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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53期1998年10月)
真理論壇:[青年團契]耶穌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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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課程


主傳福音時行了許多神蹟,
證明祂是從神來的,
祂也以神蹟,證實門徒所傳的道,
使人能夠親身體驗而接受主的救恩。


主耶穌所傳的道理,被稱為「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路加福音二章10節),所以也稱是「福音」,是因要使人得喜樂的恩典和盼望。

前幾課介紹了主耶穌的工作,使我們能有了些認識,而信仰不單是一種體驗,且是要有道理作為根基,才能有一致的看法,也才不致因個人的體驗不同,形成另一種迷信,反而能以道理分辨是非,藉各種不同的信仰體驗,更深刻認識主耶穌的大能和大愛。因此這一課,讓我們一起來查考耶穌的福音,能更進一步明白:耶穌是可信的,且是可佩服的。

福音的性質


主耶穌傳道理期間,就有人以懷疑的態度說:「祢是為自己作見證,祢的見證不真。」也就是質問耶穌所傳的,是從哪裏來的呢?若只是耶穌自己的見解,就不值得採信為應當敬拜的神。主耶穌就回答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約翰福音七章16節),福音是從神來的,和人生的經驗不同。主的福音有那些性質呢?

1.生命之道

有一次,主耶穌講完了道理,「眾人很希奇祂的教訓;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馬可福音一章22節)。文士是當時社會的知識份子,負責教導一般百姓。主的教訓滿有權柄,因為主的道理是有生命的。一方面主的福音談論到永生之事,要帶給人盼望,指引人走上得救之路。

二方面主的道理要帶給人生命的更新,如經上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所以聖經記載,許多人因聽信福音,而改變了價值觀、個性、行為。

如《路加福音》十九章記載,有一位名叫撒該的人,他原本是一位眾人唾棄的稅吏(向當時帝國政府承包收稅金業務之人),專門剝削百姓錢財,但當他見了耶穌,領受了教訓,立即站起來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未信耶穌前,他只知奪取而成為財主,信了主之後,寧願散盡家財幫助別人,這就是生命的更新。

2.能力之道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羅馬書一章16節)。因此,一方面有人希奇耶穌沒有上過高級學府(參:約翰福音七章15節),卻從來沒有像祂那樣說話的(約翰福音七章46節),充滿智慧、能力。而主耶穌的學生亦使眾人希奇說:「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只是跟過耶穌。」(參:使徒行傳四章13節),但所傳講的道理,卻是句句帶有能力。二方面主傳福音時,行了許多神蹟奇事,顯明這是出於神的,有能力的道理。

如有一次主醫治一位被鬼附的人,眾人都驚訝說:「這是甚麼事,是個新道理啊!祂用權柄吩咐污鬼,連污鬼也聽從了祂。」(馬可福音一章27節),而且主耶穌應許:要用神蹟奇事和門徒隨著,證實他們所傳的真道,所以主的門徒四處作見證,雖有許多阻擋,卻因神的大能彰顯,引領許多人信主。今日我們亦可領受這能力的道,使我們有體驗、有信心。

3.聖潔之道

神是聖潔的,主所傳的福音也是完全聖潔的。真理是不可隨從潮流,是拒絕俗化妥協,且是完全表達神的標準和理念。如有一次,人以婚姻問題質問主耶穌,主的回答,把神看重聖潔的心意完全表達出來,祂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十九章3-6節)。

主不與當時人的觀念、作法妥協。因此,主的福音,要求人要棄絕不好的事,如淫亂、污穢、邪情、貪心、惱恨、忿怒、惡毒、污穢的言語、毀謗、說謊……等,使自己在真理上進步,成為一個好人(歌羅西書三章5-10節)。

4.和平之道

主耶穌所傳的福音,又稱為和平的福音(參:使徒行傳十章36節)。

(1)這福音要使人與神之間再次和睦,使人重回神的懷抱中,得蒙神的恩眷,如經上說:「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裏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歌羅西書一章21-22節)

(2)主的道理,能使人與人之間和睦,因藉著真理的教導和勸勉,人可以棄絕仇恨、自私,進而不分任何種族、社會階層、貧富、智愚,能彼此接納,互相關懷、協助,化解許多誤會、衝突,社會自然日漸和諧。

(3)使人內心充滿平靜安穩,如主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在勞苦愁煩生活中,因主的道,使人心中有依靠,有原則,不會因環境而自暴自棄,也不會因羨慕惡人發達,內心失去平衡,而陷在罪惡之中。心中有主的平安作主(參:歌羅西書三章15節),凡事照真理而行。

5.榮耀之道

主的福音,既是生命之道,談論永生之事,這道就是要人有榮耀的盼望;主的道又是聖潔的道,要求人過聖潔的生活,那人就是活出有意義、價值的榮耀和尊嚴的生活,因此這是榮耀的道,如聖經上描寫基督徒應是:「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即有美好的見證),你們也在祂身上得榮耀(永生的盼望)。」(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2節)

6.試驗人的道

主耶穌是天上的真神,這信仰本身對人而言就是一大考試,主剛降生尚是嬰孩時,一位敬畏神的人,看見祂,便預言道:「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顯露出來。」(路加福音二章35節),「凡作惡的便恨光(耶穌和道理),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翰福音三章20-21節)。

人是否願意改變不好的心思、行為,接受真理的光照(參:以弗所書五章13-14節)?人是否願意堅持信仰的原則,不隨波逐流,持住永生的盼望?都是很實際的考驗,求主幫助我們,能經得起真理的考驗。

以上所述,福音是何等美好,但可信嗎?有什麼可以印證呢?

1.神蹟奇事的證明

福音是有能力的道理,因此能力就是其證明,主傳福音時行了許多神蹟,證明從神來的,祂也以神蹟,證實門徒所傳的道,使人能夠親身體驗而接受主的救恩。

2.道理本身的證明

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神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翰福音七章17節),也就是道理本身就是可以證明的,人可以試著行看看,道理是可行的,且是經得起時間、環境和價值觀、道德觀的考驗。主應許說:「人聽了神的道理,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參:雅各書一章23-25節)

3.聖靈的證明

聖靈就是真神的靈,人有靈魂,是看不見的,人卻很清楚它的存在,因人的靈魂在人身上,靈魂若離開,人就死了。而主耶穌答應要將聖靈賜下,人得到聖靈,自己是很清楚,藉著聖靈的體驗,明白主的道理是可信的,且聖靈會幫助我們,更加明白主的福音(參:約翰福音十六章13節),因此每個人均可向主耶穌求這一證據。

結語


主耶穌的道理,是如此美好,猶如一顆種子,要種在每個人的心田中,期望它能成長,結出更多的果實來,使您、我享受主恩甜美的滋味。

(原[青年團契]1998年10月號)


作者: 函授課程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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