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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490期2018年7月)
真理論壇:安息在主的懷中
黎為昇
進度:詩篇一三一篇1-3節
直譯經文:
之前提及從《詩篇》一三一篇開始是上行之詩的第四階段「信仰的連合期(Union of faith)」,當信仰上學會如何降服於神後,基督的生命便會成形在我們生命裡,此時我們的眼睛不再是自己,而是神以及祂所在乎的事。
這詩雖然短,卻含有最深的屬靈功課「謙卑」、「安靜」、「仰望」,作詩者大衛一生歷經許多的災患,卻在本首詩刻畫如此祥和的畫面,也成為他留給世人如何得著安息最好的寫照。有些聖經學者認為大衛之所以寫這首詩,是為了回應掃羅和他的朝臣們的誹謗,他們認為大衛是一個雄心勃勃、有野心的人;因此,大衛向神呼求,也向人表白他的心意,他的生命不是狂傲與自高的。2
大衛的一生,可以說是一部敬畏神的歷史,雖然曾在抬約櫃到大衛城的事上遇到事奉上的挫折,也在拔示巴的事上遇到無法戰勝試探的挫敗,並在晚年執意數點百姓的事上被自己的虛榮薰心而得罪神;但在這些讓他挫敗的事上,卻也讓他學會如何謙卑而迅速地服在神大能的手下,成為神所公認合神心意的王。他在這篇詩歌中,便點出他如何謙卑下來,在挫折中重新出發。
如何淬鍊出謙卑的人格
謙卑不是沒有主見,也不是我們天生就擁有的,更無法靠血氣偽裝而成,因為愈是想使自己表現低微,想把謙卑當外衣披上的,反而更容易顯出驕傲與自大。掃羅起初的謙卑,乃是因為他外在卑微的條件,將隱藏在他內心驕傲的種子壓抑下來;一旦他作王之後,一連串幾場的勝仗,他內在不願順服神的驕傲,終究在與亞瑪力人的戰役後顯露出來。
真正的謙卑就如彼得所說的:「所以你們要自我謙卑在神大能的手之下,這樣祂必會高舉你們在特定的日子(直譯)」(彼前五6),此處的「
使謙卑」,原意是使置於高處的某物成為低點,也指一個人的舉止含蓄不炫耀、不誇大,不會因外在條件,例如在重要性、才能或文化上,比別人擁有優勢,而企圖讓別人的印象深刻。因此,謙卑的本質要先學會順服於神的大能手之下,正如基督用破碎自己來證明祂謙卑的本質,甘願順服神的旨意成為奴僕。同樣地,我們若沒有歷經《詩篇》一二九篇的背上的犁溝,與《詩篇》一三○篇的破碎自我,就談不上所謂的謙卑。
第一、心不狂傲
第1節中的「
心」,就是人的魂與自我於內心之中的感受、思想、意志……等心理活動方面的源頭,而這一切的心理活動,都會讓人依著這個心,而被塑造成自我的人格特質,甚至是牽引著這一生的命運,所以《箴言》有云:「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生命之泉從它而出(直譯)」(箴四23)。
「狂傲
」原本只是「高過」之意,例如聖經描寫掃羅說:「他站在百姓中間,他高過眾民從他肩膀以上(直譯)」(撒上十23),其中的「高過」,就是
這字;而
另一個意思是,將某物分派或給予較高的狀態來延伸空間上的高度,引申為對自己的重要性或能力自視甚高,而企圖將自己提升到尊貴與榮耀的狀態。3
一個人之所以開始狂傲,乃是因這人的心將自己提升到某種高度,過度關注於自己的重要性與能力,希冀從他人羨慕或恭敬的態度與反應,來達到榮耀自己的感覺。因此驕傲與自大之後老想到自己,正如犯罪的天使的內心世界,一直不斷地想到「我要……、我要……、我要……」(賽十四12-14),把「我」占滿了整個心。
