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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39期1997年8月)
情詞愛語:[青年團契]淡彩人生

田吉雅雲


前言


婚姻是人生必經的過程,它如花朵含苞著人生的幸福。神創造始祖亞當,將他安置在伊甸園,後因神看他獨居不好,而使他沉睡,於是取下他的一根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夏娃),使他們成為夫妻,二人成為一體((創二8)。從此世上人口加增,但世人都虧欠了神的榮耀,神明白地告訴我們:「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茍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

結婚的經過


感謝主,祂賜我良人為伴,丈夫他雖平凡,但做人很有原則,是我人生旅程的名師,陪我走這苦短的歲月。他富有感情,忠厚老實,細心體貼,沒有惡習,並懂得憐惜妻子,正如聖經中所描述的:「如果蘋果樹在樹林中,我歡歡喜喜坐在他蔭下,嘗他果子的滋味,覺得甘甜。」(雅二3)

感謝神也感謝煤人威廉斯牧師的好意,在護校畢業的第二年(1961年1月15日),我正在上班,醫院院長(挪威人)對我說:「威廉斯牧師(美國人)想替你做煤,可以嗎?」起初我以為逗我而已,哪知他是認真的。當我知道內情時,極力反駁說:「不可以,那人我不太認識,只知他有動聽的歌喉,其餘的一概不知,怎能輕易地嫁給他(田水木)呢?」

沒幾天,威牧師親自來找我,很誠懇地說:「那青年為我做事(傳教翻譯),他是個好人。」一聽是好人,我心立刻感動,那就是我仰慕的人(從小,父親教導我,要嫁給「好人」)。當時雖有好多人正追求著我,但從沒發覺哪一位稱得上「好人」!

所以很好奇,靜聽他的介紹。心想,煤人是位資深的外國牧師,他的肯定應該沒錯,於是豪不猶豫地表示自己是依「父母之命」行事。這時牧師才微笑說:「我來台灣最想撮合一對婚緣來做紀念。這件事至始至終(相親、訂婚、結婚)都由我一手包辦。」

事後一星期不見牧師的人影,待再見到他時,他說:「我正為你們的婚事忙,現在「提親」已順利辦妥了。」剎那間我詫異地說:「怎麼可能?我哥人在花蓮玉山神學院就讀,怎麼輕易就答應了呢?」他立即說:「我先到妳家去,妳父親說要等妳哥回來再說,因此我又開車趕赴花蓮,而妳哥說,既然家父都沒意見,那青年肯定是很不錯的囉!」牧師隨後說:「妳全家人都答應了,現在妳的感覺如何?希望妳同意,不然下一惡又如何進行?」望著牧師一臉得意的樣子,辦事敏捷又積極,令我好感動,只好向他道謝,他立刻說:「學校即將放寒假了,妳哥一回來,你們於二月一日馬上訂婚,十天後再結婚。」

婚事遭很多人反對


當我的婚事一傳開來,同學和朋友都反對說:「沒有經過戀愛的婚姻是不可靠的,沒有愛情的基礎,就要結婚,未免太冒險了,只是牧師叫你結婚就結婚,竟把終生幸福斷送給那陌生人,簡直不可理喻,況且你們沒有夫妻相,實在太不相配了!」還有人數落說:「妳不是常在禱告中向神求,立志當牧師娘的嗎?怎麼不等理想實現後才結婚呢?」不過我仍未能抗拒想嫁「好人」的念頭,只好回答說:「我不在乎外在,嫁給『好人』是我的目標,亦正是父親的希望。

至於理想,我不奢望,因為好人是神所喜悅的人。」我的堅定令她們不敢再勸導了。無奈結婚前四天,黃護理主任、兼護理科導師,託人叫我到她辦公室去面談要事,原來她也非常反對這門親事,因她婚姻破裂,叫我務必慎重考慮,不然會步入她的後塵,她說:「妳是我的好學生,老師理應關心並輔導,以免踏上不幸的婚姻路。」她叫我點頭表示願意退婚,她願意負擔一切責任。

我拿出勇氣說:「我由衷感謝老師的愛心輔導,如今我已訂婚了,結婚之日又近眼前,若硬要退婚,會傷害對方自尊,往後他怎麼做人?我又怎麼面對大眾?我寧可吃虧也不要波及他人,我相信家父說嫁給好人是一生的幸福。」這時老師說:「哎喲!好話勸了老半天了還沒用,這就是所謂的長痛不如短痛。好了!妳回去吧!到時候可別後悔喔!」

自突來的論及婚事起,心裏一直忐忑不安,心中憂洗喜參半:一是高興能嫁給好人,二是擔心婚後是否能扮演好妻子的角色呢?如此的壓力下,便在婚禮上含淚地不知所措,因失態被證道中的威牧師識出,他的眼神注視著我邊證道,話中特別安慰及鼓勵我,在身邊的新郎見狀,非常心疼地挨近我,低聲說:「不要再難過了,我會加倍愛妳。」

