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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90期1993年7月)
信仰社會:[聖靈月刊]神必加倍還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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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成基


有一次查經的時候,是提多書,在三章二節說:「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大家討論時,各有不同的意見,引發我想起以前所發生的事,生活在富足的台淆,很多人把個人利益擺在前頭,就是芝麻小事也得要斤斤計較才肯罷休,就是不肯吃點虧。最普遍的事,莫過於交通事故,一點點的擦撞,車停在路中擋住別人不說,爭吵一番,要求賠償,什麼板金費、損失費(其實車身無礙),就是不肯放過,在擁擠的都市裡,不知道一天當中有多少交通事故發生,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是跟別人爭論要求賠償損失呢?還是不爭競,以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呢?

剛來北部謀職時,毫無一技之長,又沒有讀過書,經人介紹,在家具工廠謀得工作,感謝神的幫助,工廠全省都有客戶,老闆信任讓我擔任品管兼倉管管理出貨等工作,有一次宜蘭的客戶急著打電話到公司,大約是下午四點多,要在當晚九點以前將所訂購的家具運送到達,因為要安床,外邦的習俗必須幾點以前才可以,逾時就不行等說法,他們說一定要準時,再三的拜託,等司機都沒有回來,只好自己去,下午六點出發,到新店下著雨,視線並不理想,在一個十字路口,我要左轉時,一輛轎車停在路中,一不小心被我擦撞後面的方向燈,轎車裡面的人衝下來,跟我爭論一番,態度極不友善,其中的一位說:賠三仟元,要不然就叫警察來判決,警察一來,我不但要賠六仟元,還要扣駕照等話。

當時我心裏暗笑一下,(您們恐嚇我,以為我不知道如何處理嗎?叫警察來又如何呢,我沒有違規,更何況只有後面的方向燈,頂多幾佰元,硬說損失扳金要三仟元,就算警察來了,也只有賠他方向燈錢而已,但是叫警察勢必拖延時間,等事情解決了,宜蘭大概也不用去了,自己沒什麼關係,公司會損失,弄不好會失掉一個客戶,我當時心裏也很矛盾,想起我為何是基督徒,如果我不是大可以跟他們計較爭論,如果這樣作,萬一傳福音時碰到了,那我們基督徒也沒有好的行為,到時又將如何呢?聖經不也告訴我們,要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弗六5),我下了決心,今天所作的是為神與公司,交託給神,神知道這件事的,於是我拿了錢給他們。

當時心裏有點不甘,但到達宜蘭很準時,客戶還一直誇我準時,誰知道在回來的路上,心裏還無法完全的平衡,約過了一星期,公司要我去木柵景美等地方收款,回來時公司都沒有人,早上在家時清點一下款項,沒多沒少,到了公司把外套披在椅子上,那天公司中午請客,員工大部分沒上班,我先去清點一下庫存量,再去辦公室拿衣服,說也奇怪,錢算來算去就是多三仟元,從我收款清點怎麼算都沒有錯,雖然只是小錢,卻在我口袋裹多出來,我不太相信這個事實;就問守衛有沒有人進出,仔細的求證都沒有。

第二天我跟公司的人講述這事卻沒有人相信,也沒人動過或錯放三仟元在我上衣的口袋。在這個事件未發生之前,我大略跟守衛提過我跟別人擦撞的事,後來老闆知道,告訴我錢應當由公司付,我說我的神已經還給我了,卻沒有人相信,事後想一想,世人的眼光往往只顧眼前的利益,不肯吃虧,卻忽略仰望倚靠神,如創世記的約瑟,被兄長們賣到埃及,心裏倚靠神、感謝神,最後能救家族的人免於飢荒,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也該向眾人常顯溫柔和平的心。


作者: 林成基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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