所謂的「心不狂傲」,就是不要再老想到自己,要抑制自視甚高的想法。換句話說,心思要跳脫以自己為中心的思考,正如保羅所提出的方法:首先是「要在謙卑中看待別人優於你們自己」,第二是「個人不要僅關注屬於你們自己的事」(腓二3-4)。
關於第一個方法「要在謙卑中看待別人優於你們自己」,就是慎視或看淡自己的重要性與能力,然後理性地、努力地去了解周遭的人與自己的差異之處,特別是觀察他人超越、出眾之處。
一般來說,每個人會出於本能地認為我的看法優於對方,因此解決彼此差異最迅速的方法,就是處心積慮地想辯駁對方所提出的質疑,結果往往只是造成更多的爭端與對立。但是當我們暫時放下自己的堅持,站在對方的角度來看事情,便不會立即辯駁或否認對方的觀點,對別人的質疑也會冷靜地判斷、思考,有時這樣的態度反倒使我們想法修正得更成熟、更完臻。
關於第二個方法「個人不要僅關注屬於你們自己的事」,就是不要只持續地關心或注意那些「屬於自己的事」,即那些我熟悉、感興趣、或是自認為有價值的事。
保羅提醒我們,也要分些心關注別人的事,即使這些事是我所不熟悉的事、沒有興趣的事、或原本自認沒有價值的事。但我們若願意暫時放下自己的堅持,看看對方所為、聽聽對方所言,或許我們會發現自己的思緒會更開闊,對事件的詮釋也更多面向,對人的了解也會更加深入,也不會讓自己夜郎自大而掉入自私、自我膨脹的泥沼中。
第二、眼不自高
所謂的「高大
」,原意是某物處於較高的高度,既可以作為來源的延伸,也可獨立於來源;換言之,就是衍生出的自尊,與來源者撇清關係,甚至是互別苗頭。這種自尊,總想著如何提升自己的尊貴與榮耀,行事決策就會朝向超越自己能力所及、特大驚人的事前進,慢慢地越過「自尊」的界限,往「唯我獨尊」的道路前進(賽十四13)。
眼睛是我們心理狀態的表露,心一狂傲,眼就自高,同時也會看低別人。這就好比尼布甲尼撒王所造的金像,正常人高與寬的比例明明是5:1,但這座像卻是10:1(但三1),可能這金像之下有一個將近12公尺的底座,無論如何,這反映出尼布甲尼撒王的用意:希望它很容易被人看到,它就是我的替身,我是多麼地高聳雄偉,遙不可及!
人愈是高人一等,愈是容易被自己所擁有的假象騙了,還以為自己是那尊八層樓高的金像,殊不知自己仍只是五尺高的人,跳脫不出生、老、病、死的桎梏。眼光自高之後,對事情的看法開始扭曲,就會不甘於現狀,而被虛妄的觀念所牽引。
眼不自高,就是把自己從高處拉回到真實的狀態,正如約伯在與三個朋友激辯之後,他從《約伯記》二十九章開始,提及過去的他是如何的榮達時,共說了42次的「我」;接著在《約伯記》三十章提及現在的他是如何遭遇種種的苦痛時,共說了54次的「我」;然後他在《約伯記》三十一章,說了62次的「我」,論及他是如何地行善、做了多少義行,此時便把約伯隱藏在內心對自己的評價顯露出來,他甚至用法庭控訴的字眼,希望神能出現在他面前與他對質(伯三一37)。
然而當他聽完以利戶對苦難的詮釋,又聽了神詢問他一連串他所不知道的問題之後,他第一次向神說:「看哪,我是卑賤的!我怎能回答你呢?我把我的手放在我的口(直譯)」(伯四十4)。之後第二次他又向神說:「因此我撤回,我在塵土和爐灰中得安慰(直譯)」(四二6),他主動撤回對神的控訴,甚至甘願待在神所安排的塵土與爐灰之中,信任神所做的、所安排的,以及信任神背後一切的動機是出於祂美好的旨意;也因如此,他便能得安慰,神最後也使他從苦境中轉回。
