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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恩
生命中的故事最可歌可泣的莫過於感情的事,自古情字最難解,也最令人同情,然而所遭遇的全都出於神嗎?
從期待、渴望、幻想愛情的美麗起,瓊瑤式的情節已深入你的理性智慧,看來妳是重感情的人。固然愛情可歌、情感偉大,但出於迷情般的憧憬,往往誤導了期待婚姻的正確性。創世記第二章21-22節記載亞當沈睡時,神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男人跟前,當前許多婚姻的理論,仍不及神在伊甸園這一番的示範;在婚前交託等待,預備寧靜的心才是成熟的婚姻準備期。
奉勸年輕朋友,勿為時下戀愛遊戲所迷惑,你既不能確定知道所戀慕的就是自己的配偶,那麼所戀慕的不就是別人的太太、丈夫了嗎?經上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五27-28)。
戀愛往往是為滿足情慾的憧憬與實現情愛及付出心中思念的感覺,甚至實行兩性感情生活,朝夕相處進而放縱身體犯罪。所以婚前戀愛在神的道理中是不恰當的,所戀非己夫,所戀非己妻,只有枉費心思。若再從諸多美滿婚姻中,更可得知,婚前戀愛並非婚姻幸福的保障,反倒在信仰生活中堅持所信的道,保守聖潔的心,結婚後才開始談戀愛者,更能放心的投入每一分情,品嚐到愛的滋味。
婚前無謂的感情投資,不僅常常難以回收,更深深殘害己心,加重罪惡感;合乎真理的婚姻乃是「神所配合」而不是「隨意挑選」(創二6)。故在主裏的婚姻準備是:禱告、交託,順服主的帶領,保守心思意念及聖潔的心。
人畢竟是帶著肉體,時常有軟弱,所以不是每一時期的思想作為都能成熟;正確地走在主的道路上,在經歷一番情感的迂迴空盪後,反而更明瞭「愛情」是什麼東西?有時該丟的還是要丟,回憶雖然美麗,但最後仍是包裹糖衣的毒藥,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
何況當初的愛,僅是一廂情願的單戀,恐怕連他也不知道,這樣的遭遇、執著只是出於自我的囹圄,並不能成就或改變任何的事實,妳能藉著禱告、祈求、交託使自己更前進是好的,更重要的也當學會能忘記背後,而非僅僅藉工作來轉移自己的心或另對愛情給予再痴守的自我詮釋。
其實藉著婚姻生活更能體會神與人之間的愛情,走出自己的象牙塔,就能再現明日的曙光,何況而立之年在婚姻上仍大有可為,不必為那莫名的付出耽誤自己一輩子,願主幫助妳真正體會愛情的定義,行在光明中,快樂充實的實踐信仰,迎向更美好的明天。
(原[青年團契]1997年0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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