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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4期1998年1月)
專題報導:[青年團契]話伊甸園所蘊含的人性及婚姻實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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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模


柏拉圖說:
「當愛神拍你肩膀時,
就連千日不知詩歌為何物的人,
也會在突然之間變成一位詩人。」


第一位詩聖兼命名大師


綜觀《創世記》一章23節,亞當驚見夏娃時,基於至情至性所凝成的結晶──「骨中骨,肉中肉」乃人類史上第一首對偶詩。接著又以美妙、心顫的真情感受,採用最能傳達親密匹配的雙關語,替那女人取了一個史無前例的絕妙芳名。

這一切並非一般世俗的甜言蜜語,他根本不知男女之情,也不懂婚姻之實,且他所說的根本不是對夏娃說,乃是向神純真坦誠述說他的真心感受(原文文法很清楚交待,他驚呼的對象乃針對父神)。亞當毫無心機,純粹是發自肺腑之言,此與時下一般世俗上的調情老手那種刻意造作,實不能相提並論。

由神當時的處置及後來又親自啟示聖經作者,以極特殊的詩體記錄下來,讓億萬子民雅俗共賞,證明亞當人格高尚,雖已具成年人之身軀,卻仍保有一顆極可貴的赤子之心。

具有中國詩聖、詩仙之稱的李白、杜甫,若有機會見亞當,必依古禮,立即拱手恭讓予亞當,並謁拜為師。

因一般中國詩人多自幼拜師,經年累月苦背詩詞,結果還常得左行右踱,絞盡腦汁,有時鬍鬚捻斷好幾根,才能譜出一首名詩;反觀亞當,雖沒進過任何學府,卻因著造物主所賦予的天然、豐富的至情至性,再加上夏娃的意外喜相逢,其豐厚才華乃瞬間昇華,不假思索即譜出傳頌千古、永垂不朽的詩詞。經神匹配賜福,伊甸園內出現了第一對鴛鴦。這首詩堪稱世界譯文最多、流傳最廣(已譯成約兩千種語言)。

蕭伯納曾說:「戀愛乃是對異性的美感所激發出來的情境,一種心靈上燃燒的感情。」柏拉圖說:「當愛神拍你肩膀時,就連千日不知詩歌為何物的人,也會在突然之間變成一位詩人。」戀愛中的人觸覺最纖細敏銳,當心靈內充滿詩感而燃燒時,常會產生出一種幸福得近乎悲劇性或喜劇性的大感動,可歌可泣,化成詩歌更是感人。

在上主首肯下,亞當、夏娃兩人生活在最富詩境、詩情、詩意的伊甸園中,兩情相悅至恆,日夜陶醉在愛河裏,原本沒談過戀愛,未婚的他都能譜出絕妙詩詞,如今在夏娃「調教、啟發」下,做詩的功力更是爐火純青,登峰造極,何況他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其間不知又譜出多少可歌可泣的絕妙好詩呢!

如果以亞當在詩詞上的天賦才氣,再加上前述在「命名心理學」、「暱稱語言哲學」所展現的涵養,實堪稱人類史上此三學科的開山祖師。此種雅號固含個人感情發揮之成分,然仍有幾分合情理之認定,聖經上也有近似的先例,如「畜牧祖師」、「彈琴」、「吹簫祖師」(創四21-22)。


一切都甚好


《創世記》一章31節:「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不同於前五天均只記載:「神看著是好的」(甚至第六天,當神造完牲畜、野獸及昆蟲後也同樣表示)。究竟神在何種時機才表示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一般均認為在造完女子時(創二22)。

可是綜觀全文,到了一章31節時,神才如此表示的看法較合理,因為神既深知那人獨居不好,當不至於在造完女人後立即表示,必得親自帶她到那人面前,且等到亞當親自接受,極度歡欣滿意(二23),祝福,交待任務並安排生計後(一28-30),才有可能道出此語;否則若他見了夏娃,大眼瞪小眼,甚至惡言相向,身為慈愛的父神豈能安心就此歇工享受第七日的安息呢?在此再度證明:神對「人」及其「婚姻之美滿」是如何地念念在心啊!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自《創世記》二章24節起,說話的人不再是亞當,而是聖經作者本人。如果把上述創世造人的故事比喻成一齣戲劇,則23節可說是落幕前的壓軸好戲,24節則是落幕後,導演因劇情需要,特別補上一段旁白、結語,且這結語是如此具有切身之要,以致導演(作者)堅持務必親自出場,當面向觀眾交代。

「婚姻」由何而來?是上主的「強制」或「恩典」?