第三、行事不好高騖遠、輕舉妄動
「
重大」的意思,是事情的程度超過限定範圍的上限,因此重大的事可指那些特大驚人的事,也可以說已經過於自己極限的事。
原意是使之不同或使之顯著,這字的Nifal形式的複數分詞「
奇妙的諸事」,意思是令人驚嘆的事,即對某事有驚喜與敬畏的態度,而且也涉及到會導致麻煩和困難的事,因為無法以平常的能力去完成這種壯舉,因此常暗指那些超過自己能力所及的事。
憑血氣計畫事情的人,常常會看不見神在他身上所畫的那條線,驕傲的心會讓他輕易跨過神所給予的限制,因此就落在野心的縲絏之中。烏西雅王就是一個例子,他敬畏神而受神祝福,成為王國分裂之後最強盛、擁有國土面積最大的國王。然而,傲心充斥的他,竟想像列國的王一樣,試圖將王權與祭司權集於一身,因而僭越祭司的權柄獻祭,而惹神憤怒(代下二六16)。
大衛是一個很有能力、行事風格積極的人,但他卻能在很多的事上學習放慢腳步,先尋求神的旨意,確認自己的選擇沒有違背神的旨意之後,他才敢放膽去行。因此大衛不是要我們都裹足不前,什麼都不要做,而是我們是否處在平靜安穩的狀態下作決定,從在激情中的「我想做什麼?」,到決志中的「我應該做什麼?」,到最後在冷靜中的「我能做什麼?」,願意如農夫按部就班的耕田一般,以行事穩健的步伐,步步地向著神所認同的目標前進(箴十二11)。
從與神的關係重整來調整生命次序
既然謙卑不是要我們什麼都不要做,不是要我們任何事都裹足不前,那要如何判斷孰是野心?孰是積極?大衛的建議就是「我使我的心平順與安靜」。
第2節中Piel動詞形式的「
我使之平順」,意思是使某物的表面平滑、靜止,使得一大片表面平緩,而非波濤洶湧或顛簸不平,就好像在我們的內心準備了一塊平地,讓神撒種在其上。Poal動詞形式的「
我安靜」,也就是將我那情緒的、懷疑的和不安的風暴,靜靜地壓止下來。
一個能夠平穩與安靜的人,才能經歷神的拯救。以賽亞責備以色列人:「因為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你們得救在歸回與安息裡,你們得力在平靜與安穩裡,你們卻是不肯(直譯)」(賽三十15)。為何有時我們患難不斷?或許是因為我們不想要歸回與安息,心既然無法平靜,試問要如何得著力量?
據說救生員要救一個正在溺水的人,會先任他亂抓一會兒,等他力氣已殆之時放鬆下來,此時救生員才會跳下水將溺水者拉起。我們的主,是最有經驗的救生員,祂會讓我們在那裡用力,直到力氣耗盡之後,才一把將我們拉上來。若我們學會冷靜地在水中漂浮,神自然而然就會救我們脫離兇惡。
大衛用兩種「好像」,來形容他如何「我使我的心平順與安靜」的兩個階段:
第一、重建我們與神的關係:「好像斷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身邊」。
所謂的「
斷奶」,是指一個小孩不再以媽媽的奶作為食物的來源,也意味著這小孩已進入孩童時期,甚至是青少年時期。事實上已斷奶的孩童當他肚子餓時,無需回到母親的身邊,他可以自己吃乾糧;然而,當他受了委屈、或內心感到不安、或被鄰居小孩欺負……等,任何讓他不知所措的情況發生時,他便及時回到媽媽的身邊,甚至依偎在媽媽的懷中,感受母親懷中所得到的安全和平安,直到他的情緒完全平撫下來。
