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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95期2018年12月)
真理論壇:這是我永遠安息之所(五)

黎為昇

進度:詩篇一三二篇15-18節

直譯經文:





我們已經在上一篇論述過所謂的「hxWn.m 安息之所」,意思是一個讓人休息、躺下,並疲憊後休養之處;詩人在第8節曾祈求神能進入安息之所,意思是希望約櫃至終能回到神所預定的地方,讓約櫃有安息之所。然而,神所給的總是超乎人所求的,神不但回應人的祈求:願意「居住」在錫安,並保證要實踐祂所應許的諾言(11-14節),而且神承諾賜予人的,絕對超乎人所求的,要使「安息之所」有以下幾種的福氣與應許。



神的恩典在「安息之所」源源不絕而出,使人得以滿足(15節)


第15節中的「dIy;c 糧食」,意指一系列的食物供應給消費群;Piel動詞形式的「%¦reB 祝福」,意思是向神說出要求恩典的話語,隱含希冀未來能得著更有利的情況之意圖。2詩人用不定詞絕對式的描述手法,強調神一定會如此在未來賜下福氣給他。3當神承諾「我要以食物滿足她的窮乏人」,乃意味在「安息之所」的人,於物質糧食上必得飽足,需用無虞匱乏。難怪主耶穌會說:「所以你們不要憂慮說:『吃什麼?或喝什麼?或穿什麼?因為這些所有的都是外邦人所尋求的』,因為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的這一切(直譯)」(太六31-32)。

另外「;[yiB.f;a 我使~滿足」,是指一種比較傾向於感覺或態度上的滿足,換句話說,就是偏向精神上的滿足感。因此當神說:「我要以食物滿足她的窮乏人」,言下之意就不是只有在日常需用的物質或生理需求上得到滿足而已。大衛曾說:「至於我,我在祢豐盛的慈愛裡來到祢的居所……(直譯)」(詩五7),可見能夠接近神的關鍵,是因為這人已經在神的居所裡,這是舊約神學中最直接、最能碰觸到神的祝福。因此「滿足」或「飽足」的意義,到了先知書的時候有了新的註解:「為何稱重銀錢在不足為食物中,用你們的勞碌在無法令人飽足中?你們必要聽我,就有美物可吃,你們的心享受在豐足之中(直譯)」(賽五五2)。

的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來的,不止給人肉體的飢餓得以飽足,而且給人生命(約六33)。耶穌說:「祂是生命的糧」,唯有「在祂裡面」才可以得著真正的滿足,因為生命不單是這個人的「生存」,更還有包括這人與屬他之人的「關係」;因此耶穌接著說:「所有父所賜給我的人來到我這裡,那到我這裡來的,我必不丟棄到外面(直譯)」(37節)。這就好比有人收養一名孤兒為養子,與捐款到孤兒院的差距。後者只是提供一些物資,讓這些孤兒能夠生存下來;然而某家庭一旦收養某位孤兒為養子,他們就會去幫他改名字、去法院公證收養關係,讓他有繼承產業的權利。從此,這家庭不單單為他提供食物、教育、照顧、醫療……等使他能在愛中成長的關懷,並且這位孤兒與這家庭的大大小小有了獨特的關係,他的一舉一動牽動這一家人的生活,甚至是生命。

同理,我們受洗之後,我們的新生命藉著耶穌基督與神有了新的關係,這新關係使我們的一舉一動撥動了祂的心緒:因我們順從祂的旨意而喜悅,卻因我們違背祂的旨意而擔憂。我們也因這層關係而產生以神的家為主體的思想,衍生出信靠、順服和愛……等專屬於神的信心行動。

換言之,我們若沒有了這層關係,我們在神眼中只是那暫時的存在者,不是屬神家的家人。而有了這層關係後,更重要的是,我們甚至「不死」,因為當肉體生命告一段落時,我們的靈魂無需像過去舊約的義人在陰間等候救贖(詩四九15),而是直接進到與神同在的樂園,並且末日要復活,帶著榮耀的身體進到天國,永遠與神同住。



神不但使「安息之所」中的祭司披上公義,更要他們披上救恩(16節)


所謂的「[;vEy 救恩」,意思是被保護免受目前的危險;而「v;bl 披上」,之前在第9節已經解釋過,除了指穿上衣服或其他覆蓋品之外,它衍伸的意思為在生活上所扮演的角色。之前詩人在禱告中希冀祭司能「披上公義」(9節),也就是希望這些祭司自己能做出神所要求他們的事,因為對以色列整體來說,他們不容許是非善惡的標準打了折扣。然而,當人們祈禱他們的祭司可以披上公義之際,神保證祂會做得比他們要求的更多,祂要給祭司們穿上救恩的衣服,也就是說,祂會透過祭司的職分,讓祭司對以色列民的救贖產生功效。