傳統的理解多認為:這節的目的乃在宣稱神對人類制訂一種婚姻制度,在這制度規章下,男女應要有肉體親密關係,生兒育女,必須要……說法不一,然幾經學者由聖經全文進一步探討後,多一致認為:本節正如23節一樣,其主體不像訂立法律條文一樣,在制訂一套「婚姻制度」的典章律例,以便據此強行規定人必得如此遵行,以便生養眾多,否則違法。雖然上主在造天地人類的總藍圖內有近似之宣告、期許,但絕非脅迫強制。同理,「二人成為一體」一詞,既非強制定規,更非強令夫妻必須要有肉體親密關係或要生兒育女之意,乃在強調:

兩人一體,乃是概括一切靈、魂、體全範圍內,無論鉅細均包含在內的一體關係,且務必要以「兩人靈性的一體」為最高主導軸心,因為男女從創世以來便被設計為一種「靈性生命的共同體」;兩者原為一體,只是被造時,按「男的靈性」及「女的靈性」暫時分別受造而已,來日遲早會結合為一。

換句話說:男女一出生,即擁有互結合為一的天賦本能,但兩者是否結合,與誰結合,對方會決心交託上主者,神必指引同在,然而最後決取於雙方本人之意願,而非單單由上主,或男女任一方,或雙方家長的「全權處理」,或由國家法令強制定規。只有當兩方均確信:只有結合與他(她),才能擁有真幸福。

有人追問:兩個不同個體,出生於不同的文化背景、環境、習性、思想均有相當差距,如何能密切合一?若真有這種力量,是由何而來?又存在哪兒?

伊甸園中,人類第一對絕配於歷史性的相逢及靈內奇妙的互吸互動予我們一活生生的答覆:

亞當遇見那位令他極為心儀,且真誠愛慕的女子後,很自然念念不忘,與日俱增,甚至強烈到令他決心排除萬難,超越原本最親密的親骨肉關係,以便一生一世與她一同生活,方肯罷休。這種高尚純潔的愛的力量如何產生,連亞當、夏娃自己也摸不清,然而他倆本身可確知的是:此乃出自人內在的本能,是一種聖潔的愛心與無愧的良心所融合而成的,且是如此堅貞、美妙、深奧,以致迄今仍無法全然破解的神秘現象。

感謝主!這種促使男女產生強烈的「靈性生命共同體」的合一力量,乃存在於男女雙方,且在造物主創世之初,就已藉「神的形像」一詞惠賜予人了。這種奇妙力量,我們不妨暫稱為「骨中骨,肉中肉效應」,仍是男女雙方互驚為天人,所激發的一種極美妙、溫馨的靈內(含魂、體)之全人的深沈顫動,只有人類才有,實乃造物主的大恩典,也是奇妙神蹟!

「同居」非真婚姻


細究上述,聖經已間接、直接地親自給「愛」(婚姻),界定在五層定義(希臘文「愛」一字有三至五個不同高低層次之分)中之最高境界:發自最高尚、純潔無私、無虧良心、堅貞不二,愛護對方如己,甚至必要時,寧願犧牲生命以維護對方之決心,不是短期或有條件的,乃是一生一世,無條件的,這些肺腑之言,就如同在上主面前下決心,簽保證書一樣信實。

相較於人類,一般動物、昆蟲,多是出自繁殖的天賦本能,在特定的季節交配後即分開,甚至立即「另結新歡」,這種兩性關係根本不能稱為婚姻,也從來沒有人認定這是婚姻(因為這是建立在本能的繁殖,且該生物本身無法思考、突破、超越,與上述所提的聖愛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不解的是,何以現今會有如此多的人嚮往且附和「同居」的潮流(其中不乏高級知識分子、社會名流),把神聖婚姻當作逢場作戲,有愛便同居,膩了就分手,另結新歡;此無異於自貶身價,與動物一樣嗎?

因此這位導演(《創世記》作者)之旁白,雖寥寥數語,卻語重心長,諄諄善誘,堪稱末世婚姻美滿之暮鼓晨鐘。今日這位「導演」若再有機會出來「旁白」,台下萬千觀眾必不約而同,肅立致敬,掌聲不絕,讓他巴不得多從口中,「套出」當日伊甸園美滿婚姻的第一手珍貴史料。

(原[青年團契]1998年01月號)


作者: 陳宏模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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