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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95期2018年12月)
自由來稿:冠軍獎品

小光



高雄地區曾舉辦由某生命禮儀社贊助的「極樂路跑」活動,參賽冠軍者可以獲得大約價值十萬元的特殊獎品──納骨塔位。不知當天有多少人參加?懷著什麼心情跑步?冠軍者拿到獎品證明之後,是否可以「安然離世」?

有位弟兄,生前經營一片莊園,他的遺言是,希望把骨灰遍撒在他「汗流滿面」的土地上。也有一位住在國外的老弟兄,他改變了「安息」後的處理方式和位置,由土葬墳地到火化後的納骨塔,最後轉到樹底下去了(樹葬)。

大衛作詩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經風一吹,便歸無有;他的原處也不再認識他。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詩一○三1、14-17)。

是的,世人為風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傳五16),乃是「一宗大禍患」;惟有敬畏神,得享祂的慈愛,被祂永遠認識,才是「冠軍」的益處。「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林前九24-25)。

因此,真信徒的信仰「極樂路跑」,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在賽程當中,「求祢發出祢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祢的聖山,到祢的居所(安息之地)。我就走到神的祭壇(獻上自己),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裡」(詩四三3-4)。

保羅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19-20)。

什麼是冠軍獎品?思考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所講的三個比喻,那就是:

1.聰明的童女與主坐席(10節)──燈火的「榮耀」。

2.良善的僕人享主快樂(21節)──管理的「權柄」。

3.愛心的綿羊蒙主賜福(34節)──預備的「國度」。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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