作異夢


婚假過後醫院上班的那一夜,我做了異夢(這見證曾刊登於《青年團契》第四期第四頁)。當時我與丈夫在宿舍,突有一位身穿潔白發光的人站在門邊,他久久站在門旁。人又高大超過七尺高的門楣,只有露出手指和腳趾。我因害怕一直在房間門旁發抖,祂邊走邊說:「你們不要害怕!我是你們的主,是生命的道路,是真理,是真葡萄樹,將你們的右手舉起來。」

我與丈夫在床邊跪著,隨著祂的話舉起右手;祂用右手舀水放在丈夫手掌裡,那水很乾淨,又如餅不散,爾後又將水放在我頭上。這時我頭髮全濕。祂說:「你們遭遇困難或痛苦,要到我這裏來,就可得安慰。」祂的手有定痕,面目如同太陽射出的強光,異常耀眼,令人看不清楚面貌。祂以溫柔的聲音邊走邊說:「跟從我來!跟從我。」到了門口,有白雲圍繞,已看不清楚人影。這時,丈夫手裡及我頭髮上的水已消失,我們才知道祂是主耶穌,連忙出去找祂。無奈遍尋不著,舉目望天,見祂被白雲接上天,並拿出白手巾向我揮手。

深夜一點多夢醒時,趕緊叫醒身邊的丈夫,希望他能解夢,以便讓我釋懷。但他也不知道,一早便去請教牧師,他聽了半天後才說:「神會記念妳太太,她將會生男孩。」我聽了不滿意,心想,夢的含義必有很深的奧祕,期盼有人能解,而使我心服。

婚後兩人生活習慣不同,而感到不適應,想求他改變,實難啟齒,默認下遷就於他,以博得他的歡欣,此後很微妙地使他不知不覺遷就我,彼此相處得好愉快。我們惟一的共同點是愛好音樂,經常合音讚美神,這感受是婚前未有的。想必是戀愛的原動力滋潤了我。感謝主,我的人生從婚姻才開始出發,一切平靜安怡。

人生的轉捩點


那知婚後第四年,因家兄服役中患重病,住進軍醫院,遇到真耶穌教會的黃振芳弟兄。見證真耶穌教會是屬靈的教會。有神蹟奇事證明所傳的道理是真的(可十六20)。

原試著去看看,卻在禱告中蒙神賜下聖靈,病也立刻有起色,這麼大的神蹟,我見了很感動,又聽到得救全備的道理,更叫我羨慕,立刻相信而不顧丈夫和家人的反對,緊跟隨主走,雖被逼迫的超乎我所能忍受,仍無怨無悔地愛丈夫,直到幾經餓死,仍不出怨言,因為我若生氣了就永遠無法感動丈夫,反而增加他的反感。

為了固守兩全其美,一方面自己在道理上站立得穩,另一方面以愛感化他,並求神讓我堅持到底,一定要突破這僵局,將是我得到主所應許的永生(約壹二25)。為了堅持信仰,而被逐出家門。

丈夫送我回望美,正當元旦特別聚會,硬邀他參加特聚中蒙神垂憐,賜下聖靈給他,他的心立刻改觀,恍然大悟說:「真耶穌教會是真教會,是得救的大門。」他原本當天要折回去顧守財產(他若信真耶穌教會亦是被趕出家門),這時一下子放棄一切,不再留戀那些能朽壞的財產,甘心跟我過窘境的生活。

丈夫常樂道:「今世過苦日子算不了什麼,豈能比得起神賜給我們永生的福氣。」感謝主,祂垂聽了我流淚的禱告,我即將失去的丈夫,又能相愛如初,使我在信仰’生活上有他依靠,不再孤單與魔鬼作戰。

我們剛「白手起家」又借住信徒家,而丈夫信主後蒙神的大愛,就讀神學院,我帶著兩個幼兒,一切生活起居全靠自己奮鬥(1965年)。鄰里開會,推選我是貧民戶,當發下救濟品時,我拒領,因我年輕健康,有能力打工,請他轉給其他病患,令分局長訝異地向當地派出所借看戶口名簿,看完便說:「原來你們是讀書人,難怪人窮志不窮,真佩服!」

基督是我家之主


神賜我們五個孩子,其中兩個是我獨自接生的,因當時鄉下交通不便,家無大人可照顧我,丈夫當傳道,駐牧在外地教會,在緊要關頭,只有神是我的依賴,當吶喊主名時,有股強大力量推動孩子生出來!產後護理處理完了,感謝神,母子皆平安無事。

在基督化的家庭,幾乎每天沐浴在恩典裡,令我憶起初婚時的異夢,主耶穌的出現及祂一切話語,正如聖經所說的,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血(約壹五8、9)。它舀水放在丈夫手中,又按在我頭上。可見是祂特別揀選了我們(約十五19)。又說:「跟我來。」丈夫當了傳道,終生獻給主用,不就是跟隨祂了嗎?倘若今天尚未信真耶教,那夢永遠無法解了呀!可知,讓我做夢的是神,解夢者也非神不可。感謝神,我因此明白了神的旨意,神的愛賜給傳道的事工,同時我也隨得寶貴的「傳道娘」頭銜(這不就是我年少時代的心願嗎?)

