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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恩得
領導(Leading)是運用影響力達成組織目標的藝術。領導風格(Leadship)則是一個人經驗、知識、能力與個性的整體展現。每一個人的領導風格都不相同,而且不同的環境所需要的領導風格也不會相同。聖經中所記載的屬靈領袖,每一個人的領導風格也都不盡相同。例如摩西強勢、約書亞圓柔、保羅積極、巴拿巴包容。另外聖經也強調隨狀況的不同,就需要不同的領導風格。所以保羅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九20~22)
本文從兩部分探討聖經中的領導原則。第一部分:引用彼得對教會長老們的勉勵,提出領導者應堅持的五個基本原則;第二部分:根據神指示摩西得立王條例,提出領導者應避免的兩項陷阱。
壹、領導的基本原則
「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五1~4)
從彼得所寫的這段書信,可以歸納出領導者應有的五個基本原則。
1.以牧養團體為領導職責,所以彼得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
2.以神的旨意為領導的方向,所以彼得說:「按著神的旨意照管他們。」
3.以甘心樂意從事領導任務,所以彼得說:「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4.以身作則為領導的方法,所以彼得說:「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5.堅持到底才能獲得領導的酬勞,所以彼得說:「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一、以牧養團體為領導的職責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5~28)
許多基督徒的信仰雖虔誠,但在領導的事上總是有些遺憾與困惑。遺憾的是,有些基督徒在完成艱鉅事工的過程中,無法營造和諧的團體感情;困惑的是,有些基督徒雖然可以成功地經營自己的事業,卻無法帶領信徒追求成熟的靈性。究其原因在於無法掌握領導的職責。身為教會的領導人,若能體會自己是僕人,職責是牧養「神的群羊」,自然就會想辦法採用對團體有益的制度與措施。要擬訂真正有益於團體的決策,或要執行有益於團體的制度,必須先對團體有所認識。日本的觀念大師屋太一從歷史的角度寫成《組織的盛衰》(The Rise and Fall of Organization)的書中,將組織依性質分為「共同體」與「功能體」兩種。共同體組織是為滿足成員需求而產生的組織,此種組織追求成員的滿足比組織的成長重要,例如家庭、地區性團體、娛樂社團或社交俱樂部。理想共同體要具備三個條件:(一)組織目的與成員目的一致,例如理想的家庭應追求丈夫、妻子、兒女等各成員的幸福為目標。(二)給予成員安定感,例如理想的家庭應維持公平、避免競爭及給予穩定的環境,讓成員能安心留在組織中。(三)增強組織內部的認同,例如理想的家庭應能認同每一個人的意見與表現,重視人品比能力重要。
另外,功能體組織是為達成外在目的而形成的組織,此種組織注重充實達成目的的實力強於追求組織的穩定與和諧。例如企業、軍隊、政府、或政黨。理想的功能體應遵守六個原則:(一)目的達成即解散,例如博覽會或臨時行政機構。(二)有才能的成員才僱用,例如美國規定基層軍官於四十歲之前必須退役。(三)明確分工,例如重視專業;體力佳者從事勞務工作;擅長斡旋者負責公關;富有遠見及決策力者負責協調工作或整體方針的統籌。(四)劃清權限,避免太積極而越權或太懶散而推諉責任等權責糾紛。(五)適當的環境,利用物質環境(如制服、徽章、地點、空間)區別職務與權限。(六)能力主義與絕對的人事制度,即績效考核上重視嚴格而客觀的立功表現,晉陞任用則重視能力的適才適任。
可見不同的組織性質需要不同的領導風格,教會是屬於哪一種團體?
