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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87期1993年4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所立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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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光

一個人的一生是否有成就,往往端視其是否曾立下堅定的志向。並努力以赴。因而在中國流傳如是諺語:「做人無志,純鐵無鋼;終身無志,乾柴不燃。」而因基督徒與一般世人的終極目標不同,當然他們所立的志向也迥異於一般世人。底下試舉古聖徒所立志向,作為互相期勉。

一、言語無過失

大衛向神禱告:「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詩十七3),乍看之下,似覺這是沒什麼大不了的志向,其實不然。雅各書三章二節說:「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主耶穌在世傳道時,亦曾向門徒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我們既是天父的兒女,將來都要與神同住,若不與祂一樣,我們豈能與父神同住呢?可見,言語無過失是與得救有密切的關係,乃不可等閒視之的一種志向。

既然如此,是否表示主要求我們從小至今「每句話」都純全無疵?其實聖經是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按「閒話」即「無用」之話,對人無造就的話。諸如:淫語、妄語、戲笑的話、污穢的話(弗五4,四29)都不相宜,一句也不可出口,反當隨時說感謝、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話雖這麼說,瞭解容易,實行困難,因而人類時常為了說溜了嘴的話而懊惱不已,就如箴言十六章一節說:「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在瞬間所說的話句句都達造就人的地步,除非神的幫助,是很難企及的,因是,惟有藉著殷勤的靈修功夫使自己裡外都與神密相契──並非無法達到的目標(參:詩八二6;約十34)──如此應可達成這個志向的目標。

二、身子上聖潔

「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但一8),以常人的眼光,享用王的膳食,該是求之不得的福分,可是但以理卻另懷更高超的心志,他珍惜個人屬靈的身分,寧願吃素菜、喝白水,也不願以王不潔的飲食來玷污自己尊貴的身體。按這些食物王已先祭拜過偶像,酒也是澆奠一部分在偶像壇上,牲畜的挑選和烹製亦不合神的子民之條例(參:利十一;民二五2;啟導本「但一8」註)。

在舊約,聖靈尚未降臨與信徒常住,亦即神尚未以聖靈的內住而以人的身體作為神的殿,但以理都如此地看重身體的聖潔,更何況新約時代的信徒,聖經明示不可吃祭偶像之物(徒十五28、29;林前十20-22);明示身體即聖靈的殿,不可污穢、毀損(林前六18-20,三16、17)。

打從年輕,在異邦的生活一開始,他即嚴守身子聖潔、尊貴身分的原則,也因此使得但以理在異邦,共達將近七十年的仕途生活都蒙神眷愛,在但以理書中被稱為有美好靈性,大蒙眷愛的但以理。

今天,為了身子上的聖潔,光作到這些都是不夠的,尤其還要追求眼目的聖潔,因為一個人的污穢,往往都是從眼睛開始,「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五28),這句話明白的點出,基督徒靈修的標準應該由肌膚的禁戒進步到眼目的修持,而且眼目的聖潔與否影響無比深鉅,所以主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2-23)。 眼睛是身上燈,燈暗,全身黑暗(污穢),際此末世,世上存在多少使這盞燈黑暗的聲光媒體,多少信徒因尋求刺激而身陷網羅,無以自拔,以至成為靈性生病,他們的信仰模式就演變成如下所示:不聖潔(靈性不健康)→不喜吃靈糧(聚會、讀經)→不喜禱告(因不蒙垂聽)→不能成為合用器皿(參:提後二20-21),導致教會工人缺乏→個人得救渺茫、教會聖工停滯。因故身子上的聖潔,不但關乎個人的靈命,更關係教會聖工的興旺。

