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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祝壽
經文:民數記二二~二五章
前言:
以色列人行經曠野,來到摩押平原,在約但河東對著耶利哥安營,他們在此逗留約半年,準備不久後就進攻迦南。
他們在摩押平原所作的一切,特別是擊敗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令摩押王巴勒非常懼怕;因此就連合米甸的長老,重金禮聘當時名聲響亮的巴蘭先知,為他們咒詛以色列民。
就在巴蘭前往咒詛以色列民的途中,耶和華的使者顯現,手拿著拔出的刀,擋在路上……(主題經句:民二二22-23)。
巴蘭是先知?或是術士?
首先我們需要對巴蘭的身分,有一清楚的界定。自古以來,聖經學者對於巴蘭是否為神的先知,見解不一,並無共識。因他若是耶和華的先知,卻又參雜行法術的性質;若說他不是,偏偏神又藉他的口,說了些祝福之言!
筆者個人較傾向他是術士的說法(書十三22);因他後來三次要巴勒帶他到高處(民二二41-二三1,二三14、28-29),然後築七座壇,獻七隻公牛、七隻公羊為祭。按這種作法,通常是古代東方術士傳統的獻祭儀式,爾後術士求見所獻的神祇。
若根據聖經啟導本的註解:
巴蘭住在幼發拉底河西岸的毗奪(申二三4;位於米所波大米北部),他一定是當時的異教術士,能觀兆解夢,占卜凶吉。
如果是作術士,必通鬼神;所以他要敬拜各方神祇(甚至認為耶和華只是其中一位罷了)。所以若要硬將他擠進先知行列,頂多算是外邦先知吧!
因其在最後策動以色列人拜巴力,犯淫亂之罪,即表顯他無意事奉耶和華(民三一16)。
摩押禮聘的目的
召巴蘭來,說:
有一宗民從埃及出來,遮滿地面,與我對居。
這民比我強盛,現在求你來為我咒詛他們,或者我能得勝,攻打他們,趕出此地。
因為我知道,你為誰祝福,誰就得福;你咒詛誰,誰就受咒詛(民二二5-6)。
摩押王的要求是:咒詛選民
期盼是:爭戰得勝
摩押王巴勒前後兩次,派出使臣去禮聘巴蘭;因第一次沒達目的,以至有第二次的禮聘。在此先作簡略分段,再詳細討論。
第一次禮聘(民二二7-14)
第二次禮聘(民二二15-21)
經文描述:
摩押的長老和米甸的長老,手裡拿著卦金,到了巴蘭那裡,將巴勒的話都告訴了他(民二二7)。
巴勒又差遣使臣,比先前的又多又尊貴。他們到了巴蘭那裡,對他說,西撥的兒子巴勒這樣說:
求你不容甚麼事攔阻你不到我這裡來;
因為我必使你得極大的尊榮;
你向我要甚麼,我就給你甚麼。
只求你來為我咒詛這民(民二二15-17)。
綜合這兩次的造訪,我們看見巴勒為了達到聘請巴蘭的目的,他開出了非常優渥的條件。
首先,是派出使臣,都是具相當份量(長老級人物)的;第二次的人員,更比前一次更多更尊貴;那意味著對巴蘭的禮遇與尊重(那給巴蘭何等大的面子啊!)
其次,是有關酬金。
在第7節所提到的「卦金」,原是指占卜的工具,因巴蘭是術士(或稱占卜者)必要用到這些工具,他自己必然也有這些器具!所以將它解釋為「酬金」,可能更貼切!
在第二次使臣造訪時,表面上沒再提到卦金;然而卻說要賜予「極大尊榮」;「尊榮」可由廣義的角度思考,則包括名聲、地位、錢財、榮耀……。
何況巴勒又補了最豐厚的承諾:「你向我要什麼,我就給你什麼。」
這就好比巴勒給一張空白的支票,讓巴蘭自己填寫般。
條件是,只為我咒詛這民。
因此,巴勒是以「重金和尊榮」來招攬他。
簡單說,即「名與利」。
世人又有幾個,在如此優厚的名與利的誘因下,能無動於衷呢?!
讓我們看看,新約聖經如何形容巴蘭的行徑:「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他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言攔阻先知的狂妄」(彼後二15-16)。
他們有禍了,因……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裡直奔……(猶11)。
因此,從新約角度看巴蘭,誘發他走上這趟路的,不正是摩押王答應要給他的酬勞,也就是酬金和尊榮嗎?!
當然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託人辦事,總要付出代價的。
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巴蘭面對巴勒所提出的條件及報償,他如何應對?!
如同「飛蛾撲火」!
彼得說,他是「貪愛」「工價」的人。
猶大也說,是「……為利……直奔……」。
所以,工價、利、或金銀錢財,成為巴蘭排除萬難也要觸及的目標。當然名聲尊榮也是。
彼得不單說他愛工價,更揶揄為「貪愛」;凡事似乎只要跟「貪」字扯上關係,就變得混濁污穢不堪!如貪婪、貪心、貪財、貪戀……。
《提摩太前書》六章9-10節亦警告我們:「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看來,巴勒所提供的卦金、尊榮,以及要什麼就有什麼的誘惑,的確大得很;它會令人不顧一切,即使「咒詛別人」這種不義的行為,也願意嘗試。趨之若鶩!
