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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90期1993年7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維護基督徒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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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瑞芝

聽過這麼一則寓言故事,有一天,天使召見獅王要牠傳令,凡是基督徒都不可傷害,獅王遵命就吩咐下去。有天,三頭獅子出遊,恰有一位路人已醉得糜爛,走路東倒西歪的,一路還哼著流行歌曲,走到懸崖時不慎跌倒而摔到山谷,巧被出遊的獅子瞧見,正要前去捕食時,有一頭獅子突然想起王的命令,就說道:慢著!我們先查驗一下他是不是基督徒,就走近此人仔細的聞了聞,結果是煙味濃、酒味嗆,剛剛還聽他哼流行歌曲,經判斷非基督徒無誤,就這樣分著吃了。沒幾天天使又召見獅王叫全體獅子集合,天使道:最近我們點名時,發現少了一位基督徒,是不是當中有違抗命令的。不一會兒這三頭獅子就站出來說:報告天使,前幾天我們在山崖底下確實是吃了一個人,但這個人怎麼看都不像基督徒,他喝酒、抽煙,口哼的又不是讚美詩,幾番認定不是基督徒後我們才把他吃掉的。天使聽了報告後也無可奈何的走了。

神在創世之初就說世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創一27),但因始祖的犯罪而失了神的形像,只得躲藏不敢見神的面(創三8)。然神豐富的憐憫和愛世人的大愛,藉著主耶穌釘死十架上所流的血,讓我們又與神和好(弗三16)。我們既蒙神揀選受洗歸入基督成為祂的子民,因學了基督就將心志改換一新,脫去舊人換上新人。故在基督裡我們都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而這新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0-24),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當竭力維護這形象以昭世人。

保羅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主耶穌的完美是我們為神兒女當追求的典範。而主耶穌也勉勵我們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9-30)。靈修若能達到柔和、謙卑,則無論何時、何處,皆能在世人面前散發基督馨香之氣(林後二15),世人也會因我們的種種好行為而將榮耀歸給神(太五16)。

那麼我們當如何將基督成形於心中(加四19),而活出基督的樣式呢?唯有靠聖靈的更新(多三5)方可。今天我們既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25)。雖然我們常會因情慾與良心的交戰而痛苦不堪,然保羅以他本身的體驗告訴我們:「感謝神!靠著聖靈就能戰勝一切犯罪的律。」(羅八25),因順從聖靈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我們每位有聖靈作印記的(弗一13),都是神的子民(詩九十五7),而神的子民就是為了榮耀神而創造的(賽四十三7),故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

今天我們能重新得著神的形像,是主用重價買來的,所以一定要在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然現今撒但迷惑人的花樣愈來愈多。有時又似乎很難從聖經的話語來斷定它的對與錯,而讓人傍徨無所適從。但聖經告訴我們,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由這兩節經節就可作為我們行事的標準;要做一件事(如喝酒、跳舞)之前,當先想想做了對己是否有益處?是否造就人?是否能榮耀神?答案的肯定與否就是該不該作的標準,如此而已!神並沒有給我們很重的擔子啊!

既然我們是世上光(太五14),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而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五8-9)。但願靠著聖靈的能力,今生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不再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當我們能懂得察驗神喜悅的旨意時,才能顯出神的形像。而主再來時也能避免神的懲罰,因神要按人的行為報應個人(啟二23),豈能不慎!


作者: 童瑞芝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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