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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5期1998年2月)
真理論壇:[青年團契]真神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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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課程


神的道理永不改變,
因此才能稱為真理,
才能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


上個月,介紹了真神所具有的本質,使我們明白需找到符合這些條件的才是真神,並且以虔誠的心來敬拜祂。在這個月中,進一步介紹真神應具有的德性,不但能使我們更認識神,而在聖經上曾祝福說:「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約伯記二十二章21節),並且能知道,真神是如此完美、良善,使人更樂意來親近祂、敬拜祂。

一、神應是聖潔的神

一個人的人品不佳,甚至做一些傷風敗俗的事,違背社會的道德、倫理規範,必很難得到別人的尊重和信賴。因此,值得我們一生來敬拜的神,應該是位完全聖潔的神。所謂神應是完全聖潔的,可分三方面:

1.神的聖潔應是絕對性的

人的行為,或被稱為好,或被稱為不好,常因不斷比較而累積成共同的社會倫理標準,所以會因民族性、時代性而有不同的看法,但神的聖潔是絕對性的,不是比較產生的,故能成為一切善的標準,不因時代、環境而有所變遷,聖經上就一直強調神自始至終是聖潔的,因祂的本性就是聖潔,「我們的神本為聖。」(詩篇九十九篇9節)

2.神要求敬拜祂的人要聖潔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一章16節),神就是要信祂的人,存聖潔的心來服事祂,也要以聖潔的方式來拜祂,「當以聖潔的妝飾敬拜神。」(詩篇九十六篇9節),所以當看到在拜神的活動上,摻雜了不雅、不好的節目時,就可分辨這是錯的,必不能得到神的喜悅,因神喜愛聖潔;而且聖經很慎重地提醒我們:「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所以拜真神的人需要努力約束自己的心和行為,追求聖潔。

3.神刑罰不聖潔的人

神刑罰不聖潔的人,也厭惡不聖潔的事,如淫亂、醉酒、仇恨、殘暴、嫉妒、陷害人的心,聖經上曾記載神審判這些人的事蹟,都是要使人認識「神是聖潔的神,也是忌邪的神」。

二、神應是公義的神

追求公義是人的本性,所以在很多令人產生心中不平的事上,期待神能施行善惡之報應,因此神應是公義的神,才能滿足人的需求,也才是我們當敬拜的。從聖經上論到神這項德性,使我們明白:

1.神是完全公義的

「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約伯記八章3節),「神所行的無不公平」(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神是不接受人的賄賂,以致判斷不公,也不會受人外表的欺騙,不偏袒有錢、有勢的人,也不偏護貧窮人,「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服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羅馬書二章6-10節),因此使人警惕自己,不敢行惡也不會羨慕壞人,更激勵人努力行善,因神必公平判斷一切。

2.神要人以公義敬拜祂

聖經上強調神向人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六章8節)。拜神的人不可重富輕貧,也不可行不公義的事,也不可以為神是可賄賂的,心想只要我獻給神很多禮物,就以為神必會賜福和袒護我,其實,這卻是神最厭惡的;神要人以公正、誠實的心來拜祂,才是蒙福之道。

三、神應是有智慧的神

在上個月提到神是無所不知的,上一段提到神應是公義的,這兩項之中,需再加上神應是智慧的,祂才能藉無所不知的能力作出公義、無錯誤的判斷。聖經上提到神智慧的德性時,向我們說明:

神有完全的智慧,所以祂所做的一切,均是完美無缺的,「神的作為完全」(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也不會受到蒙蔽,以致判斷錯誤,是絕對可靠的。

神為拜祂的人所安排的一切都是好的,「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八章28節),所以我們可以將一切交託給神,祂絕不會使人失望或耽誤任何事情。

神願意把完美的智慧賜給人,因此人可以藉著敬拜、順服神,和研究神的話語──聖經中的教訓,在行事為人上滿有聰明,如聖經上說:「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九章10節),這樣就必領受更多好處。

四、神應是慈愛的神

神若只有能力,那麼人未必能得到祂所賜的福氣;神若只有公義,那將是可怕的,人會戰戰兢兢;神不但公義、有智慧,神更是慈愛的,才能使人坦然放心的來到祂面前敬拜、祈求,而得安慰、幫助。聖經向我們介紹神慈愛的德性,使我們得鼓勵。

1.神照顧人的生活

人生活上很多基本的需求,都是神白白的賜予,如雨水、日光、空氣,雖然人未必認識祂,但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使徒行傳十四章17節),「神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使徒行傳十七章25節),當人向祂祈求,祂願意垂聽、幫助,使人在實際生活上體會祂的愛。

2.神愛人的靈魂

人會追求信仰,是因人有靈魂,而靈魂是不滅的;神是公義的,故要審判一切,但神又是慈愛的,祂不希望人最後因不好的行為而滅亡,祂希望惡人有改變的機會,所以在生活上,「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五章45節),神也藉真實信仰的宣傳,使人有機會認識祂,神絕不會姑息惡事,但神也不希望惡人滅亡,這就是神偉大的愛。

3.神希望人相愛

神是慈愛的,也希望拜祂的人要切實相愛,「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約翰福音十三章34節),「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翰壹書四章20節),使人與人之間藉著互信、互諒、互助,建立一個祥和的社會,使人生充滿快樂和滿足。

五、神應是信實的神

別人的失信,會造成我們很多的不便和無限的怨尤、失望,何況當我們盡其一生敬拜的神,若不能信守或成就當日所答應的,會使人感到無可挽回的失望,因此神應具有守信用的德性,才值得終生信祂。聖經上印證真神應是位信實的神。

1.神的道理永不改變

「神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詩篇十九篇9節),因此才能稱為真理,才能作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在信仰上才有一致的標準,不會因時代變遷而有所改變,這樣信神,才不會使人懷疑。

2.神的應許永不改變

人會失信並非全是故意的,有時是環境使然,或因人的能力、生命有限。神是無所不能的,又是永遠長存的,又加上神是守信用的,所以祂的應許不致落空,這樣我們信靠祂,才有希望,我們把一切交託給祂,才不會被耽誤,使我們有信心、有安慰,信仰才是有意義、有價值的,如經上說:「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希伯來書六章17-18節)。

結論


神是完全的,包括一切,是超過我們所定的標準,以上只是提到幾項真神應具有的基本的、和人類息息相關的德性,使我們能認清這位真神,以致有信心,來到祂面前,把自己交託給祂,向祂不斷祈求,使我們因親近這位真神,人生充滿喜樂和平安。

(原[青年團契]1998年02月號)


作者: 函授課程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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