從耶穌的教訓可以知道教會同時具有「共同體」與「功能體」之性質。例如耶穌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9~12)。(顯示教會具有共同體之性質)。另外,耶穌說:「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 能體之性質。)
既然教會同時兼具共同體與功能體的性質,領導者應肩負什麼領導的職責?使徒彼得認為首要牧養團體中的所有成員。這個理念正是聖經中所有屬靈領袖所堅持的共同原則。在此要針對領導者所牧養的對象、內容、方法及期間作進一步的說明。
1.牧養全體化
就牧養的對象而言,大部分的組織都強調幹部的牧養,但聖經除了對幹部培訓之外,更重視對全體成員的牧養,因為有優秀的領導者不一定產生優秀的團體,但是優秀的團體,只要制訂適當的選才、育才、用才、留才,及成才的原則與制度,一定可以培養優秀的領導者。基本上,聖經中的領導者都是全面性牧養,然後揀選出適當的領導者,而不是先選定未來的接棒人,再刻意培養。例如摩西是先將神的律例和法度指示百姓,指示百姓當行的道、當作的事,再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擔任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出十八20、21),至於接棒人約書亞是神親自的揀選(書一1);撒母耳也是將神的話傳遍以色列地(撒上三21),至於揀選掃羅與大衛為王,都是神親自的指示(撒上九15~16,十六6~13);耶穌也是先到處教訓人,再依序召收門徒(路六12、13);使徒揀選馬提亞的過程,也是從自始跟從耶穌的信徒中選出適當人選,最後仍尊重神的選擇(徒二21~26)。可見在兼具功能體與共同體的教會組織,必須兼顧全體成員的牧養與主要幹部之訓練。
2.牧養生命化
就牧養的內容而言,大部分組織的牧養重視知識與技能的訓練。但聖經的牧養,除了加強知識與愛心之外(參:腓一9),更強調生命的改變。所以保羅說:「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三2~4)。當一個人生命改變以後,觀念就會改變,觀念改變以後,決策就會改變;決策改變以後,行為就會改變。因此教會的教養方法,如果無法改變基督徒的生命,讓他與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仍然不算牧養成功(參:約十五5)。
3.牧養示範化
就牧養的方法而言,大部分的教會都以講解為主,但聖經牧養的方法則不只講解,更強調示範。我們可以發現摩西、耶穌及使徒們的牧養方法,都是把人留在自己身邊,從生活、做事及言談中影響留在身邊的人。如聖經所說:「祂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賽四十11)
4.牧養終身化
就牧養的期間而言,一般的組織總以成員在服務期間為限,最多到一個人退休前或到達其一管職位之前(例如幾乎沒有機構培訓其退休的員工或培訓其董事)。但聖經認為牧養應終身化,沒有期限。牧養終身化有二個含意:一、每一個人都要終身學習。二、牧養團體的工作,是領導人終身的事業。
身為領導者或有心成為領導者的人必須切記:終身學習才能終身事奉,終身牧養才能終身領導。聖經中有許多自我終身學習,及終身牧養團體的典範。例如迦勒說:「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裏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書十四10~12)。迦勒八十五歲仍和四十歲的時候一樣強壯,可以帶兵打仗,一定是其持續鍛鍊身體與學習打仗技能的結果。更難能可貴的是他那謙虛與信仰堅定的態度,說出「或者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的話。證明迦勒不是年老愚昏的誇大之詞,而是終身學習之後的成熟與膽識。
從前我都以為這是聖經勉勵老人家的「神話」,後來當我讀到David Allan Hubbard描寫一位神學家、牧師兼爬山家的事蹟後,我相信這是一件可能的事。這個人年紀超過九十歲時仍充滿希望地說:「我要再一次爬上阿爾卑斯山頂!」迦勒與這位爬山家都已經學到人生最需要的功課;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更趨成熟,不使自己的精神受到「年老」之思想和事實所破壞。使自己的精神更加開闊,喜樂與盼望的心越加強烈。
