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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0期1997年9月)
你來我往:[青年團契]俗世同流──基督徒可以唱KTV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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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暉


我從小所受的教導裡,不論是KTV、PUB、電影、甚至時髦服飾,經常是被認為不合聖徒體統或是「罪中之樂」相提並論的。我也時常會想起某個弟兄談到自己如何在傳道來訪時趕緊將流行音樂錄音帶藏起來的趣味鏡頭。可以肯定的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會有更多新鮮、流行的事物成為當代基督徒信仰上的挑戰。

因此問題的重點可能不僅是求一個拒斥或接受這樣單純的答案,而是我們如何從聖經歸納出今日聖徒的處世方針,假如發現很多人喜歡唱KTV,我們可以唱KTV嗎?

記得以前帶詩班時,大家都不認真練習,練習後,
學生問:「老師,你有事嗎?」
老師答:「沒事了。」
學生說:「那和我們去唱KTV好不好?」
老師:「……」
這好像是兩回事,呵呵……
只是,我們可以唱KTV嗎?

【回應】


我想大家很容易就會發現。很多事情在聖經中沒有答案,因為聖經並不是一本百科全書。但面對雨後春筍般誕生的新事物,我們不可能視而不見,卻也不能隨波逐流。

基督徒能不能唱KTV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不論在學校裡或工作職場中,我們很容易遇到這樣的邀約,因為KTV已經成為社會上最典型的聯誼活動。因此,一般人很難體諒為什麼基督徒在這件事上有那麼難以理解的猶豫。參加呢,可能是從頭到尾都不平安;不參加又恐怕被劃入同儕異類,甚至成為嘲笑的對象。當然也有人沒有絲毫掙扎的「樂在其中」。

或許你曾經聽過這樣的勸說:「上KTV?發生火災多危險!」或者「KTV龍蛇雜處,還是少去為妙!」這樣的說法不能算錯,但是對於年輕一輩的說服力卻是相當低的,因為他們很容易就能舉出管理良善又環境單純的KTV來。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比較高竿的是以聖經上「靈巧像蛇」(太十16)的說法提醒大家遠離誘惑。這樣的解釋是合乎聖經的,因為這節經文的精神正是提醒門徒們遠避危險。有一則描寫試探的例子是這樣的,有人形容試探像盤旋在我們頭上的鳥,我們雖然沒有辦法禁止鳥兒在我們的頭上盤旋,卻可以不讓它在我們的頭上築巢。

此外也有人引保羅所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林前十23)作為我們立身處事的依據。這節經文確實是我們應世時的金玉良言,而且只要我們的良心夠敏銳,通常很快就能判定什麼事是基督徒該避免的。不過在面對類似唱KTV這樣的問題,仍有人會覺得不夠具體。

多角度的深思


因此,我的建議是先不要急於求一個Yes或No的答案,嘗試從更多的角度切入這個問題,如此不但可以避免陷入律法主義的危險,也可以讓我們對神的心意有更深一層的認識。更重要的一點是以更積極的態度來面對流行。

我們首先要思考的觀念是所謂的「敬虔」。無可置疑的,追求「敬虔」(提前四8)是每一個蒙召基督徒的基本要求,但是敬虔生活的重點卻不在遵守某些條規,而在一種「討神喜悅的態度」。就像保羅所說,他或吃或喝,都是為榮耀神,如此我們的信仰才不致變得沉重而規教化。因此檢驗敬虔的標準不只是某些外表行為(但這並不是否定行為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行為背後的心態。

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要追求聖潔。但是聖潔並不是毫無樂趣、失去光彩的生活,反而應挨是我們心中喜樂的基本源頭。一個聖潔生命充滿的人,無疑會有某些行為上的特徵,但模仿那些特徵並不會產生聖潔。

基督徒不是與世界隔離的


基督徒並不是與世界絕緣的,即使我們能夠像Amish(避世基督徒──對Toyota的汽車廣告還有印象吧!)過著遺世獨立的生活,只是遁世的作法就好像沒有免疫力一樣,雖然生存了下來,但是隔離往往沒有產生聖潔,只產生了一種「我比你聖潔的心態」。

有個笑話是這樣的,有個做父親的為了怕孩子受到報上社會新聞的不良影響,每次看完報就把他認為「兒童不宜」的報導剪掉,正當他為自己的聰明洋洋自得的同時,卻不知道因為好奇,他的小孩特別到鄰家去看那些報紙的洞洞到底是什麼精彩的內容,否則爸爸為什麼不讓我們看。

