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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清
主若願意,我們就去;主若不允許,寸步也難移。 因為,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箴二十24)
神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有一天一位同靈從國外回台灣,坦率對我們說:「傳道!歡迎你來國外傳福音,絕對不是去淘金;因為那邊沒薪津,傳道只有覺悟受苦。」
有幾位關心我們的人,極力勸阻說:「要做聖工在台灣都做不完,還跑到國外做甚麼?」我們感謝有心人的勸勉之外,一昧仰望交託訴求:「主若願意,我們就去;主若不允許,寸步也難移。」因為,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箴二十24)
有一天午夜裏,突接移民批准的消息,就在1986年,全家由台灣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從東半球到西半球,且從北半球到了南半球的阿根廷。
1987-1989年裏,除了學習一邊織帳棚、一邊傳福音的新課程(徒十八3-4),更逢靈界問題大迷惑的時期,若非靠主格外的施恩、赦免、保守、垂聽,記念許許多多愛主、愛我們的親人、同靈、同工的代禱,實在無法想像怎麼走過這段艱難當餅,困苦當水的天國歷程(賽三十20-21)。
神對亞伯蘭說:「我必賜福給你,……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十二2)感謝主,緊緊抓住應許與盼望,求主垂憐引導我們去該去的地方,留可留的場所;不料新加坡越洋來電兼公文,禱告良久,順服交託,再往前走,由西半球轉回到東半球,1990-1992年的約聘中,學習到在台灣沒學習過的新功課,過後又得順從主呼召,再從南半球回到北半球的香港工作;1993-1996年4年下來,深切體會到:領導者同心合意禁食禱告必帶來深入的造就與突破。
新加坡3年、香港4年的流淚撒種,得到不少默默為主忠心的同靈,真是傳道的好同工。1997年二度返新駐牧,意外驚喜主恩主愛奇妙的同在,近似歡呼收割的滋味中,於1998年1月又蒙主之掉轉腳步,再從東半球到西半球的加拿大了。
今後的腳步如何?只有一如往昔,順從雲柱、火柱的指引(民九17-23),要在加拿大停留多久?或是在新加坡與加拿大間來回走?或是三、五年還得走?只求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腓三16),更盼望到甚麼地方,真能叫那地方的人因我而得福(創十二2)。
千萬不要因我們的到來不能造就人而惹神不悅,懇求天父真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阿們!(太六13)
移民在外這段漫長的時日,深深領受家人、親人、同靈、同工的實際關懷、代禱與幫助,同工中車富銘傳道,更讓我們一家人迄今感動不已!願這些聖徒的愛激勵我們更加感念主、報答主、榮耀主。阿們!
(原[青年團契]1998年0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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