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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
/恩典 聖經的總歸就是愛,教導我們如何愛神與愛人。愛可以說是人生的意義與動力,有了愛,人生是彩色的;沒有了愛,人生就是黑白的。主耶穌告訴我們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十字架的道理就是愛的道理,直向的代表神與我們的關係,橫向的代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通常要愛神並不困難,要愛那愛我們的人也不是問題,但要愛那逼迫我們、不愛我們的人卻不簡單,這是一般人的軟弱。主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你的仇敵,不但如此,還要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這實在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但主耶穌做到了,司提反也做到了,我們立志跟從主的人,難道做不到嗎?我們口口聲聲說要背十字架跟從主,豈不知十字架的重擔就是在此嗎?既然如此,就更該愛我們的仇敵。從聖經的角度,我們來思考為何要愛自己的仇敵?
因耶穌先愛我們(約三16~18)
若非主耶穌親自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流出祂的寶血,今天沒有一個人可以坦然見神。神為了愛我們,在我們都還是罪人時,差遣祂的獨生子來作挽回祭,因此我們今日能蒙神的揀選,是極大的恩典。我們本該滅亡的,卻搖身一變成為神的兒女,這樣的差別何等大!主如此愛我們,我們豈不更該以神的愛,去愛更多需要愛的人嗎?「太十八23~35」中主耶穌曾設一個比喻:我們往往就是那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只知道從神那裏領受恩典,卻不知將神賜給我們的愛,付出在每一個需要愛的人身上。看到那僕人時,一般人的情緒總是特別激動,覺得那僕人太惡劣了,但靜思之後,才知原來自己就是與他一樣,真是所謂的「龜笑鱉無尾」。
除去禱告的障礙(太五23)
這地方所寫的祭壇,包含著禱告、聚會、親近神。若欲與主有良好的溝通,所獻的祭蒙神悅納,必須先與懷恨你的人和好,所做的奉獻和祈禱才能蒙神的悅納。一件不和睦的事,通常因雙方都有軟弱才會造成,這節經文強調的是他人懷恨獻祭者,而不是獻祭者懷恨他人,可能獻祭者曾與人發生口角或磨擦,獻祭者已忘記這事了,或已原諒對方了,只是沒有做出和睦的行動,以致於對方還懷恨著他,所以獻祭者依然無法得到神的悅納。我們的禱告或服事主,若欲蒙神悅納,要先愛你的仇敵,或那還懷恨你的人,好叫我們的事奉能蒙神悅納。
饒恕人才能蒙神饒恕(太六14~15)
一個懂得饒恕別人的人,相對的,將來我們若得罪別人,別人也會饒恕我們。有了這種良性循環,人與人之間才有喜樂可言;而且神還會饒恕我們的過犯,使我們與神的距離愈來愈近,不再因罪成為神與我們中間的牆。彼得曾問主耶穌:應當饒恕人幾次?(太十八21~22)。彼得認為若能饒恕別人七次,就已經非常不簡單了,但主耶穌給他的答案卻讓他感到驚訝:是七十個七次。一個得罪我的人若得罪我幾次之後,可能要碰面的機會都很難,豈還能饒恕他七十個七次?真是不可思議。其實主耶穌的用意是要我們不計算饒恕別人的次數,若是別人得罪我,就無條件原諒他,如主耶穌無條件拯救我們、饒恕我們,如此才能做天父的兒女。
愛人才能愛神(約壹四19~21)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經云:「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許多人只會對神的敬虔下功夫,卻不清楚神的命令為何,因此每天讀經、聚會、禱告、唱詩敬拜神,表現出自己對神的愛,但在愛人的事上卻不夠完全,心裏常有許多抱怨、懷恨,甚至有很多敵人,這樣的敬虔與這樣愛人的表現成了對比,因此約翰說:「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約壹四20)。可見愛心行在弟兄姊妹身上,才是愛神的最實際表現。
以上是為何要愛仇敵的原因,那我們應該如何愛仇敵?
加倍地愛仇敵(路六27)
許多人以為愛仇敵只要能忍氣吞聲,任由別人辱罵、攻擊,不還口或還手,已算是修養很好了,雖然心裏痛恨對方,也可壓抑住,不在敵人面前表現出來,但卻在背後說敵人的壞話,想讓自己的壓力疏解,順便藉由別人的力量,來替自己爭一口氣,常常想到就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這樣的日子實在不好過。主耶穌教導我們愛仇敵並非如此,乃是從心裏完全地饒恕對方,慢慢地對他好,讓對方能感受到你的愛,進而化敵為友。有打你右臉的,連左臉也讓他打(路六29),這是強調我們要發自內心積極地饒恕仇敵,不只是消極地忍受而已,若能真正赦免、饒恕對方,不要說是被打臉頰,就是用棍打、用刀殺,你都會饒恕仇敵,這樣才稱得上是與主同背十字架的表現。
祝福對方(羅十二14)
基督徒的言語是神將來審判時的標準(太十二37),因此保羅勉勵羅馬教會信徒只要祝福,不可咒詛。談到愛仇敵的種種表現,「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五38~42)。一般人會認為這些愛仇敵的具體表現是不可思議的,但若只行這些事,表面上完成了和睦的功課還是不夠,進而要為仇敵祝福,這道理在一般的書上是看不到的,只有在聖經中我們才能找到完全的愛。司提反在為主殉道之前祈求主,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七60)。司提反與我們同樣有血肉之軀,一樣有被擊打的苦楚,但他不求神咒詛他們,乃求神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這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應具備的條件,因為神就是愛,所以祂希望我們同樣有愛(約壹四7~8)。主耶穌吩咐十二使徒去傳福音,並要他們向好人請安。那家若配得平安,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所求的平安仍歸他們(太十11~13)。所以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為他禱告(路六28)
加倍地愛對方,為他祝福,這已似乎完全了,但還是不夠,還要為他禱告。人帶著肉體總是軟弱的,有時容易意氣用事,有時容易發怒,有時容易輕視或敵視別人,這些原因都有造成分爭的可能性。所以為他人、仇敵禱告,其實也是為自己禱告。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五16),才能蒙神悅納。不可幸災樂禍(箴廿四17~18)
不管仇敵多麼惡劣,我們不要有心懷不平的心態,免得產生惱怒、怨恨的思想,保羅告訴我們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對仇敵好就如同把炭火堆在他頭上(20)。若仇敵被神管教、處罰,勿因此歡喜快樂,反要以憐憫的心來面對,這樣神才不會將怒氣轉向我們。
彼得勉勵我們,若能彼此相愛,為那逼迫我們的祝福,如此就能承受福氣(彼前三8~9),我們便可稱得上是天父的兒女,將來可以承受永生的天國,在天國裏,是沒有「恨」這個名詞存在的。願大家都能靠著天父彼此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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