其次我們要思想的是喜樂在基督徒生活中的地位。耶穌行的頭一個神蹟,是在迦拿喜宴上變水為酒,從河馬我看出神的幽默,人在生活裡尋得喜悅,其實不一定與「為主而活」相矛盾。若我們因忙亂,不懂得在生活裡欣賞神厚賜給我們的樂趣和祂創造的美妙,我們只是馬大而非馬利亞。

有時候我們太強調「救贖論」的重要性,就容易忽略了從「創造論」的角度來看,神其實願意人們喜樂度日。只是我們也要記得傳道書的提醒:「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十一9)。而且我們也不能否認屬世的歡樂雨靈裡的喜樂確實有其區別。

不過我們應該有一種整全的「人論」,我們是有著靈魂體完整功能的人,任何企圖將人切割的作法不但無助於靈性的提昇,反而容易陷入異教靈肉二分的異端之中,保羅說他看萬事如糞土,並不是指萬物真是糞土,而是比較的結果。有些人習慣把人割裂成三部份,然後說某些東西是屬魂的,於是渴望美的事物、渴望音樂、渴望友誼、渴望學識成就都成了魂的欲求。卻不知這樣的教導是相當片面的,因為上面這些東西一樣可以在神聖的目的之下成為榮耀神的屬靈事物。

基督徒如何面對流行?


這就引出下面一個重要的觀念──到底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流行?可能你聽過這樣的解經:該隱的後代雅八的兄弟猶八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創四21),所以世俗音樂是屬血氣的。

宗教改革加爾文也曾經反對在教會禮拜中使用風琴,因為當時的風琴是一般旅社或公眾場所使用。今天有人反對在教會使用電子音樂,有人則認為吉他所彈的多是靡靡之音,主張吉他不應進入教會。我舉這些例子不是要論斷是非,而是希望大家在思考問題時能更有歷史的眼光,因為日光之下沒有新鮮事,透過歷史的視野,往往可以讓我們對問題的本質有更深入的認識。

基督徒該如何面對流行?有一個現象是值得我們反省的:有些人認為大眾文化只是情感的宣洩和感官的愉悅而已,不像精緻文化一般內斂、理性、有秩序、有助於精神的提昇。我雖然也是古典音樂迷,但如果將自己的喜好投射在對聖經的理解上,就不太妥當了。因為我們不能根據種族、意識形態、傳統道徳價值,把天堂變成一個狹小無比的國度。

當我們像裁縫一樣裁剪信仰,使之適合我們的想法時,我們所剪裁的信仰往往只是強烈反映我們的文化偏見與個人經驗而已,或許你我都該從苦毒、憂慮、不饒恕、憤怒等情緒中得到釋放,這些情緒才真是該從神國出局的!

有另一種觀點認為,我們應該替神將音樂及樂器從魔鬼手中搶回來。你如果有興趣的話,我也可以條列舉證我們今天所唱讚美詩中有許多原來是宗教改革時期在德國酒館裡傳唱的流行歌曲。如果你觀察敏銳的話,應該不難發現,基督徒作曲家黃國倫所作的「我願意」,及近日劉德華所唱的「因為愛」,都有相當濃厚的宗教情操在其中。我不是鼓勵大家不經考慮的哼唱這些流行歌曲,而是點出,如果我們願意,我們可以在不失敬虔的前提下,以現代人能夠接受的音樂形式來傳達信仰的信息。

我愛的主,祢喜歡我這樣做嗎?


我終究沒有回答基督徒能否唱KTV這問題,但是相信以上的反省,會比「可不可以」這樣的答案對大家更有幫助。對於年幼或初信的人,基於保護他們,黑白分明的規定或許有其必要;但我們還是得小心避免把基督裡活潑的生命變成律法。但我也要誠懇的說,保持對流行的警覺性仍有其必要。不要太排斥教會裡的某些「規矩」,因為保持一定距離的結果,才能讓我們在面對流行時,更清醒的知道什麼是自己真正需要的。

末了讓我說:希望我們不再問:「我可不可以做這個?做那個?」好像我仍然活在律法下,也不問:「為什麼他這樣做」,好像我是弟兄的審判官。只問:「我所愛的主,祢喜歡我這樣做嗎?」

(原[青年團契]1997年09月號)


作者: 劉明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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