!:n¡r 歡呼」的意思是為喜悅而歡呼,在歌聲中歡欣鼓舞;「dyisx 虔誠人」,指那些忠誠於神的人,也就是無論什麼情況發生,一律表現出堅定不移的支持或忠貞於神的人。同樣地,作者用不定詞絕對式(Infinitive absolute)表達這些虔誠人一定會在歌聲中歡欣鼓舞。

假設神的工人有公義,且能分辨是非,卻不加上慈愛的一面,不願盡力去使「非」能轉變成「是」,那這公義最後會陷入冷酷無情之中。神的工人不是神,他們的公義不是要站在審判者的角色審判人,而是站在守望者的角色警戒人(結三17),要幫助「她的聖民」進入救恩與真實的喜樂,是因為看見救恩而感到喜悅,甚至喜極而泣。



神為要藉由「安息之所」完成祂的應許(17a節)


第17節中的「!¢r,q 角」,是指長在一些哺乳動物頭上的骨骼;舊約中,動物的角有地位、力量或幫助的象徵。Hifil動詞形式的「;xyim.c;a 我使~萌芽」的原意,是使植物發芽,其衍生的意思是導致某事完成而實現成果,或將某事件或某種狀態帶到一個成功的結局。

「使大衛的角萌芽」,意思應該與幾處先知的預言有關:第一、彌賽亞要在這「安息之所」執掌王權。根據神藉著耶利米所說的預言來看:「看哪,日子將到,耶和華有話說:我要為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執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直譯)」(耶二三5),4其中的「x;m¢c 苗裔」5與執掌王權有關。換句話說,「在那裡」指的是錫安,神要「使大衛的角萌芽」,意思是神要在錫安,也就是神的「安息之所」,興起彌賽亞執掌王權,正如象徵和平之君的所羅門王,在耶路撒冷被大衛指著神起誓膏立為以色列王一樣(王上一30)。

第二、彌賽亞要在這「安息之所」執掌王權,為要拯救以色列──祂的選民。根據耶利米另一處的預言:「當那些日子與那個時候,我要為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施行公平和公義在地上。在那些日子裡,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祂要稱她為『耶和華──我們的義』(直譯)」(耶三三15-16)。因此神要「使大衛的角萌芽」,不但指著耶穌基督在這「安息之所」執掌王權,更指著這位彌賽亞要在耶路撒冷──祂的「安息之所」,為以色列人施行拯救。正如大衛一遷都到耶路撒冷不久,他便帶領以色列的軍隊戰勝非利士人前來侵襲的軍隊一樣。

第三、彌賽亞要在這「安息之所」身兼王權與祭司,藉由建造聖殿為祂的子民帶來和平。根據撒迦利亞先知的預言:「……看哪,有一人,他的名為苗裔,且他要從他的地方發芽,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高舉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且有一位祭司在自己位上,在兩職之間籌算和平(直譯)」(亞六12-13),6「大衛的苗裔」也成為永恆的受膏者──耶穌基督的另一個名字。因此「使大衛的角萌芽」,指的是這位擁有王權與祭司兩職的彌賽亞,要在神的「安息之所」建造祂的殿,並且要「籌算和平」,如同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所預言的:「並且祂要為我們興起救恩之角,在祂僕人大衛的家中(直譯)」(路一69),祂是「救恩之角」,將救恩與平安帶給凡信靠祂的人。



神要「安息之所」成為幽暗世界的亮光(17b-18節)


第17節下半段中的「rEn 明燈」,是指在燈檯上,裝有橄欖油和燈芯,具有照明功能的容器。在會幕的聖所中,金燈臺上的燈常常點著(利二四1-4),象徵耶和華永遠的臨在。因此這樣的象徵意義,可能與神對大衛的承諾不變有關。7

此處的「rEn 明燈」,所指的是座落在便雅憫支派的耶路撒冷。當神應許將以色列的十個支派分給耶羅波安,僅留兩個支派給大衛家的時候,神說:「我還賜給他的兒子一個支派,為要永遠在我面前成為我的僕人大衛的明燈,在耶路撒冷,就是我所選擇立我名在那裡的這城邑(直譯)」(王上十一36)。之後神沒有因亞比央這惡王摧毀猶大,因為:「為了大衛的緣故,耶和華──他的神仍賜他在耶路撒冷有明燈,興起他的兒子接續他,並堅立耶路撒冷(直譯)」(王上十五4)。

