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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一個老傳道者見證他大約30年前巡牧西山區某教會時,在晚上領會時間,發現駐牧傳道站在會堂窗外,手持長竹條,如果有信徒在打瞌睡,他就從會堂外邊伸長「教鞭」,往其頭上警告一番。會後他十分難過地對駐牧傳道說:「信徒在白天勞碌工作,晚上有心出席參加聚會,已屬難得;更何況他們不能專心聽道,領會者亦應負大部分的責任......。」從那時起老傳道就自我勉勵,要求講道品質。
有個好奇的信徒問一個傳道者:「為什麼在你每次的講道之後,總會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傳道者答:「每當我站在講台上時,心裏都思想著:當我講完後,主耶穌就來了,我所說的一切,句句都要供出來。因此講道前用心準備講章,考慮信徒的需要,希望可以按時分糧,更記得上台前先禱告,求神加添屬靈的能力幫助我。」
領會者領受了神所託付的工作,如果不用心去「經營」,就如拿了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太二十五25),屆時神將追討你原有的。想想,如果在一小時的聚會時間裏,有120個在座信徒無法從領會者身上得到造就,浪費了他們的時間,那是否要從領會者「奪回」這120小時(5天)的時間?
「希律在所定的日子,穿上朝服,坐在位上,對他們講論一番。」(徒十二21)。同是有機會在被安排的時間,穿上禮服(西裝領帶),站在台上,對著信徒講道的同工們,但願我們在「講論一番」之後,都能讓神的名大得榮耀,讓聽者深得造就。以此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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