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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88期1993年5月)
信仰社會:[聖靈月刊]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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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風


在夫家我們排行老二,大哥因工作關係,一直居住在南台灣,三弟他們日前也買了一棟新屋,正準備搬到新家自立門戶,婆婆見此便對我說;「他們都選擇搬到外面佳,說真的,住在鄉下的確什麼都比較不方便,如果你們要搬出去住,我們也不介意。」其實結婚後不久,我們也買了一棟房子,但心想父母年老了,獨自住在鄉下,若有什麼傷風感冒也沒人照顧,若要他們與我們同住,一定又放不下田裏的粗活,於是我們選擇了在鄉下與父母同住,這樣彼此有個照應。

我安慰他說:「我們喜歡住在家裏,其實能與父母同住,也是一種福氣,更是神的祝福,況且住在家裏,無論是孩子或是家事都有你們幫忙、分擔,我們倒覺得比較輕鬆。」感謝主,我看見婆婆會心的笑了!

孝敬父母是神的誡命,是當日神在西乃山上頒給以色列民的十誡之一,更是對人而言的首條──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保羅也告訴我們: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1-3)。

有時候,照顧我們的親人,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神所造的每個人都不一樣,不同的個性、不同的興趣,所以有時候在家中,要與不同的人好好相處也是很困難的,不過正因為人們都不一樣的這個事實,更可以讓我們學習彼此協助,甚至同我們的相異,我們也能以不同的內容來禱告。

但令人遺憾,今日的社會急遽轉變,許多人一味求洋化,所以漸漸地忘了,孝道是我國的固有美德,在教會中,棄年老父母於不顧的,近來也略有所聞,甚至有為了父親遺產,與母親感情破裂,使這位老姊妹因氣憤而病倒,但兄弟姊妹中,竟無一人願意奉養,像這種情形,在我們的父母需要幫忙的時候,他們是如何地渴望我們的照顧,細想;此時,若我們不照顧自己的父母,還配稱為基督徒嗎?

子女要尊敬父母,順從父母如同順服真神一樣,在父母年老時,給予照顧。基督徒家庭中的每一分子,都應尋求,善用從神所領受的恩賜,在孝敬父母的事上榮耀真神的名。


作者: 山風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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