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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美
楔子
宗教改革運動,一般以為是從馬丁路德開始。事實上,在他之前,教會即不斷遭受批評,許多人亦提出宗教改革。其中造成較大影響,可說是宗教改革的先驅者,首推約翰威克里夫。約翰威克里夫及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有一重要原則,即「回歸聖經」,在改革過程中,他們充分表現了為真理而戰的精神。底下即將這兩位重要的宗教改革者的主張、過程及背景加以論述。
一﹒約翰‧威克里夫
(John Wiclif, 1328--1384)
1.歷史背景
十三世紀的西方社會是教皇權威極盛的時代,教會以教皇為基督的代表,他擁有屬靈和屬世的極高權力。十四世紀,在法國和英國因國家意識覺醒,因而產生對教廷的抗衡。約翰威克里夫時代,教廷遷至法國,教皇受制於法國約七十年(1309--1377,教皇被擄至巴比倫時期)。這件事加上教廷中道德的敗壞,使得教皇的權威大大消減。1378年以後,甚至產生兩個教皇,一個在羅馬,一個在法國,長達四十年之久。
自十二世紀以來,教皇取得委任教會聖工人員的權力,於是產生用人不當、任用私人、一人兼數職,或空有名分的職位。教會的職位亦可用金錢買賣獲得(Simonie)。此外,教皇為了籌款,販賣贖罪券,另外徵收種種稅金,致使各國抱怨、百姓反感。
而沿門乞食的修道士日增,他們直接受教皇的庇護,不受貴族與當地主教的約束,教皇賦與他們許多特權:可自由行動登臺講道,並實行教牧工作;可代表教皇懲戒教會、施行赦免,他們所擁有的,多於主教與神父,他們對教皇忠心,是教皇權位的支柱。這些現象致使在位者與人民對教廷與修士普遍反感,也導致約翰‧威克里夫的改革運動。
2.改革運動的發展
約翰‧威克里夫1328年生於英格蘭,自1363年起為牛津大學的神學教授,享有盛名。一開始他反對教廷非因宗教上的原因,乃是出自政治、國家上的原因,而受到國王的喜愛。英王于1374年任命他為路特倭斯(Lutterworth)教區長。
1376年威克里夫提出屬世政權應獨立,不受教皇干預,及教會財產隸屬國家的主張。這言論一提出,便大受貴族歡迎;而教會自然反對他,倫敦主教起而控告他。威克里夫在兩次的受審中,都受到權貴的保護。
之後,威克里夫的改革主張逐漸轉向純宗教性的,發展出一連串的改革活動。而為了讓人能熟悉聖經,他和朋友將拉丁文聖經(Vulgata)譯成英文。此外,仿效馬太福音第10章門徒的出外傳道,威克里夫差派傳道人,周遊各地教訓人。擁護威克里夫主張者,被稱為羅拉德(Lol Lards),他們為數眾多,存在於各階層中,但1381年發生的農民叛變使得威克里夫不再得勢,他的反對者將這次的叛變怪罪於他,致使貴族們開始遠離他。
在這時期,威克里夫也失去了一些擁護者,原因是他提出不同於羅馬教會的聖餐觀。所以這時,教會重新拿辦他,1382年在倫敦召開會議,將威克里夫的許多理論定為異端。同時迫使他退出牛津。威克里夫於是隱居路特倭斯自己的教區中,繼續著作反對羅馬教會,而於1384年的除夕死於那裡。之後,羅拉德派被處死刑,他們的活動只好轉為祕密進行,直到16世紀改教時期。
3.主張
威克里夫的改教運動所堅持的原則,即是聖經是「神的律法」。它是一切真理的來源,教皇的教諭和教會會議的決議,若非根據聖經,就沒有權力價值。而羅馬教會中的階級制度並不合乎「神的律法」。另外,只有基督是教會的元首,主耶穌並未給予彼得什麼特權,攫取屬世權勢、利用各種管道徵稅斂財,因此,當今的教皇是敵基督者,當今的教會是敵基督的教會。
威克里夫稱教皇、修道士全為異端,都違反聖經真理。他也反對聖徒、聖物(已死聖徒的遺物,如骨頭、頭髮、衣服等)、圖像(耶穌、使徒、馬利亞、聖徒的畫像)崇拜、贖罪券等。威克里夫看出當時教會的許多道理遠離了聖經,因而高舉聖經為一切道理、教會制度的準則。他的主張被傳到波西米亞,造成胡司(Hus,1369--1415)在波西米亞的宗教改革運動。
二﹒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1483--1546)
1.歷史背景
與威克里夫不同的,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是純宗教性、教會的。這純宗教性的改革與當時的政治、社會、宗教背景是不可分割的,這樣的歷史環境造就了世紀宗教改革的成功與推展。
(1)政治情況
