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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1期1997年10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從聖經來看「罪」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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彧華

一九七七年,我正在義大利旅遊,欣賞了達文西的傑作——〈最後的晚餐〉。得知他費時許久尋找模特兒助其描繪基督,終於在羅馬一間教堂的詩班中,找到一個面容神情像天使般的詩班成員。幾年後,這幅名畫即將完成,11個門徒都畫好了,只剩下賣主的猶大未畫。他必須找到一個面貌邪惡的模特兒來。後來他在羅馬街道上,找到了一個面目猙獰恐怖的乞丐,令人望之不寒而慄。當達文西畫完,要打發那乞丐走時,說:「我還沒有請教你的大名」,那人回答說:「我就是那個曾經作過你畫基督時的模特兒。」

這個故事發人深省:是什麼原因使得同一個人從基督的形像墮落到猶大的樣貌?這乃是「罪」造成的結果。說到「罪」,這是個令人不安、厭惡的字眼,然而卻是人類的真相,也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生死攸關的問題。我們若不先認清「罪」是什麼,就不能認識自我,也不能了解到人及周遭世界。若不明白人有罪的本質,則必會輕看福音,而與神的救恩隔絕了。

罪的定義


聖經告訴我們:「罪」不只是實際的行為,更是與神隔絕的狀態。例如,大衛犯了姦淫、殺人罪之後,知道自己得罪了神(詩五十一4);浪子背棄父親離家,後來醒悟過來,明白自己是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父親(路十五18)。每一種罪都是先得罪了創造我們、賜生命給我們,又愛我們的天父真神,所以每當我們來到聖潔的天父面前,就更加認識自己的罪有多深(詩五十一1~9)。所有的罪行都來自敗壞的心(創六5)。今天人們都認為外在行為違反法律的「犯人」Criminal可憎可惡,然而論到內在心性違背神律法的「罪人」Sinner時,則輕描淡寫地說大家都是罪人。有人說,除了「魔鬼」以外,再也沒有其它字眼比「罪人」更可憎、可怕了。

「罪」使「天使」淪為「魔鬼」;使「人」墮落成「罪人」。「罪」實在是最大的虛假、敗壞、矛盾、悲劇。「罪」的本身是自我中心、不信靠神、驕傲自高自大。這從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犯罪的過程可看出:罪是懷疑神的話語;不聽神的吩咐;奪取神的主權;虧欠神的榮耀(羅三23)。

綜合上述,「罪」可全面性定義為:在行為、態度、外觀、習慣、動機、心性、傾向、生活方式等任何一面違反或未遵行神的真理、神的旨意(羅一18~三20;耶十七9;可七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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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結果<


罪的中心是不信與心硬,表彰出來的就是驕傲、恐懼等,並且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1.敗壞:罪具有擴散性與傳染性,如野火燎原。罪從人心散發其影響力至整個人,從裡到外造成全然敗壞(太五22;羅七7;加五17、24)。

2.定罪:罪人必須面對神的審判,因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結十八20)。

3.無能:罪人無力行出神眼中喜悅的事;不能順服神的律法;不能見或進神的國(約三5,六44;羅八7)。

4.死亡:就與神的關係而言,罪人是死在罪惡過犯裡頭,與生命的源頭│|真神永遠隔絕了,處於「靈死」的狀態。若未重生,則「身死」之後,將進入「永死」的狀態(弗二1;羅六23;林前十五56;雅一14~15)。

難怪「罪」是如此可怕可悲,因為罪就是沒有神,當然也就沒有真理、能力、聖潔與生命。有一本書提到:「罪」就是相信你是自己創造、自己獨立、自給自足的謊言;「罪」更是神唯一恨惡的事。「它使基督上十字架;它咒詛了心靈;它關閉天堂的門;它立了地獄的根基。」

罪的解決


罪帶給人捆綁、刑罰、死亡、地獄。罪人活在墮落的世界裡,罪的權勢在家庭、社會、國家,各方面都顯露其毒害,在人身心靈皆造成各種程度的痛苦,此即人間苦難的癥結,因一切苦難追根究柢皆是起源犯罪。然而就是當我們這樣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依靠的日子;神因祂愛我們全人類,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賞賜給我們(弗三1、4;約三16)。耶穌基督為了我們被釘上十字架,承擔了我們的罪責刑罰;祂從死裡復活,將我們從罪中釋放出來,叫一切信祂的不再被定罪,乃是被稱義;不再敗壞,乃是成聖;不再滅亡,乃是永生。原為「神的形像」之人,被罪扭曲,敗壞成「猶大的樣貌」之罪人,因主的緣故,可以重生,成為具有「基督的形像」的義人。

達文西盡其所能,也只能在畫布上描繪基督的像,而真神卻是唯一能將我們的生命活畫成基督樣式的全能主,這是神偉大的傑作(弗二10)。感謝主,因神極大的恩典,因祂有說不盡恩賜(Gift原文為單數)——即主耶穌基督(林後九15)。


作者: 彧華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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