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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賢明
感謝主憐憫我們心中的苦和無奈, 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行為上白白的稱義、從新得力……
清朝末代皇帝溥儀曾寫了一本書──《我的前半生》。書中提到:「像我這樣的地位是最光榮,是人上人的。我叫誰死,誰活不成;他天大的罪,我不叫殺,人就不敢殺他。」的確,在那個封建威權的時代,王的忿怒,好像獅子吼叫、如殺人的使者;相對地,王的臉光也使人有生命,如草上的甘露(箴十六14-15,十九12)。
然而,天下人間無人能與主耶穌相比擬,祂是創造萬有之主,擁有榮耀尊貴的冠冕,卻委身成了肉身:「 降生在簡陋的馬槽裡,成長在清寒木匠之家,生活在卑微的拿撒勒」,最後仍以無罪之身,受難在十字架上:「忍受著世人的輕視、凌辱,那雙手、腳和血肉之軀,烙下殘忍的釘痕、犁溝般的鞭傷,口裡也嘗了無情的苦膽和醋 。」
凡此十架之煎熬、受難,只因神是愛,因為的名──是有憐憫的(羅五1-2、6-8;出三十四6);現在讓我們藉此篇幅分享「耶穌是憐憫」的喜悅和感謝:
一、信仰上的憐憫
人人需要宗教信仰, 個個生活在信仰裡。
俗話常說:「舉頭三尺有神明。」就是因為每一個人都有「神」觀念的存在,溯自東漢迄今,不分外來的佛教、天主教……,或是本土的道教、一貫道……等等宗教,不斷蔓延著,而且與我們的精神生活一直有著相當密切的關聯;譬如之前的大陸湄州媽祖來台,和前些日子自泰國迎「佛牙舍利」的活動,這是最好的實例和證明。
敬天拜神既是人們的本性,倘若以「人、動植物或礦物」為敬拜的對象,以「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為膜拜的方式,或「住在人手所造的殿」為信奉之地,則大大扭曲對神的認識。因為神的本質是 :「不受時間的限制,沒有生與死的問題;不受空間的限制,沒有正、分身的爭議。」所以神的能力是:「 超越時間的束縛,掌管了生命的年限,橫越空間的枷鎖,定準了所住的疆界。」
主耶穌死裡復活的事實,彰顯了前述之特色,乃因祂原不被死拘禁(徒二24),又藉著聖靈的降臨,更能體會出:祂是永在、全能的真神,是平安喜樂的活水泉源,是天上基業盼望的救主。因此,正當人們在為自己的信仰,尋找心靈的寄託和避難之際,基督的憐憫和信仰,要成全人們夢寐以求的信仰歸宿──重回神的懷抱,成為祂的兒女(參:弗二11-16;羅八16)。如經上所記: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0-31)
二、行為上的憐憫
人人都有一顆向善的心, 個個生活在道德規範裡。
神在造人之初,賜給人們一顆良心,成為心中的一把尺(參:羅二14- 15),於是良心如影隨形伴隨著我們的行為,良心也默默成了法律上最後的一道防線。惟良心仍敵不過內在世界的考驗,未能確實發揮激勵、感化的功能,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二18)。
於是在現實的社會裡,良心泯滅竟是弱肉強食的生態,形成諸多的不平等;雖然有人警悟到生命互戕的悲劇、人間的種種痛苦,欲以所謂的智慧力,精勤修行以超脫身心煩惱的束縛,並依所謂的緣起論,寄望以後天的努力,帶給生命無限的安慰與鼓舞,惟終究無法改變影響行為偏差的「罪」(參:羅七14-25)。
再者,任何人的舖橋造路、廣行善事……等好行為,只是略盡人們的義務,也無法使人得以稱義成聖,或因而積功德消災解禍、廕庇子孫,此乃因世人帶有原罪之故(參:羅二6,三21-27;結十八20;詩四十九7-9)。
在世風日趨敗壞的今天,有人提倡「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的心靈改革,卻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經常使日行一善的美意泡湯了。好比彼得三次不認主之前,信誓旦旦地說:「與主同下監、同受死 」那種豪氣。然而要感謝主,憐憫我們心中的苦和無奈,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行為上白白稱義、從新得力,而活出真正的我,成為世上的光和鹽(參:多三3-7)。如經上所記:
疲乏的,祂賜能力;軟弱的,祂加力量。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四十29-31)
三、肉體上的憐憫
人人都需要有健康的體魄, 個個綻放朝氣活力的生命。
健康的身體是生命的財富,也是家庭幸福、美滿的後盾;反之,沒有了健康等於沒有美好明天和前途似錦的未來。如同大衛曾描述自己身心的遭遇:「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裏面如蠟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詩二十二14-15)。
又如:「我陷在深淤泥中,沒有立腳之地;我到了深水中,大水漫過我身。」(詩六十九2)。那時,誰陪同他走過痛苦、煎熬的生命?誰伸手安慰那憂傷、無助的心靈?
惟數十寒暑的肉體生命,並不是生命的真正內涵,因為肉體的退化、毀壞,乃是必然的過程(參:傳三1-2)。那真正生命的內涵,是靈魂的更新、得救(參:羅八9-11;啟十九14-15)。因此,基督徒對肉體生命的看法,是喜樂的、交託的、感恩的,因為神對肉體的憐憫,讓我們明白而信服、感恩而知足。如同經上所記:
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牠們得以躺臥。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 必醫治。」(結三十四15-16)
(原[青年團契]1998年0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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