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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5期1998年2月)
專題報導:[青年團契]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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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聲


神又對摩西說:
「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
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三13)


上古時代,神用洪水毀滅世界,按理說一切重新開始,應該可以與神建立全新的開始。然而人類的墮落史又再度重演,此時約一千年左右的時間,聽不見神任何的聲音。

原本這一條清新的人類「小河」,當它隨著時間的演變形成一條「大河」時,早已污染得失去它原有的創造美。因此神利用這條人類大河,分出一條支流,藉著先潔淨這條支流,進而來潔淨整條人類大河,這就是神整個救贖的原則,亞伯拉罕就是這個浩大工程的開始,也是神與人有正式立永遠之約的濫觴。

壹、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信仰路程

一、神是亞伯拉罕的神

亞伯拉罕這位距今約四千年的先祖,事實上只是一位遊牧人。若以世人的眼光來看,充其量他的成就只是家道豐富——家僕、牛羊……等眾多,但就憑這些身外之物要來立足人類歷史,根本是不屑一顧的。但由於神揀選了他,而且他又在建立對神信心的事上有極大的成就,故這位創造宇宙萬物、能力無限的神,成為他個人、家族的神,甚至與他立約。

古云:「萬事起頭難。」一個生活在多神主義、偶像崇拜、且「有時間、空間限制的神觀」充斥之下的社會,要扭轉成:「神是唯一的神、是肉眼看不見且充滿萬有的神、是超越時間空間限制的神」的觀念,是需要經歷一番信仰體驗才能達成的。神給他的體驗十分特殊,是藉由他的「割捨」,來逐漸建立他與神的關係。

以人對神的角度來說,亞伯拉罕捨棄了神希望他捨棄的「身外之物」,愈發他更信靠神的心志,進而愈來愈認識神,以致於最後對神達到完全信賴。以神對人的角度來說,神藉由亞伯拉罕對祂認識的增長,愈發確定祂的應許,以致於最後與亞伯拉罕簽定「永恆之約」,以確保在未來的時間裡,神對亞伯拉罕的誓言的絕對保證。

例如神叫他離開吾珥,讓他脫離舊有神觀的桎梏,建立一個有神相伴的人生;接著他讓羅得選擇東邊的約旦河平原,反而讓他有建立更美、更永久的家鄉的觀念(來十一9-10);隨後他冒著違背當時社會倫理風俗,遭眾人唾棄的風險趕走夏甲,卻確立以撒是唯一擁有他家產、信仰繼承權的後裔,以凸顯神揀選應許繼承人的主權;最後他又將以撒獻給神,抓住神對他的應許,對神產生完全的信賴。

因此他成為多國之父,也成為信心的偉人,在神救贖的經綸中,成為十分關鍵的轉捩點。

二、神是以撒的神

以撒是一位「無中生有」的人物,因著神為了彰顯祂無限能力的權柄,以及應許信仰的脈絡由他而出,因此他的母親撒拉居然在更年期之後才生下他。他正如他名字「喜笑」之意,不但讓亞伯拉罕這對老夫婦「喜笑」,也讓人類在歷史中享受到這個喜笑的滋味。

以撒的信仰經歷不若他的父親那樣多采多姿,也不像他的兒子雅各那樣曲折離奇;他的偉大在於平凡的信仰生活中,仍然能勝過不甘平凡的人性,持守他單純的信心。表現他這種單純信心的最好寫照,就是逆來順受,順服到底。

以撒住在基拉耳時,非利士人與他爭井,他連挖三座井才得到「利河伯」(寬闊之意)。表面上他不願與非利士人起衝突,但支持他有此舉動的內在力量,是來自對神的信心;否則井對遊牧生活是何等重要,且挖井是何等困難,以他繼承能夠打敗四王的男丁兵力,他大可有力量為了生存而戰。

在這事上,以撒之所以能表現出十分謙讓的態度,乃是因為他平日建立很好的信仰根基。因此在這事之後,神就出聲向他重申:祂是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你以撒的神,賜福與亞伯拉罕的應許,也要賜福與他(創二十六23-25),這就是第二代信仰的典範。