大衛如何判斷他的生命現象是積極進取?還是野心作祟?有時,連他自己都很難判斷出來。他所採取的方法就是當他內心的世界已經被眼前的事情攪亂,心中失衡而不再有平靜的心時,他就像斷過奶的孩子回到媽媽身邊一樣回到神的面前,將任何想法與意念在神的面前敞開,如果是積極進取,神會使他從原本的恐懼不安中釋懷;若是野心作祟,他便會自責自己的意念,讓他從神的赦免中,獲得平靜安穩的心。
例如大衛進攻亞瑪力人就是積極進取的例子,因為他們全營的家屬與財產被擄走,無一倖免,導致他的手下氣到差點內鬨,還好大衛向神禱告是否可以追趕與爭戰,當答案是肯定的時候,他才帶領軍隊與亞瑪力人爭戰。而大衛晚年數點百姓的舉動便是他的野心作祟,以致於數點工作完成後,他的內心自責,但他之後甘願接受神的管教,最後成就為建造聖殿做了妥善的前置準備工作。
第二、重整我們生命的次序:「好像斷奶的孩子我的心在我身邊」。
「我的心在我身邊」中的「我的心」,是指我的意念、我的感覺、我的打算,以及我的好惡;「在我身邊」的「我」,是指「我使我的心平順與安靜」的那個「我」。換句話說,就是那個已經降伏於神大能之手的「我」,能夠像媽媽一樣安撫我的意念、我的感覺、我的打算與我的好惡……等心理的活動。
第二次大衛將自己的心比喻成「斷過奶」的孩子,表示自己的生命已經長大而受過訓練,勝過斷奶期間的不安期,已是穩定下來了。當一個斷奶的孩子情緒被平撫之後,他還是要獨立起來,但步調已經不一樣了。他不再是肚子餓就隨時要吃奶解飢的嬰兒,而是學會了等候媽媽提供食物給他的大孩子。也就是說,他的生命已經勝過自私的野心和激情的攪擾,並且學會了等候神與仰望神。
舉例來說,當大衛第二次抬約櫃的時候,即使他知道錯在哪裡,但他仍是先走六步,謹慎仔細察看神的旨意後,才跳舞、獻祭、開始動身出發,如此便在謙卑的生命中,成就神的一件美事。他能夠再度出發的背後,就是信任神、不再急躁不安,因他在整理生命次序的時候,已將不合宜的生命雜質,例如眾人的擁戴,剔除出去。
從雅各到以色列的生命
大衛平靜他的生命之後,便在他心中形成等候的力量。仰望,就是心力剛強的綻現,因此他便呼籲整個選民要仰望神。
雅各是亞伯拉罕家族的第三代,他的人生就如同他的名字──「抓」。雅各生性狡猾,善於權謀,想得到手的東西絕不放棄,造成了他的人生充滿了「抓」:抓住母親的心、抓住長子名分、抓住心所愛的拉結、抓住舅舅的財產、抓住以掃的憐憫……等。
他一生的關鍵就在他打發全家都過了雅博渡口之際,他仍留在河的這一邊。這一夜,神改變了他。他與神摔跤摔了一夜,他傾全力獲勝卻敗在神的手的一摸,更甚的,他剛過了他起名為「毗努伊勒──神的面」的地方,腿就瘸了。在這次的事件中,雅各唯一不變的是他抓的本領,他抓住神,再次得到祝福,神改了他的名字,稱他作以色列,就是與神較力之意,4再次提醒他與神、與人較力都能得勝的祝福。終究,雅各也把這位他祖父、父親的神緊緊地抓住,使牧養雅各的神成為以色列的神。
一個真正信賴神的人,很自然地他的生命便呈現出安靜等候的心,沒有急躁不安的窘境,就算有天大的事也無所疑懼。因為他相信神是有耳朵的神,祂會垂聽人的禱告;他也相信神是會回應人的神,而聖經就是祂的話,願意聆聽神回應的人便會去研讀神的話;他更相信神不會只說不做,更不會對祂的兒女撒手不管,您說是嗎?
註:
作者:
黎為昇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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