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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49期1998年6月)
你來我往:[青年團契]教義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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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暉


真耶穌教會蒙神特別光照,恢復了許多使徒教會的重要真理,這是神給我們的特殊恩典。但是在與其他基督徒分享時,「憑信心領受」的說法就不一定能說服別人,因此我們也需要進一步引證聖經來支持我們從神所領受的看見。

下面的疑問就是在討論教義時相當關鍵的問題,不論受聖靈說方言或洗腳禮的主要經文依據都是屬於「敘事性」的經文,這在某些人看來是不夠可靠的。且讓我們一起來思考這樣的問題。

我今天看到斯托得先生寫的一個觀念(參:《當代聖靈工作》,校園出版),他說:「聖經中神旨意的啟示,主要應從教訓部分去尋找,而不是從敘事部分」。從這個觀點出發,他又說:「有關聖靈的教義不可單建立於《使徒行傳》的敘事部分」。

從他的內容來看,他是一位非靈恩派的基督徒,但是我覺得他以上講的東西滿有道理,如果以這種觀念來審視我們教會對聖靈的教導,似乎所引證的經文都是屬於敘事的部分。

我是想請教一個比較根本的問題:教義應該從聖經的什麼部份出發?(我想洗腳禮的爭論也是從這開始的)。對於斯先生的說法,書中其他部分我是無法完全認同(Ex:聖靈的降臨是耶穌拯救之工的最後一事件,這件事不可重複;撒瑪利亞信徒受聖靈,是一件特殊事件……),但以我能認同的部分看來,這個論點對於推翻本會對聖靈的看法,是否具有說服力呢?

【 回應 】


釋經原則


你確實讀到 Stott這本書的重點──「有關聖靈的教義不可單建立於《使徒行傳》的敘事部分」,現在問題是他這項教義學原則又是怎麼來的?經不經得起考驗?

基本上我是欣賞 Stott這項原則的,特別是做教義研究時如果能時時以此提醒自己,起碼可以發揮一種「保險」作用,避免研究者把自己的意思讀入聖經。

讓我舉一個使用敘事去建立教義的危險例子。聖經中有兩個關於人死後活動特殊的記載,一是舊約掃羅請人召撒母耳的靈魂來(撒上二十八),另一個是新約耶穌所講拉撒路和財主的事(路十六),兩者都是有關死人仍活動的例外。

在聖經中這種情形並沒有成為普遍的事,論到死人時,多半是說他們就睡了、而且不再有活動。所以我們只能說,人死後是睡了,沒有知覺與經驗,也沒有世上的時間,在神的時間裡。由於不是人的時間,所以已睡了的人,應該是體驗到「瞬間」就進入復活與審判。對在基督裡死的人,基督的愛亦延伸到那裡去。

新約聖經本質


如果要把這項「參考」原則抬高成為一種絕無例外的教義學鐵律,恐怕就有點矯枉過正。就內容與研究方法來看,系統神學與教義神學是相當接近的,因為兩者乃是以差不多的綱領和方向討論聖經,都是由聖經的註釋產生出來的規條命題。

唯一的差別在於系統神學不需教會權威性的認許。教義神學既是以主題來研究,當你想要了解有關聖靈方面的教義,勢必全面性參考各卷聖經有關聖靈的記載,不論敘事性、論述性都不能錯過。甚至必要時必須從歷史神學取材,了解歷代神學家對聖靈的主張,發表過什麼樣的意見。

事實上,把聖經內容區分為敘事性、論述性(教導性)、象徵性經文,基本上仍是為了我們的方便。無可否認的,從論述性經文中新約作者已經做出的教義詮釋來討論教義有他妥當的地方。但是如果全面性了解新約性質就了解,所謂敘事性經文並不就是某些人所理解的純歷史記錄。

其實福音書及使徒行傳都不是單純的歷史記載,而是注重信仰的見證。像《馬可福音》反覆地用害怕、懷疑、不信來形容耶穌周遭的人,正是因為他的讀者在迫害的情況下,也有相同的心境。

路加寫《使徒行傳》一樣有他的神學目的,當路加撰寫文獻時,教會領袖開始青黃不接,內憂外患,基督復臨遲延,基督徒信心動搖,他的寫作目的不但要堅固基督徒的信心,更為叮嚀他們肩負廣傳福音之重任;故處處聲明聖靈乃人事奉得力之源。

我們要了解,新約聖經基本上都經過了事件、口傳、形成文字、編輯修定等階段,所謂的敘事從來就不是單純的事件重述,而是在作者寫作目的導引下的刻意編輯,所以我們只能說:聖經各卷有其不同的主題、文學體裁及表達方式,所以應該按其性質加以理解。但基本上這些經文都是他們所共同領受的信仰見證。

聖經與傳統


基督教在強調唯獨聖經的同時,容易忽略了教會傳統的重要性。其實教會傳統也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來源,作為信仰的「規範」,聖經或許是足夠的,但要完整了解基督教信仰,單靠聖經卻是不夠完整的。

尤其基督教的信仰本身與信徒的信仰體驗有著密切的互動。但是一般信徒所領受的信仰體驗,有其個別差異性,而教會傳統則是在一個很長的歷史當中所形成的,具有較大的穩定性。人所領受的信仰體驗不一定都正確,有時這不是一兩年之內能夠看得清楚,往往要經歷時間的考驗,這就是教會傳統的功用,因為教會傳統不是指哪一個人、一時、一地的經驗,而是整體的經驗。

以嬰兒洗禮為例,你會發現早期教父經常是引用獄卒全家受洗來主張替嬰兒受洗。(徒十六25-34 )。當然,嬰兒洗禮的合法性仍有其他聖經根據及整套救恩神學的支持,但是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在教會傳統裡,敘事並不是不能建立教義的。

