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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35期1997年4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獻凡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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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一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利十1~3)。

一、「工作與死亡」:並不是沒有在作工,是在人為的工作、人意的工作,是神沒有吩咐他們作的;表面上看來,是站在神面前為主而作的,卻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去作的(體貼己意,討人喜悅的)。

二、「兄弟二人」:二人總比一人好,可互相幫助,並得美的果效(傳四9、10);兩人同心祈求(太十八19),神更願垂聽。如果兩人是違神命令的同心,神更不會原諒他們的。

三、「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膽敢在神面前(指定的地方)違背神的吩咐,真是無智、可憐;這是藐視神的存在與能力,公然反抗神。

四、「公義的神」:祂不袒護自己的工人,雖然他們的父親是大祭司,他們兩人也是祭司,但神並不寬待,尤其在親近神的人中(為神作工的人)。

五、「聖潔與榮耀」:神所要求我們的是聖潔,因祂是聖潔的神(彼前一15、16)。

更不要忘了,要在眾人前榮耀祂,這是神選召我們的目的(賽四三7),勿榮耀自己,勿讓人榮耀你。             


作者: 蔡正一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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