命轉變,就是印證保羅使徒職分的薦信。

這封展現屬靈生命更新的薦信,就是基督的信。這封基督的信,要點不在於被動記錄生硬的經文字句,而是積極表現鮮活的生命見證,見證神的道理如何將人宛如冰冷石心上的宗教信條字句,轉變為從溫暖肉心裡所散發出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馨香之氣(林後二14-15)。

這封基督的信同時應驗《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節的應許:「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從我的典章。」

不論我們願不願意成為傳福音的基督精兵,當我們受洗歸主的時候,傳福音的使命已經託付我們了,因為我們的信仰生活與日常生活就好比是基督永生神的信紙,人們將從我們的生活點滴中,看見我們與神互動中,或優或劣的人神關係。

試問我們準備的信紙是石心的石板或肉心的心版呢?當主耶穌將祂的真理與恩典寫在我們的生命裡的時候,我們心版上留下的是表面的儀文字句,還是深入的精義內涵呢?我們與人交往的言語動作之間,所流露出來的是刻板的教義,還是基督敬神愛人的精神呢?

今日,當我們稱自己為基督徒要去傳福音的時候,我們是傳揚基督教的教義,還是引人認識我主基督本身呢?當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人們在我們身上看到的是信基督的教徒,還是有基督樣式的門徒呢?

願意投身傳揚福音的基督徒,必定在生命中,對神的愛與恩典有深刻的體驗,因主愛的激勵而想要傳揚福音。當我們願意獻上生命給神當活祭的同時,也要能夠讓神在自己的生命裡,寫下基督的神性與本質,讓人一眼就從我們身上看見基督,吸引人來認識我們這位公義、慈愛,又好憐憫的救主基督。


作者: 璞琢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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