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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一日一位傳道人說:「饒恕與忘記,在英文單字裡就好像是一對好兄弟(Forgive and Forget),是不能分開的。如果饒恕了別人而仍耿耿於懷,那只會徒然留下雖已癒合的不雅傷痕,對自己而言,仍屬第二次的永久傷害。惟有將之抹平消痕,徹底忘記,才是祝福自己的最佳方式,因為赦免一人就是赦免二人(包括自己)。就如一個人車禍受傷了,最要緊的事就是趕快就醫治療,而非與對方爭吵理論或找人仲裁。傷口既已包紮,切忌常揭開審視,那只會增加傷口痛楚,且延長療效時間而已。
一位受人敬重的長者,不願、也不會去相信:一位曾受他關懷至深的年輕人,對他有「忘恩」之處,且極力為他辯護,並要求別人勿再重提,忘記此事。
是什麼阻礙了我們饒恕人的心?是忘了我們的一切,在神面前都是白白領受的?沒有誰高誰大之分嗎?(林前四6~7),或是那蒙大恩典、免去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得了感恩健忘症?(太十八23~27)。那最得赦免的人豈不是因「愛」(肯赦免人)多嗎?(路七47)。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主耶穌離席(天上寶座)站起來脫了衣服(捨去榮耀),拿一條手巾束腰(僕人樣式)……,洗門徒的腳(包括猶大)……手巾擦乾(用心擦且不著痕跡)(約十三4~5);神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耶三十4;來十17)。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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