難怪彼得說:「行得不義,就得了不義的工價」(彼後二13)。
可嘆!巴蘭竟為利(這不義的工價),鍥而不捨,向前直奔!
唉!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如果我們由最後結果來看,巴蘭知道咒詛不能成功,只好獻惡計,讓以色列百姓與摩押女子行淫,拜其偶像而得罪神,惹神憤怒,遭至刑罰。又是極其可恨可惡!
其實,魔鬼對基督信徒的誘惑,何嘗不是如此?!多少信徒對於屬世的財富,與短暫虛無的名聲,當作人生鵠的,不斷地追逐呢!
巴蘭虛假的敬虔
就在摩押的長老第一次造訪時,巴蘭留他們過夜,並表示必照神諭回報(民二二7-8)。
神主動指示:「你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因為那民是蒙福的」(二二12)。
可見神的旨意很清楚。
同時,巴蘭對神的意向也很清楚;因在隔天早晨,他就回絕了邀請,「因為耶和華不容我和你們同去」(13節)。
看起來,他好像很順從於神。
然而,當巴勒的使臣第二次造訪時,他雖然嘴巴上說得好聽:「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令」(13節)。
一副敬虔屬靈、尊神為大、不敢有自我的情操,更對金錢的誘惑,可視若無睹的清心……。
但是,在這般高尚情懷的表白下,居然又說:「現在我請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等我得知耶和華還要對我說什麼」(19節)。
言多必失;言為心聲。
人內心怎麼想,言語就必表達出來。
雖然講得頭頭是道,卻把他信仰的質素,也徹底浮現出來。
他說「等我得知耶和華還要對我說什麼」;難道,神及祂所說的話會朝三暮四的嗎?!
之前,神很清楚地傳達祂的旨意,提醒巴蘭不可同摩押人同去,也不可咒詛選民;而現在他居然還想,或者神有新的指示,會有新的改變……。
當知,神的話安定在天;說是就是,說不就不;不可能朝令夕改,否則人們將何以遵從?!
巴蘭的可悲,就在於明知神的旨意如何,卻還道貌岸然地以敬虔去掩飾了,自己那追逐名利宛如脫韁野馬般越過神界定範圍的心思。
別忘了:
耶和華啊,祢已經鑒察我,認識我。
我坐下,我起來,祢都曉得,
祢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
我往哪裡去躲避祢的靈,
我往哪裡逃、躲避祢的面
(詩一三九1-2、7)。
耶和華神太瞭解巴蘭了,既然他執意要去,神就讓他去;但有一基本立場不可改變,就是「只要遵行我對你所說的話」(20節)。
巴蘭假若真那麼敬虔的話,早該在摩押使臣第二次來的時候,就斬釘截鐵地拒絕才對;既明白神對此事的態度如何,應該早就完全順服才對。所以他的敬虔是虛假的。
畢竟,巴勒在向他招手,名利正對他微笑……。
他的價值衡量,讓他決定捨棄神的叮嚀;他的自我導向,宛如離弦的箭,穿越神給予的兩次旨意的設限。
雖然,他一再口口聲聲表明,行事不會越過神的旨意,其實內心踽踽獨行,與神漸離漸遠……。
可憐,他不斷用「敬虔」來包裝自己,就像國王的新衣,自欺欺人。
不明就裡的人,看他所說的話,真會肅然起敬的。
我們看他所言為何:(民二二18-19)
即使巴勒給滿屋金銀:也不動心
行事不越過神的命令:尊重神
看神還對我說甚麼:等候神帶領
這就像當初夏娃犯罪的起點般:「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創三6)。
雖有神話語的叮嚀,但人總是甘冒著烈火焚身之危,試探一下……。
唉!人之情性,可憐可悲!
終究,巴蘭同摩押的使臣一同去了。
神憤怒的攔阻
經云:「神因他去就發了怒。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敵擋他……,手裡有拔出來的刀……」(二二22-23)。
「使者對他說:……我出來敵擋你,因你所行的,在我面前偏僻」(二二32)。
22節提到「神發怒」;32節則說明原因。
神發怒是因「他去」;而「他去」是指巴蘭與摩押的使臣一同「去了」(21節)之意。
也就是巴蘭終於應摩押王之邀,走上咒詛以色列民這條路了。
根據32節所言「我出來敵擋你,因你所行的在我面前偏僻。」
「偏僻」:有「不當」或「魯莾」之意;神雖允許巴蘭去見巴勒,但仍覺得他有輕浮魯莽的心態。
因此,雖然實質上是走在路上,然而更貼切的形容,應作「行徑」。
意指巴蘭這種我行我素的行徑,不顧神旨,只體貼自己,順從人意(巴勒),去咒詛以色列民,卻又要神為之背書;這般行徑在神面前(看來)是不當的,難怪會惹神發怒!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
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四12)。
我們也可以趁此細節,反思自己所行的道路,是否在神面前得到認可,或者惹神不悅!
既然是因巴蘭所行的,在神看來是不適當的,所以神才發怒,要攔阻他,免得他繼續下去;所以我們看到一個畫面出現:「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裡有拔出來的刀。」
「民二二21-35」這一大段聖經,應該是巴蘭故事的最高潮:在神攔阻的前題之下,透過「巴蘭和驢」的敘述,讓我們發現更多道理的亮光與嘲諷。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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