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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忠光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的原文是「我是復活和生命」(I am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life)。中文聖經翻成「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的原因,可能是為使讀者容易了解下半句「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之故。
耶穌的復活是歷史上的事實。關於祂是生命,祂曾經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約翰福音》的作者,開宗明義就提起「生命在祂──耶穌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並且在書尾提起此書寫作的目的,在於告訴人:「信了耶穌,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所以耶穌說:「我是復活和生命」,目的在於使人藉此相信祂,將來得以復活享受永遠的生命。
一、耶穌的復活之記載
聖經記載耶穌的復活有:
1.當天之顯現
(1)首先,向來看墳墓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及眾婦女顯現(太二十八9-10;可十六9-10;路二十四1-10)。 (2)向彼得顯現(路二十四34;林前十五5上)。 (3)黃昏時向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路二十四13-15;可十六12)。 (4)晚上向門徒顯現(路二十四29-36;約二十19-24)。
2.其後之顯現
(5)過了八日,又向門徒顯現(約二十26-29)。 (6)在提比哩亞海邊向七門徒顯現(約二十一1-23)。 (7)在加利利山上向十一門徒顯現(太二十八16-20)。 (8)顯給五百多個弟兄看(林前十五6)。 (9)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林前十五7)。 (10)末了也顯給保羅看(林前十五8)。
聖經記載許多耶穌顯現的事,並且保羅說:在顯給五百多弟兄看之後,特別提起「其中一半到如今還在」,以證實耶穌的復活,使人無可否認耶穌復活之事實。
二、使徒宣揚耶穌復活
當時,使徒所宣揚的有二大信息:一為耶穌是基督(救主),二是耶穌的復活。彼得在補選一個代替猶大為使徒時說:「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特別說要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可見見證耶穌復活的重要性。
茲列舉《使徒行傳》所記,使徒見證耶穌復活之經節以茲參考:
1.彼得的見證
(1)在五旬節時(二23-32) (2)醫治瘸腿時(三15,四2、10) (3)向長官分訴時(五30) (4)在哥尼流家傳道時(十39-41)
2.保羅的見證
(1)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十三28-37) (2)在帖撒邏尼迦時(十七1-3) (3)在雅典時(十七18-20、31) (4)在耶路撒冷的公會前(二十三6) (5)在巡撫腓力斯前(二十四14-21) (6)在巡撫非斯都前(二十五18-19) (7)在亞基帕王前(二十六22、23)
除此之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幾乎以全章的篇幅強調耶穌復活的事。茲列舉一些重要經節於下: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14-15)。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17-18)。
△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32下)。
從以上經節可知,使徒何等重視耶穌的復活而極力地在宣揚。因為復活升天享受永生是基督徒的盼望。
三、如何證明耶穌復活
1.從耶穌的屍體不在墳墓之事實(約二十1-10;路二十四1-12)
△屍體不在墳墓,有三種可能:
(1)仇敵偷去 如果是這樣,當使徒傳揚耶穌復活時,他們可帶出屍體出來反駁;因為他們對於使徒傳說死人復活的道理就很煩惱(徒四2)。
(2)門徒偷去(參:太二十八13) 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沒有人會為自己所設的騙局冒死宣揚。為何有這種必要呢?他們豈不是已經灰心喪膽,回去從事原來的職業,打魚去了嗎?(約二十一2-3)
(3)真是復活 如果前面兩種假設不能成立,唯有相信耶穌真是復活了。唯有如此,才能了解為何使徒拚命地宣揚耶穌復活的事。
2.從保羅提出活見證人
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見證耶穌的復活說:「那從加利利同祂上耶穌撒冷的人多日看見祂,這些人如今在民間是祂的見證。」(徒十三31);又「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林前十五3-7)。
保羅不怕聽眾去我這些見證人證實,而敢提出活見證人,豈不是耶穌真復活了呢?
3.從約瑟法的猶太史之記載
約瑟法(Josephos Flavius 大約 37-100 AD,本名Joseph ben Mathitjahu)是猶太人之歷史學家,著有《猶太戰記》(七卷,主後77-78年之作),《猶太古代誌》(共20卷,約主後94年時之作)等。
約瑟法是有名的猶太史家,他活到主後一百年左右,故在他的猶太史上,一定記有耶穌的事蹟留至後代。
4.從信徒奉主名的禱告蒙垂聽,尤其是奉主名求到聖靈的人,相信耶穌復活在天上。
一個小孩回到家叫了一聲「媽」時,因樓上有媽媽的回聲,他就知道媽媽在樓上了。同樣,信徒在地上奉耶穌的名祈求的事若蒙垂聽,還能否認耶穌復活在天上嗎?如果信徒的禱告沒有得到垂聽的體驗,基督教就無法存留到現在了。
四、耶穌復活有何功效
1.證明祂是神的兒子
保羅說:「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2.信徒的信心有根基
保羅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林前十五17;徒十七31下)
3.信徒有活潑的盼望
彼得說:「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3-4;參:羅十9)
4.使信徒能被稱為義
保羅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主耶穌被釘十架,是為我們贖罪;祂的復活升天,是為我們祈求(參:羅八34;來七25)。
5.信徒將同耶穌復活
保羅說:「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主耶穌一同復活。」(林後四14;帖前四14)
6.把死廢去彰顯永生
保羅說:「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祂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9-10)。保羅在《哥林多前書》闡明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之處說:「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林前十五54-55)。
耶穌的復活,證明死被得勝吞滅了;信祂的人,將來也要復活享受永生了。
7.為人類復活之保障
保羅說:「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0-22)
結語
從以上所查考之經節,可知耶穌復活的目的在使信徒得稱為義,將來能如同耶穌復活以享受永生。這是基督徒活潑的盼望,也是信主之目的。因此,「我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中文聖經意譯為「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乃是為了使讀者更能明瞭下半句「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之故。
因為耶穌復活了,握有永生之權柄了;是故,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也必享受永生。因此,我們便能歡唱「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那裏?」之得勝的凱歌了。
聖經所闡明耶穌是復活和生命的主要目的,在於信徒將來能復活得永生;但是在此處祂安慰馬大說「你兄弟必然復活」的話是指著現在要復活的意思。可惜,馬大不知耶穌可使已經在墳墓裏四天的拉撒路活過來,而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約十一23-24)。當時她們的信仰,也只限於在末日的復活,不敢相信可能發臭的人能活過來。
除了將來我們要復活得永生之盼望外,主耶穌亦能使死人復活過來。在我們信徒當中有一些實例,聖經也記載耶穌使拉撒路復活之外,並使睚魯的女兒復活(可五22、24、35-43),也使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路七11-16)。唯有耶穌才能說:「復活在我,生命在我」這話,證明祂是人類的唯一之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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