三、到遠方傳福音

保羅說:「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羅十五20),意譯本聖經則是這麼說:「我有一個志願,不到已有教會的地方傳揚基督,免得我白白分享別人的工作成果。」 為何保羅立定這種志向,因他明白,主選召他特為作「外邦人的使徒」,所以他特別「敬重他的職分」(羅十一13),因此他從蒙主選召(約三十六歲)到六十六歲(殉道),前後三十年間(據「思高聖經、宗徒經書」第一四二八頁),有三次的佈道旅程,外加一次被押解前往羅馬,藉這四次的旅程,神經由這位忠心的工人把福音傳遍了地中海鄰近的國家,其足跡遍及小亞細亞和南歐,在馬其頓省(當今巴爾幹半島的東歐國家)、以弗所(現今土耳其境內)、雅典及哥林多等大城都建立了教會,甚至也在當時世界權力中心的羅馬傳揚福音,帶領多人歸入基督(參:腓四22)。

綜觀整部基督教傳教史,歷代都有很多愛主的基督徒懷抱這種志向,前往天涯海角、窮鄉僻壤,為的就是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並留下無數可歌可泣的事蹟。近看本會的傳教史亦不乏這方面的史實,幾乎整個歐、美、紐、澳本會建立的過程無不都出於一些胸懷這番心志的兄姊所留下的美好腳蹤,這股趨勢,在華人聚居的國家、地區,還是處於方興未艾的階段中,相信對福音廣傳的正面影響力,還無可限量。

當然,出國留學、移民並非每人都合適承擔得起的,那麼不出國,難道這個志向就與我們無關了嗎?不然,這種心志每個人都該立、可立的。

該立,因為這是主的吩咐: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愛造的」可十六15),此地的「你們」包含你、我在內,「凡受造的」那當然就沒有國內國外之分了。 可立,即使你把福音傳給隔巷的街坊鄰居,也算是到「遠方」傳福音,因為遠、近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或者因你從事文宣工作、因你贊助文宣基金,使得文宣的訊息能傳到遠方,達到傳福音的果效,不也表示你也到遠方傳福音了嗎?!

四、討主喜悅

保羅又說:「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9)。「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意指靈魂還在身內──還活著;靈魂離開身外──業已身亡。易言之,不管今生、來世,我保羅都要討主喜悅。這是屬靈的基督徒獨有的一種超越的價值觀,常人絕不會抱持這種觀點。因為保羅確信,神從一本(同一源頭──即指亞當夏娃)造出萬族的人,而且人類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且將來的得救與否也取決於祂,尤其令保羅激動不已的是,在我們人類還不認識祂,還是罪人的時候,祂即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了拯救我們,叫我們因信祂,不至滅亡。反而可以得到永生,難怪保羅蒙召後,為祂視萬事如糞土,單以耶穌為至寶(腓三7-8),不以別的為誇口,只誇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相信,蒙了光照的真信徒,只要稍加用心體會主的大愛,也會如同保羅,很自然的生發無時無刻、今生來世都要討主喜悅的心懷。困難嗎?不管我們從事任何事情,只要安靜片刻,自問一句:我這樣做,主會喜悅我嗎?深信,不會太難的。

五、作安靜人

保羅致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說:「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帖前四11),正如保羅說的,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羅十二4),所以神選召我們都有祂的美意,為要百節各按其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使神的教會能在神的愛中漸漸增長(參:弗四16)。按彼得的說法,則信徒都像是一塊「活石」,來到主前,為了要建造成靈宮。最理想的建法,是像所羅門王建造聖殿時,「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建殿的時候,鎚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王上六7),以屬靈的涵意觀之,這便是教會裡的工人,每人都各按各職,安靜作自己的工,即每人都作安靜的人,這種靈宮的建法,真神得榮耀、信徒得造就。

誠然,立志可使人生有方向、有目標,不致如無舵之舟、無銜之馬、飄蕩奔逸,不知何底,但志向的抉擇則更是要緊,錯誤的志向,即使使人到達目標,亦無法使人獲得心靈真正的滿足與安寧,古聖徒的志向足堪吾儕玩味、效法。



作者: 蕭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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