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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2期1997年11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從聖約談蒙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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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基


起初神造人是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賽四十三7),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並且賜福給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從此人和神分享一切創造的美好,人因有神尊貴的形像,因此在伊甸園中享有真正的安息,神並且應許始祖:按理只要不吃園中善惡樹上的果子,就可以永遠存活;若吃善惡果,則必定死。無奈,始祖沒有通過試驗,人就陷入罪中,失去原有尊貴的形像,死就臨到了眾人。

神為了讓人重拾人原有的尊貴性,重享神的應許之福,祂本著愛,以「約」的方式為人類提供一個與神溝通的途徑,讓人明白只要存著順服的心信守聖約,便可與神重建神人和諧的關係。因此我們可以從「聖約」的發展過程看神如何為人類提供一條蒙福之路。

一、聖約在舊約的發展過程

1.伊甸園之約

當撒但引誘人犯罪之後,罪使人與神隔絕。神為了達成其創造人類的目的,使人在其身上擁有神的形像,祂給予人得勝惡者的應許:「我要叫你(蛇)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這個福音性的應許是給予神的子民與神的教會,為要對抗肆無忌憚的魔鬼;在這個應許裏暗示了唯有靠著基督的救贖,人必能夠戰勝魔鬼,重新回到蒙福之路。

2.挪亞之約

當人犯了罪之後,神再提供了人獻祭贖罪之路,只要肯順服神,便可蒙福;但是敬虔的人畢竟是少數,後來人的罪行又遍及各地,世人終日所思盡是罪惡,不願接受挪亞所傳的義道,因此神以洪水滅了上古世代的人,給予義人挪亞一家祝福,重申伊甸園的應許(創九1-17),彩虹成了立約的記號,象徵神與人所立的約及於萬代。這是神的慈愛。

3.亞伯拉罕之約

神與人立約是主動積極的,對人的賜福及應許是無條件的,人理當以感恩回應;無奈,挪亞的後代生養眾多,卻在恩典中失去儆醒而逐漸墮落。但是人失信,神卻不背乎自己,祂是信實的神,在萬民之中,惟獨呼召了亞伯拉罕成為「選民」。神並非要棄絕其他的人,而是要透過祂所揀選出來的選民,使萬人藉著他們而蒙福。藉此讓世人明白,要領受應許之福,必須遵行神的旨意。

因此神就指示亞伯拉罕:「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地上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1-3),這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基礎。後來神以一個莊嚴的儀式印證了祂的應許,要賜給亞伯拉罕土地、後裔及各種福氣。

同時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要領受「聖約」的方法,就是每個男丁需要接受割禮,作為持守約的表記,藉此表達了選民的順服及立志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以活出神的形像來。「割禮」在今日的教會成為重生之洗的預表,說明了它是人類蒙福唯一的途徑(西二11-12)。

4.西乃之約

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民族,只記取了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部分:「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因此他們在恩典中自私貪婪地獨享其成,尤其在埃及與約瑟同享一段榮華的日子之後,他們忘記了神要藉他們叫萬國得福的責任,以至於受神管教,陷於受埃及高壓的統治當中。

被揀選是為了事奉,沒有負起事奉的選民,是神所不喜悅的;同理,教會的建立是為宣教,沒有宣教的教會,也是不合神的心意。

為此,出埃及的計畫不但是神憐恤選民的行動,也是為成全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因此神再次提醒選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出十九5)。律法是神的話,聽從祂的話,是蒙恩的條件,但是「條件」的履行並非是因著人的功勞而成全,而是人肯依靠神的恩典,存心順服的結果。

西乃之約給以色列帶來極大的挑戰,事實上以色列民在進入迦南應許之地之後,並沒有扮演好祭司國度的角色,他們不但沒有引導萬民認識神,反而被異教之風所惑,再度陷入困境,足見人悖逆的本性,常屈服在罪的權勢之下。假如選民在恩典中肯順服神,不忘被揀選是為了事奉,那麼他們必能在事奉中不斷成長,這是今日的教會當記取的教訓!