終身學習的另一榜樣是保羅。保羅年輕的時候受到最好的教育與訓練,從事傳福音的工作之後,隨時隨地都在學習神的話,至老不渝。即使死期將近,雖在又冷又濕的地牢裡,仍要提摩太帶書和皮卷來,不斷充實知識與熟讀神的話(提後四13)。
從前我以為年紀一大把就很難有學習效果了,直到我讀到格蘭瑪‧摩葉斯老婦的事蹟,觀念才改變。格蘭瑪八十歲才放下農場的工作(原本只是美國紐約州的一處農場的家庭主婦),開始從事鄰近農村風景的繪畫,後來成為全美第一流的畫家。至一百零一歲去世的時候已有一千六百幅作品,她的畫也被紐約大都會美術館、巴黎近代美術館及莫斯科布伯金美術館收集或展出。「活到老學到老」不是口號,而是神所賜給人的恩典。這些事蹟也提醒我們:終身學習才能終身事奉。
摩西的榜樣則告訴我們終身牧養才能終身領導。摩西已被神告知死期已近,並神已指定約書亞為接棒人,摩西仍未放下牧養的職責,特別為以色列人抄寫律法的話,吩咐利未人將律法書放在約櫃旁,作為以色列人的指導,並作歌啟發以色列全會眾(申卅一24~卅二52)。身為領導者,應有善盡終身牧養團體之職責。
二、以神的旨意為領導的方向
「掃羅說:『我們不如夜裏下去追趕非利士人,搶掠他們,直到天亮,不留他們一人。』眾民說:『你看怎樣好就去行吧!』祭司說:『我們先當親近神。』」(撒上十四36)
以神為領導是聖經的中心思想。無法接受神的領導之人,最後自己與所領導的團體仍將失敗。所以撒母耳先知告誡掃羅王:先當親近神。
我們從掃羅與大衛兩位國王領導風格的差異,便可以了解「以神為領導者」的重要性。從領導理論之觀點,掃羅是一位難得的英明領袖。
1.掃羅擁有卓越的領導特質
掃羅強健碩大,「他站在百姓中間,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撒上十23)
掃羅有智慧,「百姓對撒母耳說:『那說「掃羅豈能管理我們」的是誰呢?可以將他交出來,我們好殺死他。』掃羅說:『今日耶和華在以色列中施行拯救,所以不可殺人。』」(撒上十一12~13)
掃羅有監督能力,「掃羅的守望兵看見非利士的軍眾潰散,四圍亂竄。掃羅就對跟隨他的民說:『你們去查點查點,看從我們這裏出去的是誰?』他們一查點,就知道約拿單和拿兵器的人沒有在這裏。」(撒上十四16~17)
掃羅有果斷力,「那時神的約櫃在以色列人那裏。掃羅對亞希亞說:『你將神的約櫃運了來。』掃羅正與祭司說話的時候,非利士營中的喧嚷越發大了;掃羅就對祭司說:『停手吧!』」(撒上十四18~19)
掃羅有高度的企圖心,「那日,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得勝,一直戰到伯‧亞文。掃羅叫百姓起誓說,凡不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了仇吃甚麼的,必受咒詛。因此這日百姓沒有吃甚麼,就極其困憊。」(撒上十四23~24)。因此掃羅符合領導的「屬性理論」之原則。
2.掃羅具有適當的領導行為
掃羅懂得招募賢才,「掃羅平生常與非利士人大大爭戰。掃羅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撒上十四52)
掃羅重視民意,「掃羅說:『約拿單哪,你定要死!若不然,願神重重地降罰與我。』百姓對掃羅說:『約拿單在以色列人中這樣大行拯救,豈可使他死呢?斷乎不可!我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連他的一根頭髮也不可落地,因為他今日與神一同做事。』於是百姓救約拿單免了死亡。」(撒上十四44~45)
掃羅有知人之明,「掃羅向約拿單發怒,對他說:『你這頑梗背逆之婦人所生的,我豈不知道你喜悅耶西的兒子,自取羞辱,以致你母親露體蒙羞嗎?耶西的兒子若在世間活著,你和你的國位必站立不住。』」(撒上廿30~31)。因此掃羅符合領導的「行為理論」之原則。
3.掃羅懂得因時、因地、因人採用適當的領導風格
掃羅知道什麼時候應該嚴格要求目標的達成,「掃羅聽見這話,就被神的靈大大感動,甚是發怒。他將一對牛切成塊子,託付使者傳送以色列的全境,說:『凡不出來跟隨掃羅和撒母耳的,也必這樣切開他的牛。』於是耶和華使百姓懼怕,他們就都出來,如同一人。」(撒上十一6~7)
掃羅知道什麼時候應該寬大為懷,體恤人的需要,「百姓對撒母耳說:「那說『掃羅豈能管理我們』的是誰呢?可以將他交出來,我們好殺死他。」掃羅說:「今日耶和華在以色列中施行拯救,所以不可殺人。」(撒上十一12~13),因此掃羅的領導風格符合領導的「權變理論」之原則。(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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