另外在《希伯來書》十一章信心的見證人中,作者特別提到兩件事︰第一是以撒同他父親一樣,有等候那座有根基之城的信心。所以即使他沒有得到應許之地,他仍因著信,甘於在屬世之地作客旅,一輩子過著沒有真正屬於自己領土的生活,好像在異地居住帳篷一樣,這是以撒信心超凡之處。

另外作者也提到,以撒因著信,他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這是他平凡中敬拜神所散發出的力量。藉由他對神的信心,神也甘願按照以撒所說的替他成全,這種人對神的相信,形成人言形同神言的信仰境界,也是以撒平淡人生中顯出神成全大能的不平凡。

三、神是雅各的神

雅各是亞伯拉罕家族的第三代,他的人生就如同他的名字—─抓。有人說:「人的個性就是他的命運。」雅各生性狡猾,善於權謀,想得到手的東西絕不放棄,造成了他的人生充滿了「抓」;抓住母親的心、抓住長子名分、抓住心所愛的人、抓住舅舅的財產、抓住以掃的憐憫……甚至抓住神。

神揀選了他,放棄了心思單純、卻靈性幼稚的哥哥以掃。因此這樣的選擇,一方面展露出神揀選的主權;二方面神的確也花了不少的心思教育他,徹底改變他的個性,建立他對神的信心,終究雅各也把這位他祖父、父親的神,成為他自己的神。因此筆者將他的信仰旅程分作四個階段,每個階段神都帶領他,進入不同的信仰境界。

首先是伯特利之夢(創二十八10-22),在這個夢中,神將對亞伯拉罕、以撒的應許,親自向他宣告,(應許的內容,留到後頭討論)。那時雅各睡醒,第一句話竟說:「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創二十八16)。

從小就從他父母口中耳聞的神,直到他顛沛流離之時,才點醒他的生命;這時的他,才真正開始認識這位他的祖父、父親所敬拜的神。也在這時他才開始認知到,在他家鄉所敬拜的這位神,是超越空間的限制,不因他離開家鄉而失去神的眷顧。因此他此時相信,這位神也是他自己的神,必會與他同在,保佑他平平安安回到父母的身邊(創二十八20-22)。

之後他歷經二十年之久才回到故鄉,那時他面臨的第一個難題就是:如何面對曾經放話要殺他的以掃。就在他全家都過了雅博渡口之時,他與神摔跤摔了一夜。神輕輕在他大腿摸了一把,他腿就瘸了的同時,雅各發現這個與他摔跤的人不是等閒人物,因此他又抓住神。

這事之後,他人生開始有了轉捩點,因為他見了神的面,又更進一步接觸神。更重要的是,神改了他的名字,稱他作「以色列」,清楚告訴他:「你是至高神的王子。」何等榮耀的身分啊!

後來雅各平安地在迦南地生活,他竟忘掉他在伯特利的誓言,神打擊他,接連發生女兒底拿受辱、西緬和利未殺了哈抹示劍家的事件,那時神吩咐他到伯特利還願。這時候他的信仰進入更高的層次,他除掉家中從哈蘭遺留下來的外邦神像,為神築了壇,神隨即向他顯現,不但替他正式改名為以色列,也正式與他立約,將亞伯拉罕的約再次對他宣告。

但雅各隨後面臨的事卻是失去他的親人:妻子拉結、父親以撒、甚至最愛的兒子——約瑟。這一波波的打擊只能說,要成為神的兒子,必須藉由剝奪他最在乎的人,學習以完全的信心承受與神所定的約。

在雅各晚年的時候,他與兒子們到了埃及定居,此時的他,扶著杖頭敬拜神,人生彷彿進入一個平靜的領域,有如湖水中的漣漪即將消失。在他生病時,他為約瑟兩個兒子祝福時說︰「願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親以撒所事奉的神,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使者,賜福與這兩個童子。」(創四十八15-16)。

這是他信心最高峰的時候,因為他祖父、父親的神,已經成為專屬於他的神。他一生以牧羊為生,他以牧羊的經驗體會神好像牧羊人,領導他這隻羊走完一生。甚至他又囑咐他兒子們,要將他葬在麥比拉洞,與他祖父、父親一同仰望神所應許賜給他們的美地,就是那更美的家鄉(來十一16)。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來十一1-2)。