國家政府的興起,削弱了教皇的權威。十六世紀之初,西歐有三個強固的中央集權國家:西班牙、法國和英國。德國和意大利則是類似聯邦政府的組織。德國皇帝由具有選舉權的諸侯選舉產生。自1496年以來,西班牙皇室與德國哈布斯堡(Habsburger)皇室家族聯婚,之後,德皇馬西米利暗第一(Maximilian Ⅰ)的孫子卡爾(KarlⅠ)成為西班牙國王。教廷害怕西班牙王若接掌德國皇帝的位子,哈布斯堡家族的強盛會威脅教廷的權勢。
因此討好同樣反對卡爾為馬西米利暗第一的繼承人薩克森諸侯智者腓利,于選教皇前,在審理路德的案子上做了讓步。1519年羅馬的所有努力終告失敗,年輕的西班牙王卡爾一世被選為教皇(卡爾五世,1519--1556)。他在位的時候,曾與法國長期戰爭(1521--1559),加上回教國土耳其的入侵,這兩件事使得卡爾五世無暇專心處辦路德。而德國內部因諸侯勢力強大,中央軟弱,使得對內對外的政策無法一致,也造就了宗教改革的進行。
(2)社會人文
中古時代末期,商業發達、城市興起,遂產生了與上層階級(教牧、貴族)和下層階級(農夫)不同的中等階級(市民)。這個階級擁有不受約束的獨立精神,要求審判權獨立、教會自治及宗教上的理性化,是最能接納、推動改革的階層。而占90%的農民,受到擁有土地的貴族和教會的壓迫,課征雜稅,重軛難擔,不滿的情形相當嚴重。
至於較低下的貴族,指著是騎士貴族也有種種危機,他們經濟上受到城市工商業經濟的威脅。政治上,由於各邦諸侯勢力強大,具國家性的權力,因此削弱了騎士貴族的政治勢力與社會聲望。另外,戰爭技術改良,步兵優於全身以沉重盔甲武裝的騎士,城堡抵擋不住大砲,致使騎士的作用消失,自我價值降低。在這背景下,當路德1520年在「致德國基督教貴族書」中要求貴族推動宗教改革的進行時,他們便突然以宗教改革的領導者、國家與教會的革新者自居。
在人文方面,從意大利興起的文藝復興運動(十四、十五世紀),自十五世紀起漸漸傳遍歐洲其他國家。這運動中對古典主義的興趣推動了歷史和古典語文的研究。人們致力於研究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原文聖經。德國人文學家注意到早期教會與當代教會的差異,遂引發改革的思想。這充斥在知識分子中的人文主義運動反對厭世主義、遺傳主義,堅定教會改革的必要性。
紙的通用和印刷術的發明是改革思想能快速擴散的先決條件。自然宗教改革也是促成十六世紀印刷業繁榮發展的原因。
(3)人民與教會
中古世紀的基督徒可說是相當虔誠的,儘管其中許多方面表現了信仰物質化與商業化。他們的虔誠在幾個方面表現出來:
(a)神祕主義流傳:神祕派注重內在的冥想、宗教的直覺,忽視宗教形式禮儀。尤其是在「共同生活兄弟會」裡面,他們的講道和教訓曾有廣大的影響。
(b)捐獻:捐獻土地、禮拜堂、捐獻彌撒(百姓出錢舉行彌撒)等,其中彌撒的捐獻最為普遍,以為藉此可使靈魂進入天堂。
(c)崇拜聖餅:以為藉此可領受恩惠。
(d)精神專注於受苦的耶穌:定期有這類的表演,而當代繪畫藝術對受苦耶穌的展現,更達到高峰。
(e)崇拜馬利亞:以為向馬利亞祈禱可得恩惠。
(f)朝聖:為要使罪得赦免,至聖地、至放有聖物或馬利亞像顯靈的教堂等地朝聖。
(g)崇拜聖徒:以為人藉著聖徒在神前的代求可得恩寵、拯救。於是產生各行各業、各疾病、各種需要專門負責的聖徒。
一般百姓在宗教上懼怕神的審判日,害怕地獄和煉獄。基督對他們而言是懲戒人的審判官,而非戰勝罪和死亡、施慈愛的神。因此,人要不時向神父認罪、悔改,或藉著施行善功、施捨、朝聖和彌撒等使罪得赦。理論根據是:基督與聖徒所行的無限功德歸教會管理運用,這些過剩的功德可賣給那些需要的人,於是產生了贖罪券的買賣。
教廷販賣贖罪券,徵收稅金,並嚴重干預聖職人員的差派,在德國引起相當的不滿。這些不滿自十五世紀末以來在聯邦會議中(Gravamina deutscher Nation)不斷被提出。一般以為只有藉著聯邦教會的自治或是整體教會自我省察,才能遏止教廷為了支付自己的奢華,對德國無限的剝削。
除了教廷之外,當時受到批判的尚有聖職人員及宗教法庭。聖職人員的教牧情況差、道德低喪,缺乏正規的神學訓練。而宗教法庭嚴苛循私,沒有公義、憐憫,黑官橫行,尤其是壓抑無勢力的下階層。因此可以想見為什麼在農民叛變中,農民不斷提出減少宗教法庭的權利或撤銷宗教法庭的要求。
在馬丁路德以前即有許多人提出改革教會的主張,但都沒有實現。路德之所以能造成歐洲性的全民運動,乃是時機已經成熟,歷史環境使然。(下期待續)
(原[青年團契]1997年0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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