新約作者方法論


保羅在「林前十1-2」 指出以色列人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他在「羅九6-15」以雅各與以掃在母腹中相爭的敘事帶出他的預定論教義。他又在「林前十一23-26」闡述聖餐教義,這是保羅書信中,唯一強調這是耶穌親自吩咐設立的。他仔細地描述耶穌在被賣的那一夜設立聖餐的每一個細節,從擘餅、祝謝、領杯,到耶穌的說明,詳細地彷彿他是現場的見證人。

這是因為聖餐的神學意義就是從這些敘事性的記錄闡明出來。耶穌所說「打破身體」及「血」背後的神學觀念就是獻祭,換言之耶穌的受苦和死就是一種獻祭的行動,而他本身就是祭物。所以在《希伯來書》裡就形容耶穌是大祭司,他將自己當作祭物獻上為祭。

有時候新約作者對舊約敘事的大膽引用,甚至會讓人懷疑:使徒們是否做了超過舊約意義的應用?新約作者又是否公平地引用了舊約經文中的真理和作者的原意?但這正是新約作者的方法。

刻意忽略敘事性經文的結果,反而容易落入扭曲新約作者論述性經文的危險。以洗禮為例,初代教會從來就是把「信」與「洗禮」連在一起的,因為洗禮是相信歸入基督的行動,說得更白一點就是公開承認耶穌為主的行動(徒二38),因此洗禮就是公開表達信心的舉動。

其實即使是 Stott在他的大著《當代基督十架》也沒有排除敘事性記載的佐證。所以我們不能說敘事部分不能建立教義,這樣是太快下了結論。

敘述神學


巴特(Karl Barth)及美國神學家符萊(H.Frei)主張耶穌基督的特色在於聖經有關耶穌基督的記載是用敘述的,通過敘述性的故事得以反覆教導而代代誦讀,使人經歷耶穌基督。

換言之福音信息本身是一個完整的敘述,通過對這個敘述的讀與聽,裡面的信息向我們開放,使人經歷到耶穌基督,有如耶穌基督活在聖經的敘述當中,每次宣讀的時候,他就好像鮮活地對我們說話(有人稱此為敘述神學)。

當然我也要指出,從敘事去建立教義的缺點,是人對聖經敘述的共識不易建立。即使是交集接近,也會有不同的了解。

讓我們回到有關受聖靈說方言的問題上,其實我們關於聖靈的教義也不是單單建立在《使徒行傳》的敘事上。反對說方言的人愛把《使徒行傳》的記載當成非常時期、例外、特殊的,把書信當作是一般、普通的。

所以就讓我們看看「加三2」: 「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這是反對者主張信就受聖靈的重要經文根據。但是如果你認真讀了前兩章,就可以發現,保羅已經在前兩章說明了如何信主、如何因信稱義。他現在進行的是另一場辯論。他說,不只是相信,不只是憑信心不憑割禮得救,而且是神親自賜下聖靈的確據。因此「加三5」 說:「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將聖靈與異能相提並論。

保羅說的是:加拉太教會受了靈洗,是個行異能的教會。在這裡強調加拉太人受了聖靈的目的,正是說明靈洗最主要的果效之一是:在我們得救的事上給我們的保證,讓基督徒對救恩有把握。

敘事性經文與教義建立


前面已經就敘事性經文能否建立教義,分別從新約聖經本質、教會傳統、新約作者方法論三個角度加以說明。最後要進一步闡釋敘事性經文與教義建立之間的動態關係。

如果我們要貫徹Stott「教義不可建立在聖經敘事部分」的原則,則目前任何一本基督教教義學的內容至少要刪除三分之二,所餘的三分之一也將因為失去可見的支持而岌岌可危。因為,失去了敘事性經文的支持,我們再無法檢查這些教義是否是耶穌基督故事的可靠詮釋。

舉例來說,我們所以能肯定耶穌是神又是人的教義,是因為在聖經的敘事中,神、人這兩個角色緊密地集中在耶穌身上。耶穌既扮演神(赦罪),同時也扮演著人(哭泣或疲倦)。再如保羅所以能肯定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根據祂是大衛的後裔和祂的復活這兩件故事產生的洞見(羅一3-4)。正是由於敘事,我們才能通往信仰的真諦,我們才能一再地在聖餐中體會救恩的寶貴,並因此立志為主而活。

深入分析就會發現,Stott 的主張其實是反映了今日西方文化中概念性的思維方法,由於這種主流思考模式佔了上風,自然容易忽略甚至瞧不起其實可能更合乎聖經創作背景的敘事性思考模式。

熟悉希臘神話的網友應該會發現,希臘神話基本上是故事或敘事,對當時的人而言,要解釋一件事情,透過述說一個故事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事實上,聖經就大量應用這種形式來陳述。換句話說,教義要作為我們今日詮釋聖經的架構,其前提是教義的架構必須從這些敘事中產生。

保羅因信稱義的理論是偉大的,但是耶穌關於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也同樣有力的傳達出相同的真理。在故事中我們看見,在神面前被稱義的不是道德正直的法利賽人,而是那個悔改的罪人。「不配得卻白白領受」、「絲毫不靠人的努力」這些救贖恩典的真義就在敘事中生動而清晰地傳達出來。

結語


所以敘事性經文不但可以建立教義,更是我們用以測試教義可靠性的根據。教義不但不能在聖經的敘事外獨立存在,反而應該隸屬在聖經的敘事之下接受評斷。

我們教會對教義的詮釋,其實是基於更健全的解經原則,同時也符合神的心意。除了單純的憑信心領受之外,在嚴謹的聖經研究上也是絕對站得住腳的!

(原[青年團契]1998年06月號)


作者: 陳明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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