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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恩榮
30歲,耶穌來到加利利,開始祂施行救恩的三年行程,遍地傳揚天國的福音。
群眾從各地前來跟隨,祂見人多,就上了山,在山上開口講述「登山寶訓」,以永生的救恩重新定義何為有福。
接著耶穌訓勉大家當為鹽為光。祂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
這是期許,也是祝福。當為世界之光的,是當年的跟隨者,更是當今耶穌的信徒。
這世界的光,是要照在人前的光,要如山城高立在山上,隨處可見,更要如燈臺上的明光照耀,驅離黑暗,全屋受惠,照亮一家人。耶穌特別說明,這照在人前的光,彰顯在外的是「你們的好行為」,眾人因這好行為,歸榮耀給天上的父。
「好行為」照耀在人前,就如燈臺上搖曳的燈火,明亮全室,這是神對我們的旨意,它是良善端正的行為,也是正向助益人的行為,總在昏暗之處,創造價值,嘉惠它光照所及的人、事、物。
你們的光當這樣照在人前,耶穌的吩咐,如此明確而直接。在家庭、在學校、在教會、在職場,這光都應普照所到之處。
上個月受邀參與新莊教會的宗教教育月活動,當日主題是:「基督徒面對紛亂世代在職業生涯要如何自處?」以供青年同靈參考。會中我們提出靠主恩典努力追求,互勉成為創造價值的基督徒,彼此都得激勵。
一個人的所言所為,對其他人或組織表現出來的積極意義和有用性就是價值。當A對B有用處、有利益、有意義,就是A對B的價值。在原有價值上增加更多價值,那增加的部分,就是附加價值。即或在紛亂的世代,若能靠主恩典,自勵追求,創造更多附加價值,必能在職涯中發光發熱,榮神益人;不管在任何行業,不論擔任任何職務,都是如此。
這是具體實踐耶穌訓勉我們應當成為照在人前的光。這光不只照在職場,也照在家庭、學校、教會、社會上。
有一位弟兄,畢業後進入職場,論學經歷,在同事中算是中等,但兩三年後,卻深受主管器重,同事們也都喜愛和「那個信耶穌的」合作。
在職場上,他就是那照在人前的光,行為端正,樂於助人,喜以基督的愛與人分享。在工作上,除負責盡職外,常思如何與時俱進,以對團隊有更好的貢獻。所以很快就成為團隊中不可或缺的一員,大家都接納喜愛這位有「好行為」的基督徒。
像這種追求創造榮神益人「好行為」的努力,是主所喜悅的,這樣的光,是照在人前普及各處的光,我們互勉,擺在禱告中,實踐在我們的世上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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