貳、神給列祖應許之約

一、約

「約」是以口頭或象徵性的行動,發誓所立的慎重承諾(Mendenhall , 1962)。「約」源自於神對人的應許,以今天的術語來說,就是神與人簽訂契約,雙方共同履行所同意的條款。聖經上所記載的舊約,基本上是指西乃山上神所立的約,但此約的來源必須追溯到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在早期的東方社會中,「約」成為調節人際關係——特別是國際關係──一項重要工具。當有兩個國家,彼此擁有宗屬關係時,宗主國必須保護其藩屬,藉此換取他們的支持與進貢。

對那些弱小民族而言,他們沒有別的選擇,只有藉由這樣的盟約,才能獲得宗主國所提供的保障。而神與人立約,或多或少都有這樣微妙的關係—─祂是作宗主的,我們是祂的藩屬;祂為我們提供應許的保障,我們對祂「支持」與「進貢」(信賴與奉獻)。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基本契約的關係乃建立在信心的基礎上,與以撒、雅各也是如此。但神為了將此約延續下去,特別用了一個記號,那就是割禮。

這個割禮不但表明分別為聖之意,也彷彿是人與神立約的契約書,雙方各有一本。個人若持守住神的命令,神的應許就因著這記號而伴隨他一生;更進一步來說,若一代代能持守住神的命令,神的應許就因著這記號而伴隨著這個傳承脈絡。

二、亞伯拉罕之約

耶和華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與你立約……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做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十七1-8)

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再次向他顯現。在以實瑪利出生後,神有十三年之久沒有向亞伯拉罕顯現。但這次神向他顯現,神不但正式要求他改名,二方面也要求他妻子改名,要求他們作完全人。這次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算是正式之約,並以割禮作神與他立約的記號。從約的內容可劃分成三大應許:一是後裔的應許,二是國度的應許,三是產業的應許。

第一約:後裔的應許


後裔:以撒→雅各→(摩西)以色列民→(耶穌)萬民

亞伯拉罕當時面臨第一個問題就是——他與撒拉還沒有後裔,因此這個應許對亞伯拉罕極具震撼力。之前在《創世記》第十五章,神應許他必有後裔之前,他內心早有想把他僕人以利以謝的兒子當作他的後嗣。之後他的信心失落,按他妻子撒拉之意娶了夏甲,生了以實瑪利,因此當神正式與他立約,應許他成為多國之父時,他還一度認為此應許是針對以實瑪利。

神親自明白告訴他,當他一百歲時必生以撒成為他的後嗣,一方面告訴亞伯拉罕,在撒拉不能生育的時候,神明確地賜他一個兒子,證明神的應許是不落空的;二方面也告訴他,神所應許是出於神所賜的,而不是出於人意所生的。

事實上神安排亞伯拉罕成為系統揀選的開始,目的就是神要藉著他的後裔脈絡,道成肉身成為人,完成祂救贖人類的計畫;換句話說,這個應許目的就是要在耶穌身上成全。以撒憑著神的應許被生下來,而耶穌也是,藉由神、眾先知的預言,耶穌更是憑著應許在亞伯拉罕之後兩千年藉童女生下來,這種應許遠遠大過撒拉生以撒。

之後以撒生了以掃、雅各,神偏偏愛雅各惡以掃,跳脫長子繼承父親產業的邏輯,再度彰顯神應許的主權。神揀選雅各成為由家族信仰到民族信仰的開始,神藉由摩西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後在西乃山頒佈律法,結合宗教禮儀、社會規範、及政治力量,在短短幾十年中,將這群列祖的後裔建立為守約之民。

耶穌的到來,把這後裔之約成就得更完全,因為亞伯拉罕藉著耶穌,使他真正成為多國之父。原本因著血緣的關係,藉由割禮,才能成為他後裔的約定,但現在只要因著信,經過洗禮,萬民都可以成為屬靈的以色列民,享受神約的保護,直到主再臨之日。「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這就是後裔之約最終的目的。

第二約:國度與君王的應許


國度:大衛→所羅門→羅波安→王國分裂→王國結束→耶穌(萬王之王),屬靈以色列國的建立

當大衛將約櫃抬到耶路撒冷,他作詩稱頌神,特別讚美感謝神的守約,「……祂紀念祂的約,直到永遠;祂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詩一○五1-45)。

