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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9期1998年6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生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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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徹道

當我們走入會堂時,我們便跟這個世界有一個明顯的區隔,因為我們要追求的是心靈上的平安。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可以反覆地重來,譬如:經商失敗了,可以東山再起;美麗的花謝了,明年還會再開。唯獨「生與死」,一生卻只容許發生一次。在3年多前,我曾躺在醫院被醫生宣判死刑,從那年的2月5日至15日,10天之中,我在病床上面對的是死亡,腦海中所浮現的也都是「生與死」的種種,在這之前,我不曾仔細思考過這個問題。

身為台灣人,更受到孔子所謂「未知生,焉知死」觀念的影響,人們只喜歡談生,卻避諱談死。一般世人也只重視生,而忽略死,因為他所追求的是如何改善生活,便不惜以健康為賭注,拼命地工作,只希望能賺更多的錢,以備年老多病時,能靠藥物來延長他的生命。

如果有人說他已看破人生,不追求肉體的享受,大家便會認為此人很有智慧,他也可能受到眾人的尊敬。所以,我們可以看出一般人在生命上的追求有何偏差。聖經上曾記載法老與雅各初次的見面,法老問雅各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雅各對法老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創四十七8~9)。短短的對話,充分表現了他們內心的世界,每個人關心他在世的日子才是真的。

世人皆明白人再能幹,終究會過去,因此他們利用短短的人生盡情享受。每個人也都把生當做是一件很快樂的事,但聖上告訴我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這段經文說明人生的絕望,因為每個人都要經歷死亡,但重點是下半句:「死後且有審判」,人並不是一死百了的。

在歐洲浪漫主義盛行之時,有一首非常著名的詩,詩名是〈We are seven〉,作者渥滋華斯描述:有一天,一個7、8歲的小女孩在教堂旁的空地上唱歌、跳舞。(在歐洲有很多教堂與基地毗鄰而居或大門相對),一個做生意的中年人在教堂的樹下歇息,中年人好奇地問小女孩:「妳有幾個兄弟姊妹?」小女孩屈指一算,說:「我有兩個哥哥住在城裡,兩個哥哥當水手;一個哥哥叫約翰,躺在旁邊的墓裡,姊姊珍妮也躺在旁邊;還有我,一共是七個人。」中年人聽完臉色一變,說:「不對!妳只有五個兄弟姊妹。」小女孩不解地又算了一次,並說:「明明是七個人,你怎麼說五個人?」中年人說:「小妹妹,難道沒有人告訴妳,躺下來的人是不算數的呀!」

躺平的人就不算數,那麼人在世上拼命到底是為了什麼?年事高又生病的人,最渴望的應該是兒女能在病床邊陪他,當他病得愈重時,這種心情也愈強烈,因為任何事對他而言已不具有意義了,只有身旁的兒女會讓他感到溫暖。其實人很可憐,當你閤上眼的那一刻,兒女為你辦完後事,便把你送上山,人的價值何在?「人人都有一死」,這是按肉體而言的,也是詩中那位中年人的觀念,但小妹妹的想法卻不然。從小的宗教教育讓她明白人死並不是結束,因為死後還有審判,我們也可以看出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生觀。一個是充滿喜樂、盼望;另一個卻是充滿黑暗與絕望,這是心中存有真道與否的最大區別。

一個人對生與死看法的不正確,對屬靈的認知也會有所偏差。當我們追求宗教時,便不僅僅是追求肉體的平安、發大財,或是兒女事事如意而已。在信仰上,我們要注重的應該是「生與死」的問題。經上告訴我們:」(羅三23),「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三10~18)

世人卻都犯了罪,因此不敢見神。教會是神的身體,也是人心靈平安的泉源,神愛世上的每個人。經上又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四13~14),聖經上稱死了的人為睡了的人,神必會讓死了的人又活過來。基督徒當活為主活,死為主死。不像詩中的中年人把死看得很驚惶。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死亡便是選擇窄
門與寬門的分野。基督徒的喪禮,通常都是在憂傷中帶著盼望。人眼睛閉上後,不過像由一個房間轉入另一個房間而已。因為我們有永生,等待主再來的日子,而不像選擇寬闊門的人,就走入死亡的地方,也就是所謂的「陰間」,還要接受第二次的審判,這是非常可憐的。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二十12~15),這裡記載了末日審判的情形。「但在主裡死的人有福了!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十四13)

在末後的日子,必有一個新天新地從天而降,「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二十一2~4)。主耶穌在世時,有一個女人患了12年的血漏,花盡了錢財,受盡了苦楚,病勢也不見好轉。她聽見耶穌的事,便深信:我只要摸祂的衣裳,就必痊癒。後來主耶穌對她說:「女兒,妳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妳的災病痊癒了。」(可五34)。主耶穌一言點出婦人得救的原因乃在於「信心」。

所以我們「只要信」,相信耶穌的能力,相信祂是我們的救主,我們便可以在祂面前得到數不盡的恩典。因為復活在神,生命也在神,我們尋得這條道路,不但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的盼望,這就是生與死的關鍵了。


作者: 陳徹道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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