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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50期1998年7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談洗禮 (上)

江南瑩

壹、歷史

一、洗濯之禮為世上很多宗教在崇拜之前都有的手續。換言之,一般的宗教在見神之前都要洗靜心身。

二、以色列民在曠野中旅行時,神已曉諭摩西要在會幕前設洗濯盆,供祭司進會幕工作前洗淨手腳之用(出三十18~21)。

三、也要求不潔者,須經沐浴才可與常人共處(利十四8,十五5、18、21)。

四、聖殿前也有銅海,供祭司於工作前洗身體(代下四6)。

五、舊約時代外邦人歸化猶太教時,都要經過割禮、沐浴、獻祭等手續。

六、新約時代猶太教各宗派多有浸禮之儀;屬愛色尼派的昆蘭(Quamran)社區,經考古發現設有活水浸禮池,引山上泉水進池為入會者施行浸禮。

七、施洗約翰在約旦河邊施悔改的浸,為主預備道路(太三6;徒十九4)。

八、主耶穌在世時,門徒也曾經受過浸禮(約四1、2)。

九、主耶穌在復活後、升天前指示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人施洗赦罪(太
二十八19)。

十、聖靈降臨後,門徒們蒙聖靈啟示瞭解主上述指示的真意,就「奉耶穌的名」為人施洗(徒二38,八16,十48,十九5)。

十一、腓利為埃提阿伯的太監施洗時雙雙下車、下水、進入水中,從水裏上來(徒八36~39)。

十二、旁經的《十二使徒遺訓》(Didache)在「七1、3」記載奉父子聖靈的名、「九5」記載奉主的名。可見主、耶穌、父子聖靈的名在他們心目中並無差異。

十三、上述《十二使徒遺訓》中「七1~4」首次提到變通的洗禮:原則上要在活水中施行浸禮,無法用活水時可用其他水,不能用冷水時可用溫水,都不能做時可在頭上潑水三次。施洗前施浸者與受浸者都要禁食一、二日。可見此時已遠離聖經指示行禮。

十四、埃提阿伯基督教到現在仍施行大水浸禮。使用新約原文聖經的希臘東正教也一直施行大水浸禮。

十五、使徒們過世後,羅馬皇帝加強對基督教之逼迫,致信仰受阻,教會活動轉入地下。部分信徒因不方便到河裡受洗,就制宜改變洗禮方式,使用池水及滴水禮。

十六、但主後250年那瓦田(Navatian)因病不能受浸禮而改受灑水禮,事後欲按立聖職時因未受浸而遭反對。

十七、君士坦丁時代開始有洗禮堂(Baptistry)之設。從此洗禮正式自大河移入屋內。

十八、加爾文在他的著作中稱baptisma的原意的確是浸,教會初期的確都施行浸禮。路德在其著作中也記載受洗者須全身浸沒水中。伯倫爾(Brenner)說主後1300年以來洗禮都全身浸沒水中。

十九、宗教改革時期有人反對嬰孩洗禮之效果;主張未成年人受洗無效,成年後還要重新受洗(故稱重洗派Anabaptists)乃成立浸信會(1525年)。他們初期用滴水禮,後改為浸禮。

二十、浸信會在荷蘭成為門諾會(Mennonites)。1609年史密司在英國成立英國浸信會(English Baptist Church)。

二一、該會巴伯(Edward Barber)主張全身浸沒(Total Immersion)被該會所接納。
此一觀點日後廣被接納,有不少教派施行全身浸沒之禮。

二二、1911年聖靈在中國北京工作,成立真耶穌教會。綜合過去各教派發掘之真理,依聖經指示施行全身浸沒的大水洗禮。

貳、洗禮的程序

一、相信:信而受洗(可十六16)

1.相信聖經上主所傳的

①信耶穌是獨一救主(可十二29;徒四12;猶24)。

②信主死而復活(林前十五3、4)。

③信主流血與水洗我的罪(羅三25;彼前一18、19;來九13、14、22;約十九34;約壹五6~8)。

2.信有聖靈同在的真教會之洗禮是主的寶血、是能赦罪的洗禮。

二、悔與改(徒二38)

1.承認、懊悔自己的罪(太三6)。

2.決心離開罪(徒三26;十九18、19)、從善(路三9~14)、歸回真神教訓(徒二十六20)。

3.堅決跟隨主(路十四25~33)。

4.決心行義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

三、到活水中

1.舊約的預表

①挪亞的方舟在大雨中的預表(彼前三20、21;創七17~20)。

②以色列人過紅海時走海面下的預表(林前十1、2;出十四21、22)。

③以色列人在雲柱下行動的預表(林前十1;民十四14)。

2.新約的榜樣

①約翰找水多的、國內最大的約旦河施洗(約三23)。

②主到約旦河中受洗,從水裏上來(可一9、10)。

③腓力與太監見水多一同下水裡去,再從水裏上來(徒八38、39)。

3.保羅的解釋

①洗禮是與主同釘十字架(羅六6)。

②洗禮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西二12;羅六4)。死、埋、復活都是全身一齊行的動作。頭死身不死不算死、埋葬時不能頭在土下、身在土上。

四、奉主名施洗

1.門徒都奉耶穌之名施洗(徒二38,八16,十48,十九5)。

2.父的名、子的名、聖靈的名是「耶穌」(約十七11、12)。不是父有一個名、子有一個名、聖靈又有一個名。父不是名字、子不是名字、聖靈也不是名字。

3.唯有耶穌之名能使人得救,天下人間沒有另一個可以靠著得救的名字(徒四12,十43)。

五、面向下

1.要效法主死的形狀(羅六5;約十九30)。

2.罪人求赦應謙卑低頭面向下(徒七51;詩三十八4;四十12)。

六、全身浸入水中,再從水裏上來(詳見肆)

1.主自己受洗時是進入水中,再從水裏出來(可一9、10)。

2.太監受洗時進入水中,再從水裏出來(徒八38、39)。

3.洗禮一詞之原意為:浸、淹、沉、染等其共同點為全體沒入水中。

七、要由合格者施行

1.代主行聖事者要無罪、潔淨,一如主的榜樣(太三13~16)。

2.要有水、血、聖靈歸一的見證(約壹五8)。

3.要有聖靈的差遣(執照)(約二十21、22)。
(下期待續)


作者: 江南瑩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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