5.大衛之約

神曾應許亞伯拉罕有後裔、土地,在選民進入應許之地之後,已逐一應驗,但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大國,並且賜給他們諸多的福氣,則是藉著與大衛所立的約。

神與大衛立的約是擴大並加深對列祖應許的意義(撒下七12-17),神以大衛的統治作為祂更大的統治的預表,《歷代志》作者重申神對大衛王後裔的心意:「你要生一個兒子……他要作我的子;我要作他的父……我必堅立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代上二十8-9)。當然,大衛的子孫也被要求遵守神的約,才能確保王位的延續。反之,大衛的子孫若不肯順服,約的咒詛將隨著他們的罪臨到。

選民的歷史指出,刻在石版上的律法指出人何其軟弱,若沒有把人的石心化成肉心,永遠無法順從神的律例,遵守神的典章(結三十六26、27)。因此神對大衛的應許提到永恆的統治者,也見於《詩篇》第2篇第7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在新約裏指明彌賽亞(基督)將由大衛的子孫中產生,要成為神與人所立的永約的中保,為引導世人去領受神一切的應許;今日,我們身處新約的選民,靠著主耶穌赦罪的寶血,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得救之路,能夠讓人的石心變成肉心,守住神的話,領受聖約的福氣。

二、從新約看救恩的特點


在基督未來臨之前,以色列因著硬心而處在亡國之際,當代的先知耶利米仍堅定地指出,神與祂的約民關係並不就此終結,終有一天,神會另立新的約。「新」是指這約不會像從前一樣,被列祖所破壞(耶三十一32)。那麼這新約的本質是怎麼樣?

就在「那些日子」以後(耶三十一33),神要藉著基督的救贖,再一次的招聚祂的子民,重享「約」的應許。這個新約的特點分述如下:

1.律法寫在心上(耶三十一33)

律法是為引導百姓領受約的應許,但是舊約的百姓不但無法實踐律法上的要求,甚至常常悖逆神,使他們無法領受約的應許。

主耶穌是天上的神,卻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藉著聖靈的大能,祂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在肉身的生活中,祂彰顯了律法的聖潔、公義、良善,祂使心靈貧窮的得到富足,醫好傷心的人,使被惡者所擄的得釋放,使因罪而被囚的心靈出監牢(賽六十一1)。

主更重要的工作是白白為人捨己贖罪,人只要因著信接受重生的水、靈二洗,便可成為神的兒子,因著真理的聖靈,使他能明白律法的實踐,不只在於外在行為的要求,而是深及內在動機的要求;例如古人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但是主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古人又說:「不可姦淫。」主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由此可見,藉主立的新約,使蒙恩的人明白律法的精意,如同把律法寫在心上,靠著主的赦罪及聖靈的幫助,去實踐律法的要求。

2.與神建立父子關係(耶三十一33)

當新約成立之後,神曾說:「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何等慈愛的應許!作為神的子民能享有屬靈的權柄,能突破人間的難題,勝過惡者的侵害,負起吸引更多的人,領受神的子民的應許,成為屬靈的一家人,這也是今日教會發展的目標。

3.大小都必認識神

以色列的失敗就是對神缺乏認識,但是在新約之後,不再強調人意的教導,而是強調聖靈的教導(約壹二27),如同保羅說:「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一12)。但是這並不是否定教導的重要,而是在於教導的人是否是一個屬靈的人(提後二2)。由此可見聖靈在教導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使教會中的大小都可以如同親眼看見神、親手摸到神般地認識神。

當我們愈認識神,愈反照出人的軟弱,也明白神的信實,只要我們肯認罪,主的寶血要不斷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追求聖潔的生活,如同神一般。

三、把握新約的救恩

舊約時代,許多人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福氣,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基督的救恩),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十一39-40),足見新約的救恩,讓我們擁有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君尊祭司的身分,又有主耶穌成為神國的君王,率領我們常常向仇敵誇勝。

今日蒙揀選是極大的恩典,記住!被揀選是為了事奉,因此我們當靠主的恩典追求成長,裝備自己,積極面對生活中各項的挑戰,神必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我們深信神祝福選民的後裔如天上的星那麼多,無法勝數,將來在神應許的國度裏重享屬靈各樣的福氣,我們也要與基督一同作王,這一切的恩典我們不可獨享,因此教會中的每位信徒當立志為主宣揚這奇異的救恩。

結語


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面對我們的社會正需要心靈改革之際,我們應伸出援手,在凡事上讓周遭的人看見聖約帶來極大的應許,並且明白基督所立的新約,是領受一切應許之福的源頭。

(原[青年團契]1997年11月號)


作者: 林永基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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