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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86期1993年3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願恨錫安的蒙羞退後──詩篇第一二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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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成

以色列當說:從我幼年以來

敵人屢次苦害我(1)

從我幼年以來,救人屢次苦害我

卻沒有勝了我(2)

如同扶犁的在我背上扶犁而耕

耕的犁溝甚長(3)

耶和華是公義的

祂砍斷了惡人的繩索(4)

願恨惡錫安的都蒙羞退後(5)

願他們像房頂上的草

未長成而枯乾(6)

收割的不夠一把

捆禾的也不滿懷(7)

過路的也不說:

願耶和華所賜的福歸與你們

我們奉耶和華的名給你們祝福(8)

本詩主題是「恨惡錫安的都蒙羞退後」(5節)。前篇(一二八篇)是描述一個敬神守道的人,也是關心國家與教會,為耶路撒冷(錫安)的平安與聖工興旺禱告,所以必然蒙神祝福,看見耶路撒冷的好處。而本篇惡人卻反其道而行,他們恨惡錫安,苦害選民,其後果是自取敗壞。

本詩第三節「扶犁的在我背上扶犁而耕,耕的犁溝甚長」,原文沒有「如同」的喻詞,是當作「敵人屢次苦害我」的暗喻。因此本詩是採用「陳鋪暗喻」(extended metaphor),整首詩建築在第三節這個暗喻的發展上,以致詩中衍生出「犁溝」、「收割的」、「捆禾的」、「過路的」,諸多暗喻群,朝定向的發展,形成因果關係,呈現本詩的意義。作者以暗喻陳鋪手法,堪稱推陳出新,足以刺激讀者的感官印象。

一、以色列度被苦害(1-4)

本段作者回顧過去的日子,以色列人就屢受敵人苦害,為要加強語勢,表現內心強烈的感觸,作者即以「從我幼年以來,敵人屢次苦害我」的句子,重複使用。借聲音的反復,來加強敵人苦害的程度。

1.屢被苦害(1-2)

「幼年」指選民在埃及為奴時代,法老施苛政苦害選民,後來神帶領選民出埃及,選民就成為神所治理的國度(詩一一四1-2)。但以色列進到迦南地,仍經常遭遇敵人欺壓蹂躪。作者把二句重複在一起(1-2),也是要凸顯「卻沒有勝了我」,這是奇蹟。選民長久以來受苦害,甚至亡國,百姓飄流世界各處,而今以色列仍然復國,屹立不搖。反觀苦害以色列的國家,如亞述、巴比倫、希臘、羅馬……都不復存在。「以色列」是得勝的意思,經上說:「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一9)。

2.如何受苦害(3)

本節把敵人比作「扶犁的」,選民像農地,被敵人在背上耕田。保羅也說:「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被敵人與真神所耕種的田地迥然不同。被敵人扶犁而耕,是以暴政殘酷手段壓榨虐待百姓,所以大衛說:「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

「耕的犁溝甚長」,證明敵人的苦害過甚。背上被扶犁而耕,「背」亦含有神的管教。經云:「鞭打是為愚昧人的背預備的」(箴十九29)。以色列人被苦害的原因之一,固然是他們違背神的教訓,神藉外邦的手管教他們,可是敵人卻加害過分,如經云:我甚惱怒那安逸的列國,因我從前稍為惱怒我民,他們就加害過分(亞一15)。

本節也預言基督在世時,被逮捕鞭打,其背上的鞭傷如犁溝,但祂沒有犯罪,祂是親身擔當我們的罪,因祂受的鞭傷,我們便得了醫治。

3.神的釋放(3)

「但是上主公義,祂從奴役中把我釋放出來。」(現代譯本)。選民背道,敵人加害過分,都屬過與不及的不義行為,惟有神是公義的,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也不使敵人為所欲為,如經云:「猶大啊,我雖然使你受苦,卻不再使你受苦。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扭開他的繩索。」(鴻一12-13)。

二、苦害以色列的敵人(5-8)

首段(1-4)是選民反省過去的歷史見證,本段(5-8)是寫選民歸回重建錫安,卻面對敵人的阻擾破壞,詩人根據過去選民蒙恩經驗,很有信心地祈求神也使那些恨惡錫安的人蒙羞退後,功虧一簣。

1.恨惡錫安(5)

神的殿在錫安,神的訓誨必出於錫安,將來許多國的民前往,要登耶和華的山(錫安),尋求救恩。選民回國,首要任務是重建聖殿與聖城,所以恨惡錫安與苦害選民是一體的兩面,同樣是敵擋真神,破壞神救贖人類的大工程。恨惡錫安,敵擋真神是以卵擊石,用腳踢刺,必至蒙羞退後。

2.如同房頂上的草(6)

「草」是指世人(賽四十6;詩一○三15),「房頂上的草」代表驕傲的人。「房頂上的草」是引用亞述王威脅希西家,神藉先知預言亞述所說的一段話。說明亞述王心驕氣傲,高舉眼目攻擊以色列的聖者,其實亞述如房頂上的草,力量甚小,必驚惶羞愧(賽三十七23-27)。保羅也預言敵基督者的出現說:「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4、8)。

3.徒勞無功(7)

本節呼應第三節。敵人在選民背上扶犁而耕的結果,卻是「收割的不夠一把,捆禾的不滿懷」。「地的出產極豐極盛」(創四十一47),聖經小字作「一把一把的」,英譯作「handfuls」。而本節寫地的出產極其稀少,證明他們苦害選民、恨惡錫安的工作受挫,只收敗壞。

使徒時代,主藉使徒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信的人很多,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下手拿住使徒,想要殺他們,但迦瑪列在公會中站起來,警告公會的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徒五35、38-39)。

4.不蒙祝幅(8)

「過路的」是指以色列人,理由如下:

a.只有以色列人才懂得奉神的名為人祝福,根據猶太人的風俗,凡經過田野的路人,見到收割的人,一定向他們祝福說:願耶和華所賜的福歸與你們(參:得二4)。

b.以色列人被擄七十年,他們在異邦是「過客」,不是「歸人」。第四節,神砍斷惡人轄制的繩索,釋放帶領他們歸回錫安。他們剛回錫安,見到恨惡錫安的外邦人之舉,相信必不蒙神賜福,如同過去統治苦害選民的國家,不能成功。因此過路的站在神這邊,同聲譴責惡人,不給予祝福。

本篇當與第六十七篇同讀。該篇是寫地已經出了土產,「地」是指「世界」與「萬國」(詩六十七2上、4下),經過選民耕地撒種(傳福音),神已經賜福他們,因地的四極都要敬畏神,萬國得知祂的道路與救恩,列邦都要讚美神。而本詩苦害選民、恨惡錫安的外邦人之經營,卻不蒙神賜福。

本詩首節與末節一呼一應,相互唱和表現出誇耀歡喜、感恩與祈求的情緒,也要提醒勉勵我們,撒但藉惡人對選民施加迫害,敵擋教會的行動不得亨通,終必敗亡。而選民不被擊倒,神的道不被捆綁,選民有神同在,遵照神旨意,重建錫安(教會),出去撒種的收割,必蒙神賜福,把禾捆帶回來,榮神益人。


作者: 言成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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