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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3期1997年12月)
自由來稿:[聖靈月刊]照亮生命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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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諸

史上最引起震驚及矚目的白曉燕綁票案,兇嫌終於一一落網,百姓心頭有如巨石卸下,稍得喘息。但是沒有歡愉、沒有笑聲,這樣的世代,如此的社會,叫人怎麼笑得出來呢?我們只能為這個社會禱告,為在上位者禱告,讓整的社會走向康莊、迎向光明,大家可以安居樂業、敬虔端正、平安度日。

這實在是一個末世危險的日子〈提後三1~4〉,但我們仍然深具信心,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提住,他因不受訓誨,就必死亡〈箴五22~23〉。因為,公義忌邪神的,必要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箴廿四12〉。

在陳嫌挾持人質的過程中,有一件令人動容、且發人深省的事:那名12歲的小女孩克莉斯汀,沉著冷靜,她畫了耶穌的像〈有一說十字架〉,以及一顆桃型的心,告訴那個緊握著槍在她面前的歹徒「耶穌愛你」,而且她的家人也在一旁禱告。她的誠懇,她們全家人的宗教信仰,令陳嫌親口說出「我很感動」的話。

令人遺憾的是這樣的感動,似乎遲了些。但是殺人不眨眼的歹徒,也有可能從石心改換成肉心,只要心中有了亮光──假如他更早接受了這個光照,成為光明之子,今天,必不至於行在黑暗中了。人的光就是他的生命,生命就在耶穌裏頭〈約一4〉,祂應允賜給人豐盛的生命〈約十10〉。

我們的責任是重大的,因為我們是放在燈台上的光,不能掩隱在斗底下,這位小女孩以如昔日乃縵家中那位小女孩,樂意且勇敢地把她生命中的盼望與喜樂,見證出來與人分享,叫人得益,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多一位基督徒,這個社會就多一份光明,你也可以作到,讓我們一起來努力!


作者: 聆諸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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