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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52期1998年9月)
信仰社會:[聖靈月刊]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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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是人應盡的本分,神是看人內心的,無論我們所幫助的人是何種居心,神都會記念我們所為的。

今年元月12日,奉學校指派到木柵高工研習。從北投到木柵堪稱路途遙遠。詳加考慮之後,決定搭乘捷運。這一趟路程,共花了70分鐘的時間才到達。

記得當我到達忠孝西路站要轉車時,在捷運站裏的通道上看見一個小女孩,其貌不揚,且略嫌肥胖,衣著平庸,看起來不是那種令人打從心裏就很喜歡的女孩。她向每一個過往的行人伸手,只為了20元,聲稱是搭捷運回家的費用。但是在此上班時間,擁擠的人群裏竟無人伸出援手。

也許是大家都太忙了,這個行善的機會來到我的眼前。「叔叔,可不可以給我20元,我沒錢搭捷運回家。」小女孩向我說。我無意識地掏出腰包,給她20元硬幣,在一聲「謝謝」之後,她消失在熙攘的人海中。雖然是幾秒鐘的善行,但對我這種不習慣行善的人而言,心中出現了一連串的對話。

「我身上只有20元硬幣,其他是鈔票,回程搭捷運會很麻煩。」「她的言辭很流利,態度很成熟,是不是假裝的?近來在公共場所利用小孩騙人的集團很多,不知我是否受騙了?」「不管是不是真的,神是看人內心的啊!」

到了木柵高工,直到研習會開始,我還一直在消化剛才的那一幕。心想:行善是人應盡的本分,神是看人內心的,無論我們所幫助的人是何種居心,神都會記念我們所為的。想到這裏心情才逐漸平靜下來,甚至靈裏面感到莫名的快樂。

在研習會的會場中,坐在我正對面的是明德國中的代表,他看到我的學校就在明德附近,這素不相識的的人竟問我:「你怎麼來的?等一下研習會結束後,坐我的車回家吧。」我很驚訝,我沒有要求他,神卻為了肯定我難得的作為,給予我獎勵,堅固我的信心。

但事後,我開始反覆想:神將這樣的事讓我正面遇到,是否希望我得到什麼?小時候,總是看到父母對於沿街乞討的人給予一些飯菜、衣服,甚至是幾塊錢,儘管自己的的生活也不是很好過。長大之後,我習慣會在身上多帶一些零錢,以便在車站或是公共場所遇見乞討者、或是賣口香糖的人時,可以舉手之勞施捨之。

但年紀愈長,看見的世間冷暖愈多,我的愛心卻冷卻了。因為聽到太多善行卻被陷害的例子。曾經對這個世界很失望,甚至於身為國中教師,我不再主動告誡學生:「要幫助路旁車禍的傷者」,因怕他們被歹徒所害。

然而,經上記著說:「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三27)。又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主耶穌在世傳福音,除了救可愛的人,也不放棄那些可惡的人。祂的十架救贖並非有條件地拯救,而是要救全人類,使世世代代的人都能因祂的寶血得贖。

我又想到:身為基督徒,特別是真教會的信徒,像我,有時行的善還不如一般的世人。我們曉得常常奉獻給神的家,卻對鄰舍不聞不問,甚至乞討者已來到我們面前,我們還是拒絕他,想到此處不禁內心慚愧莫名!聖經中那位蒙王赦免一千萬的人,走出王宮後,卻不放過欠它十兩銀子的朋友,不正是我!

感謝神安排我遇見這位小女孩,使我重拾喪失已久的愛心。


作者: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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