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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溜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路七36-39)。
當時猶太人設宴招待客人的基本禮儀是在客人進門時,主人會命令僕人備水給客人洗腳。再來,與客人親嘴,最後用油給客人抹頭。
可是我們看到這三件事,法利賽人西門都沒有做,表示他並非出於真切友好的態度宴請主耶穌;接下來,一個有罪的女人(是個妓女)用香膏抹主,眼淚沾溼了主的腳,就用頭髮頻頻擦拭,還連連用嘴親主的腳,任誰都看得出來,她極其難過痛悔,又極盡謙卑。但法利賽人西門卻說:「這人若是個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她乃是個罪人!」可見西門認為那女人是個罪人,而自己不是!果真如此?
其實西門眼前便至少犯了以下的罪:
1.他招待主的動機可議,不管是出於敵意,還是想利用主的聲望,都非出於善。
2.怠慢神、不認識尊榮的主。
3.批判、自鳴清高、驕傲不知謙卑。
4.懷疑、試探主的權能。
西門不是沒有罪,乃是沒有覺悟到自己的罪!
一般人揭露他人的短處,動機無非是要顯示出自我的優越感(差勁的是別人,我比他好太多),其次就是欲使他人站立不住(好事無人知,壞事傳千里,這本是隱於人心的惡)。然而聖經告訴我們:「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路六45)。神豈是可欺哄的?人即便是心裡想的,都難逃神的鑒察。
記得不久之前有一則新聞提到,監視器拍下一個喝了酒的人,昏昏沉沉的坐在月臺的椅子上等車。一個小偷,悄悄的靠近,摸走他口袋裡的錢。小偷轉身離開,走了幾公尺,那人搖搖晃晃的起身,跌進鐵道裡,這時火車剛好進站,當下有其他等車的旅客看見,竟然轉身,當作沒看到。眼看火車就要輾斃那人,沒料到那小偷冒著生命危險,一個箭步衝上前,一把拉起,救了他一命。報導一出,眾人一片嘩然!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一個骰子有六面,人總是看到別人那五面不好的(好的一面沒看到);自己最優秀,有五面很棒的(就像法利賽人西門),但背後最壞的,就是沒看見。
感謝主!主耶穌看見了!祂不僅看見了我們每個人的每一個面向,連我們自己都搞不清楚、混沌不明的心,祂都看透了!有誰比我們自己更瞭解自己?唯有主!
我們一起來看看耶穌基督的家譜: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太一2-17)。
從以上的經節,得以了解,從亞伯拉罕到主耶穌共有四十二代。在主的這份家譜裡,有幾個特別的女人(在舊約是從不會把女人列入家譜的),他們分別是:
他瑪,猶大的長媳,用不正當的辦法與公公懷孕,為要得長子的名分。
喇合,耶利哥城的一個妓女。
路得,一個永不得入耶和華會的摩押女子,隨婆婆拿俄米回伯利恆,後改嫁波阿斯。
拔示巴,烏利亞的妻子,亦是大衛犯罪奪來的妻子。
為什麼這麼神聖的記載,盡提些不名譽的罪人?乃因她們實在是你我的代表!而主是罪人的救主!除了耶穌以外,所有的人都服在罪底下,都是不潔淨的!
由此看來,誰是罪人?你我皆然啊!果然,一根手指頭指著別人的同時,有四根手指頭指著自己。
感謝神,祂是何等的慈愛,祂的意念是何等高深。祂若顯露我們,乃是為拯救我們,堅立我們,因為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在那裡顯多了(羅五20)。
真正敬畏神的人,不會自以為是的判定是非,乃是凡事仰望基督,以祂的心意為依歸;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恩待誰就恩待誰。因為祂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
願一切榮耀歸與憐憫人的主,恩惠平安歸與悔改信靠祂的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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