神要以耶路撒冷為受膏者的明燈,換句話說,彌賽亞要以耶路撒冷成為照亮黑暗世界的明燈,當然這耶路撒冷不再只是地上的耶路撒冷,而是屬天的耶路撒冷──教會,能戰勝黑暗,使撒但羞愧,靠著屬神的力量成為發光的冠冕、世界的明燈,使人能走出黑暗,這是耶穌到世上來的最終目的,也成為我們的任務(賽五八9-12)。

神要敵擋祂的人或惡者「披上羞恥」,因為這些人的結局就是毀滅,所以他們是把羞恥當作衣服穿上,也意味他們的生命充滿抵擋神的意志。然而神說:「在他頂上他的冠冕必發光」,象徵王權的「r 冠冕」,是耶穌基督「倒空自己」與「謙卑自己」,順服神接受十字架的死的結果(腓二9-11)。「神高升祂」,使耶穌基督的地位不單單從「奴僕」改變而成為「首領」與「拯救者」(徒五31),更指的是祂戰勝了仇敵(詩六八18)。

耶穌尚未成就十字架的任務時,祂只彰顯先知──神的義僕的職分,一步步執行神要祂做的事。直到祂成為「神的羔羊」,將自己獻上,完成「世界罪孽的背負者」的工作後(約一29;賽五三4-5),祂從死裡復活之際,才正式被神宣告:「我已膏立我的王在錫安上──我的聖山,我要宣告耶和華的聖旨,說:祢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下了祢(直譯)」(詩二6-7),正式成為被膏立為擁有君王職分的神的兒子(徒十三33),也同時擁有至高神的大祭司的職分,為神與人之間作新約的中保(來九15),直到祂再臨使我們身體得贖的日子。

保羅說:「為了你們成為無可指謫的人與誠實無偽的人,神無瑕疵的兒女,在彎曲與已被扭曲的世代當中,在這些之中你們被照耀如同在世界的燈光(直譯)」(腓二15)。所謂的「φαίνω 照耀」,意思是產生光;保羅要信徒成為「世界的燈光」,需要「φαίνεσθε 你們被照耀」,這被動式的語法,表示我們能夠發光,乃是因為被神的光照耀。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在於是否能禁得起大環境的考驗,可以成為世界的一股清流、暗中之光。保羅用罕見的完成被動分詞「διεστραμμένης 已被扭曲」這字,表示當神的兒女成為「無可指謫的人與誠實無偽的人……」之前,這世代早已被破壞、扭曲,成為使人放棄道德標準而行惡的世代了,我們若無法得勝這世界,那就沒有得勝的冠冕存留於我們。



結語


第13首上行之詩,是篇幅最長的一首上行之詩,論及大衛如何為了約櫃進入耶路撒冷的事勞心、約櫃背後的約與誓言又是如何、詩人怎樣為大衛家、為選民禱告,以及神起誓要錫安成為祂的安息之所,並如何降福氣在這安息之所……等,每一件敘述的內容,不再只是著眼在與個人切身的關係上,而是關乎到與我們所屬的國度、教會的層面等事。我們有時往往很容易整天關心、掛心的是我們自己或家人的需要、權利、委屈、健康安危、靈性……等,這些固然重要,但我們也要向這詩人一樣,慢慢地將我們關心的視野提升到「約──神的誓言」、「大衛家」、「整體選民」、「安息之所」……等神所關注的事上,這才能使我們的靈程有機會邁向更高處,讓我們禱告的內容更深邃,不是嗎?



註:

1.The Hebrew Bible: Andersen-Forbes Analyzed Text (Francis I. Andersen; A. Dean Forbes, 2008)
2.James Swanson, Dictionary of Biblical Languages with Semantic Domains : Hebrew (Old Testament) (Oak Harbor: Logos Research Systems, Inc., 1997).之後本篇文章的字義,若無特別表明,則亦出自同一出處。
3.此句子的結構是由動詞X的不定詞絕對式(Infinitive absolute of root X),加上該動詞X(通常是未完成式動詞)所組成的構句,例如第15節中的「$¦rb]a %¦rB 」,是由動詞不定詞絕對式「%¦rB 祝福」,加上未完成式動詞「%¦rb]a 我祝福」所組成,意思是指「我必定會祝福」的意思。
4.類似經文請參見:「賽四2;耶三三15;亞三8,六12」。
5.「x;m¢c 苗裔」是Qal原型動詞「x;mc 發芽、萌芽」的名詞。
6.類似經文請參見《撒迦利亞書》三章8節。
7.John D. Barry et al., Faithlife Study Bible (Bellingham, WA: Lexham Press, 2012, 2016);類似經文請參見《詩篇》一三二篇17節。






作者: 黎為昇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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