神真是無所不知的神,祂的愛難以測度,過去的,祂仍記得給我,當時的朋友和同學們,知道我的生活狀況時,都紛紛道賀說:「妳真幸福,丈夫好疼妳,又是當傳道,我們以前看錯了,真對不起低估了他」。他的確是好僕人,更是好丈夫。我們全家的信仰因他的帶領下,日日在他愛的激勵中成長。

我們家常有禱告聲,以調適家庭和樂的氣氛,能體會出家中有神的僕人真好!當他看到我得意的表情時,常提醒我說:「當心魔鬼也嫉妒我們,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憤憤地下到你們那裏去了。」(啟十二12)。又說:「你們各自多為主服事,我雖獻身當傳道,卻不能代表全家人的得救。因為經上說: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各人的信心。」(約壹五5)

因傳道駐牧各地教會,教育子女的擔子便落在我這無才的肩上;扮演慈母兼嚴父的職責,深覺力不從心,所幸神大有權柄,靠祂的話成為教養子女的圭臬,因此全權交託神,碰到棘手的事,如學業、事業、婚姻……都靠神為我們安排。感謝主!為了按時分糧的教育,傳道常拿好書給我們讀,甚至一有機會陪我到書局選購好書,他說:「人活到老,學到老。不要以為往往鄉下,日子過的馬馬虎虎就行了。多充實自己,才不會與都市脫節,生活的層次是由自己支配的。」

婚姻不是戀愛的墳墓


「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句話使年輕人不敢面對婚姻,欲想建立美滿幸福的家庭,夫妻凡事要好好溝通,彼此多付出愛,因為愛本是無形的,運用愛時,就付出行動,為對方犧牲也無妨,夫妻間沒有代溝才有回收的代價。要相敬如賓、同甘共苦,就能達到「真愛」的境界。相愛夫妻不分貴賤貧富,乃貴在真愛。所以「婚不是戀愛的墳墓」,而是戀愛中的戀愛,如花苞綻放愛的馨香。夫妻恩愛不僅是肉體的需要,更著重於信仰上的扶持,堅立美好的信心,同奔屬靈中最高靈修的境界,那才是恩愛夫妻的典範。

主內信徒不宜以世俗的眼光來看待婚姻,當心這意念會被俗化。若要按神的旨意行,就遵照祂的話,因為主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有些婚姻對得救無益反損,為了靈命選擇不影響信仰生活的婚姻才是對策!

丈夫蒙神召回


1990年8月3日,丈夫在聖工上突然蒙神召回(這見證刊登於《蒙恩見證集》第一冊),我久久無法脫離痛苦的思念裏,每天以淚洗面,不眠不吃,體重一下子減了九公斤,令他人看了非常擔心。我巴不得帶鋤頭到墳墓去把丈夫的屍首挖回來,放置在家中陪我共渡餘生;孩子們不肯,只好作罷。神的大愛感動了國內、外各地教會弟兄姊妹為我代禱,宛如打鎮定劑的效果,感謝主!但沒多久,還是重下起濛濛的細雨於臉上,真的捨不得呀!

常常痛哭流淚的禱告,蒙神垂聽,常安排我在夢裡與他相遇,看見他活得比生前更好、更健壯,仍然愛我、關心我,使我好快樂又滿足。夢裡主耶穌明確地說:「不要難過了,等不多時妳也要到我這裡來,那時你們不再分離了,所以妳現在多忍耐,時間的輪是很快轉過去的。」當夢醒時,如新生般地看開了,突然覺悟人生原來是這麼回事,死不是永別,更不是可怕的事,最可怕的事是沒有信心的時候,因為沒有永生的盼望,將來怎能有機會相遇在天國呢?死是暫時分離的過程而已,神為我們預備的國才是永遠的住處(太二十六34)。

自從各地教會邀我為主作見證,我才開始重振軟弱的信心,宛如踩在丈夫傳福音時的腳印中,使我更依靠主,邁向難走的天國路,但明知信心不足,唯恐不能如願,願讀者能以愛心的代禱,蒙神憐憫,如願以償,願神祝福你們!也願天下恩愛夫妻皆同奔天國路,在那裏相愛到永永遠遠。願一切榮耀都歸給創造天地萬物的真神!阿們。

(原[青年團契]1997年08月號)


作者: 田吉雅雲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8/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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