就國度與君王的應許來說,「神對列祖的應許在大衛身上實踐並更新」(Mendenhall, 1962, p.718),成就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第二個約。不但如此,神又加增額外的祝福給大衛,將他王位的持續視為契約,使祂的應許在大衛的身上更加豐富,因此神說:「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的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定堅立,直到永遠。」(撒下七16)。

但筆者曾經不解,國家機器的出現,非但沒有改善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反而握有國家機器的統治階級,為了分配更多的資源,往往就利用國家機器排除那些阻礙他「得更多」的障礙物。

更令人氣結的是,這些王常常將以色列的國本——耶和華——置之度外,有的王帶領百姓信奉外邦神,有的王將先知祭司趕盡殺絕,有的王將祭司納入體制內,淪為行政宰制下的信仰圖騰;就算有約沙法、希西家、約西亞……等少數幾位王,嘗試以國家機器立法挽回人民的信仰,但成效十分有限,那為何神要興起國度君王來成就祂的應許?

其實這個國家君王的應許的約,終點並不是成就在大衛身上,而是在耶穌身上。藉由國家機器的形成,一方面在巴勒斯坦面對許多外族環伺之下,藉由君王集權的政治,可維持神對屬肉以色列民系統揀選的凝聚力;二方面神設立祭司勉強維繫猶太教禮儀的保存,加上揀選先知盡棉薄之力抵擋罪惡的勢力,維繫百姓的道德規範,使耶穌藉由大衛後裔而出的應許不致斷絕。

耶穌就肉身來說,祂出於大衛的後裔,但祂的目的並不是要復興藉由公權力、政治力形成的社會壓力所建立屬血氣的以色列國度;而是藉由信,將因信稱義的人連結起來,成為屬靈的以色列國,也就是屬神的教會。教會的組織只是為要完成祂的救贖計畫,所以有職分的差別,但本質上每個人都以耶穌為王,人人都是祂直屬的子民,這可說是全世界最扁平化的「組織」,也是最直接的上下連結。

第三約:產業的應許


產業:迦南地(約書亞)→亡國→天國

《申命記》是摩西即將離開世間的作品,為了這些出埃及的第二代第三代以色列民重述神的誡命。在他們即將進入神所賜給他們的迦南美地之前,摩西特別強調兩個觀念:一是這塊地是「承受之地」,二是這塊地是「安息之地」。

因為這塊迦南地是耶和華的產業(撒上二十六19),也是祂的地業(書二十二19),所以《申命記》有69次談到「以色列將會『得』和『承受』應許之地」,也就是祂應許要賜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禮物。在《申命記》中也有25處談到這地為耶和華的禮物──「神所賜給我們的地」,而這應許的禮物一直等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地才告應驗。

因此他們從神那裡承受這塊應許之地,在此繁衍後代、建設家園,之後由鬆散的民族發展成一個完整的國家。

另外在《申命記》中,摩西提到這塊應許之地為「安息地」(申十二9),這個應許是額外附加的條款。之前神並沒有與列祖提及到,他們得到這塊地就能得到安息,這是神在這個時期多給他們的應許。

事實上我們後代可以理解,當時以色列民漂流在曠野,居無定所長達40年,而這些存留的民中,除了少數幾個老人外,根本沒有享受過那種有塊自己的地,平平安安地安居樂業。正如一個浪跡天涯、離鄉背井的遊子,期待回到自己的故鄉,享受落葉歸根的安息。

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將一切仇敵交在他們手上。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書二十一44-45)

可是當以色列民悖逆神的道理,神為了挽回他們的信仰,特別使出非常手段,就是國破家亡。神所賜的這塊地被外族擄掠蹂躪,這塊承受之地與安息之地的應許破滅,甚至最後以色列民被散落在外,寄居他地將近二千年,這不是人的寫照嗎?人寄居在世不過短短幾十年,「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因此神為了貫徹祂對列祖的契約,特將這個產業的應許最終成全在那更美的家鄉——天國,也就是這些列祖存著信心死,從遠處望見的地方(來十13-16)。

難怪《希伯來書》的作者會說:「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保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來四9-10)。耶穌目前正為我們預備這更美的家鄉,那些存著信心死的信心見證人,正在樂園等候那日的到來, 等候我們一同「入厝」,進入永遠的安息,這就是神對列祖所應許的約最完美的句點。

(原[青年團契]1998年02月號)


作者: 微聲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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